第二节 退伍安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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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庐山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361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退伍安置
分类号: D632.3
页数: 1
摘要: 建区前,境内退伍军人,由所属县(市、区)政府给予妥善安置。建区后,区政府重视退伍军人安置工作,1981年,成立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并设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办理日常事务。是年,接受建区后首批退伍军人132人。1984年,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改为退伍军人和部队离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1985年,区设退伍军人两用人才服务中心,乡(镇)设服务站。
关键词: 优抚安置 退伍安置

内容

建区前,境内退伍军人,由所属县(市、区)政府给予妥善安置。建区后,区政府重视退伍军人安置工作,1981年,成立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并设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办理日常事务。是年,接受建区后首批退伍军人132人。1984年,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改为退伍军人和部队离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1985年,区设退伍军人两用人才服务中心,乡(镇)设服务站。
  至2000年,全区共接收退伍军人1200人,其中城镇义务兵570人,农村义务兵630人。根据“妥善安置、各得其所”、“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政策,以及系统包干安置原则,城镇义务兵由区政府给予了妥善安置。其中一等功1人,二等功1人,三等功59人,志愿兵36人,均按照历年具体政策给予了优先照顾安置。全区有238名城镇义务兵被安置到行政事业单位。农村义务兵,由乡(镇)政府给予妥善安置。军地两用人才,多被推选到村委会任职或安排在乡镇企业工作。

知识出处

庐山区志

《庐山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庐山区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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