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土地监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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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庐山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3522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土地监察
分类号: F301.22
页数: 1
摘要: 区土地利用管理局1987年成立后,迅即完善监察机制,建立健全区、乡、村三级监察网络,依法对土地利用实施管理,在方法上实行宣传、监察并举。
关键词: 土地管理 土地监察

内容

区土地利用管理局1987年成立后,迅即完善监察机制,建立健全区、乡、村三级监察网络,依法对土地利用实施管理,在方法上实行宣传、监察并举。一方面,每年6月25日全国土地日,利用黑板报、宣传车、电视、标语牌、幻灯片、印制土地法规小册子等形式,广泛开展土地日宣传,同时开展创建“三无”(无违法用地、管地、批地)乡(镇)活动,区政府将创建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另一方面,强化监察职能,加大监察力度,严肃查处非法用地、违法占地案件。
  1990 - 1992年,对全区用地进行执法大检查,发现土地利用存在国家征(占)用土地长期闲置、房地产开发用地长期闲置或炒作,未批先用、强行占用等诸多突出问题。执法检查共清理查处违法用地案件1506宗,面积332.7亩,其中国家单位29宗,面积99.9亩;集体单位16宗,面积52.9亩;个人1461宗,面积179.8亩。作出经济处罚955宗,罚款15万元,补缴税款16.2万元,补交土地费6.3万元。1997年,对全区1991 - 1997年间非农业建设用地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清理,查出非农用地3326宗,面积10367亩;违法用地270宗,面积710亩,收缴各项规费8.9万元。

知识出处

庐山区志

《庐山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庐山区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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