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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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庐山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3495
颗粒名称: 收购价
分类号: F714.1
页数: 2
摘要: 新中国建立初,为巩固工农联盟、促进生产的发展,在稳定物价方针的指导下,国家逐步提高粮、油、棉等主要农产品的价格。以1954年农副产品收购价为例,按新人民币折算,每50公斤早稻6.2元,油菜籽13.13元,中等良种皮棉87.7元,比1950年分别提高22.53%、35.36%、32.88%。其后在1957年、1961年和1965年,又分别对主要农副产品的收购价进行了不同幅度的调整。
关键词: 市价 收购价格

内容

新中国建立初,为巩固工农联盟、促进生产的发展,在稳定物价方针的指导下,国家逐步提高粮、油、棉等主要农产品的价格。以1954年农副产品收购价为例,按新人民币折算,每50公斤早稻6.2元,油菜籽13.13元,中等良种皮棉87.7元,比1950年分别提高22.53%、35.36%、32.88%。其后在1957年、1961年和1965年,又分别对主要农副产品的收购价进行了不同幅度的调整。“文化大革命”期间,粮食价格基本未变动。1971年开始,粮食征购价实行一定五年不变,粮、棉、油超购部分加价30%。1979年3月,国家决定大幅度提高18种农副产品收购价,平均提幅24.8%。1984年,农副产品收购价由基数加价法改为固定比例法。1985年,在价格改革中,粮油统购改为合同收购,每50公斤早稻收购价调为15.59元。生猪取消派养派购,改议购议销。木材价格和集市贸易价格放开,由固定形式转为市场调节形式。

知识出处

庐山区志

《庐山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庐山区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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