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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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庐山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3538
颗粒名称: 农业税
分类号: F810.424
页数: 2
摘要: 农业税新中国建立前,农业税称田赋,为主要税源。新中国建立后,田赋改称农业税,亦称公粮,以征收粮食为主,以当地正常年景粮食产量为依据,按一定税率而计征。农业税的平均税率为9.76%,农业税附加10%,随同正税一并征收。区境因地处市郊,改田种菜渐多,故对菜农、棉农采取公粮折征的办法,以现金交纳农业税。
关键词: 税种 农业税

内容

农业税新中国建立前,农业税称田赋,为主要税源。新中国建立后,田赋改称农业税,亦称公粮,以征收粮食为主,以当地正常年景粮食产量为依据,按一定税率而计征。农业税的平均税率为9.76%,农业税附加10%,随同正税一并征收。区境因地处市郊,改田种菜渐多,故对菜农、棉农采取公粮折征的办法,以现金交纳农业税。1981年,计税耕地面积10.9万亩(含庐山垦殖总场、茅山头垦殖场、七里湖乡),常年产量4102.3万斤,当年公粮入库309.6万斤,折金额37.1万元。后由于行政区划变动,茅山头垦殖场、七里湖乡划归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加上耕地被大量征用,2000年末,全区计税耕地面积减至9.2万亩,常年产量2888.6万斤,当年公粮入库236万斤,折金额121万元。1981 - 2000年,全区实际征收农业正税1684.8万元,农业税附加168.7万元,实际减免580.3万元。
  区内农业税实行依法减免,主要有灾情减免、社会减免和基本建设占地减免。社会减免的对象则是丧失劳动能力的孤寡老人等。灾情减免原则上是轻灾少减,重灾多减。1998年、1999年,长江流域遭受百年不遇的特大洪灾,按照重灾多减的税收政策,上级对全区农业税进行了较大幅度的减免。1998年减免146.3万元,减幅达63%;1999年减免108万元,减幅达51 .5%。
  [=此处为表格(1981 - 2000年农业税征收情况 )=]

知识出处

庐山区志

《庐山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庐山区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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