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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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庐山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357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区人大常委会
分类号: C933.42
页数: 2
摘要: 第二节区人大常委会 1981年3月- 2000年12月,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共召开122次人大常委会会议。
关键词: 常务委员会 地方会议

内容

第二节区人大常委会 1981年3月- 2000年12月,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共召开122次人大常委会会议。
  第一届人大常委会 1981年3月- 1984年8月,共召开16次会议。制定人大常委会委员活动制度、人民代表联系制度、人民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作出了“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决议。听取并审}义了“一府两院”(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及有关部门的T作报告、汇报17次,对宪法修改草案、兵役法草案组织r学习讨论,并向上级反映了修改意见。办理和督促办理代表建议443件。任命李仁贵、陈永镇、张忠选3人为副区长,免去苏继富、田绍友副区长职务。建议罢免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人,任命审判员、检察员15人,补选市人大代表4人,撤换市人大代表1人,受理人民群众来信25件。
  第二届人大常委会 1984年8月- 1987年6月,共召开15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开展普法教育的决定》,讨论通过了区政府《关于加强村、镇土地管理的布告》,作出了《改建农村中、小学危房的决定》。听取并审议了区农业局等11个部门的工作汇报,以及区法院、区检察院关于执法工作的报告6次。任免干部56人(次)。督促办理代表建议155件.对《地方组织法》、《选举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渔政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条例》提出'『修改意见。
  第三届人大常委会 1987年6月- 1990年4月,共召开22次会议。作出了《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决议》、《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区政府制定的《关于各种地类的补偿标准和青苗、树木以及地卜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关于动员全区下部、群众集资办学的决定》。审议批准授予汪贻早等12人为区劳动模范。听取并审议了“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工作报告、汇报11次,任免干部59人(次),其中,任命周雍强为区人民政府代区长,万跃华为副区长。
  第四届人大常委会 1990年4月- 1993年1月,共召开20次会议。作出了《关于第二个普法教育无年规划的决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议》、《人民法院开展执行月活动的决定》、《关于调整财政预算的决定》等14项决议、决定。听取并审议了“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工作报告、汇报61项,并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婚姻法》和《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执行情况和档案工作情况提出了审议意见。就《国家赔偿法》、《代表法》、《省计生条例》、《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改草案,组织代表进行座谈、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依法仟免干部130人(次)。
  第五届人大常委会 1993年1月- 1998年2月,共召开31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工作汇报116项,作出“关于开展依法治区的决议”等决议、决定20项,听取并审议了“一府两院”关于行政法规执行情况汇报18次。依法任免干部21 1人(次),其中,任命杨慧文、廖济奎、梅武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第六届人大常委会 1998年2月- 2000年12月,已召开18次会议。作出了《关f在全区实行执法责任制的决定》,督促政府及34个行政执法单位和“两院”制定了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听取并审议了“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工作汇报34项,执法情况汇报19项,并提出审议意见84条。任免干部114人(次),决定接受辞职4人,决定代理区长1人。修订完善了“常委会议事规则”、“人事任免办法”、“述职评议办法”等工作制度,建立了公安、检察、法院特定案件报人大备案制度,设立了人大财经和法律两个顾问小组。开展了对拟任职人员的任职前调查和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知识出处

庐山区志

《庐山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庐山区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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