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基层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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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庐山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358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基层行政机构
分类号: D267
页数: 2
摘要: 第二节基层行政机构新中国建立前,境内属九江县的基层行政机构有韩晟、仁贵东、仁北、仁中、姑塘、濂溪、东林、九莲等乡;属星子县的有五老、积余、五洲等乡。乡下设保甲。
关键词: 基层组织 行政机构

内容

第二节基层行政机构新中国建立前,境内属九江县的基层行政机构有韩晟、仁贵东、仁北、仁中、姑塘、濂溪、东林、九莲等乡;属星子县的有五老、积余、五洲等乡。乡下设保甲。
  新中国建立后,1949年10月始,基层行政机构设区、乡人民政府。新港属九江县第一区,区政府驻地新港荷塘陈家八房,下辖李家、沿湖、土桥、荷塘、桃花、游岭、芳兰、宗垅、新港等9个乡;虞家河、姑塘及威家部分属九江县第二行政区,区政府驻地虞家河,下辖虞家河、鲁板、都天、茶庵、开天、株桥、岭背、沿湖、沙湖、邓桥、香积、九华、姑塘等13个乡;十里、莲花属九江县第七区,区政府驻地十里铺,下辖五里、劳家、女儿、三垄、潘湾、谭畈、东城、梅山、十里、新桥、妙智、莲花等12个乡;赛阳属九江县第三行政区,区政府驻地沙河,下辖15个乡,属今赛阳境内的有太平、西林、石门、赛阳、金桥等5个乡;海会、高垅、威家部分属星子县第五行政区,区政府驻地海会,下辖海会、五洲、沿湖、青山、吴障、高垅、九星等7个乡。
  区设区长1人,副区长1-3人,下设办公室、财粮、民政、文教、公安等专职干部。乡设乡长1人,副乡长1 -2人,文书1人1956年,将小乡并为大乡,境内原38个小乡并为19个大乡。九江县第一行政区改为新港区,辖新港、江矶、桃花、游岭、联城、高山6个乡;第二行政区改为虞家河区,辖周岭、邓桥、谭畈、女儿、十里、妙智、大桥7个乡;第三行政区改为沙河区,辖6个乡,属今赛阳境内有双塔、涧泉2个乡;星子县第五区改为海会区,辖海会、沿湖、九星、积余4个乡。
  1958年始,基层行政机构改称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体制。公社既是乡级基层行政机构,又是经济管理机构。公社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1-3人,委员7- 13人,内设民政、治安保卫、农林水利、文教卫生、工业交通、民事调解、财政、粮食等组织和人员。至1980年设九江市郊区时,全区有l1个人民公社,81个生产大队。
  1983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人民政府》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1984年3月,先行在海会公社进行政社分开建立乡人民政府试点工作,首先将海会公社改建为海会乡人民政府。
  1984年底,全区l1个人民公社全部改建为乡人民政府。同时,成立乡经济联合委员会,行使经济管理职能。各乡通过召开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乡长、副乡长,乡政府机关设办公室、民政所、财政所、农林水办公室、乡镇氽业办公室和文教、司法、公安等专职干部。1987年庐山管理局牯岭镇街道办事处改建为牯岭镇人民政府,划归庐山区管辖,至此全区有12个乡(镇)。1992年,海会、威家、新港、莲花等4乡撤乡建镇。1995年12月,匕里湖乡划归九江市开发区。1996年,赛阳撤乡建镇。1999年,周岭撤乡建镇,改称姑塘。2000年末,全区共辖有新港、莲花、赛阳、威家、姑塘、海会、牯岭等7个镇人民政府,十里、五里、高垅、虞家河等4个乡人民政府。

知识出处

庐山区志

《庐山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庐山区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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