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物价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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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庐山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349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物价变化
分类号: F726.2
页数: 3
摘要: 第一节物价变化牌价民国37年(1948),通货膨胀,物价飞涨,境内县政府虽曾下令商界“挂牌亮价”,多流于形式。新中国建立后,国家为稳定市场、稳定物价,明令规定的商品价格,分别于不同时期,制订和调整商品牌价,要求以挂牌方式公告周知。包括农副产品收购价、消费品零售价及与之相关的商品批发调拨等价格,以稳定人民生活。
关键词: 价格变动 物价管理

内容

第一节物价变化牌价民国37年(1948),通货膨胀,物价飞涨,境内县政府虽曾下令商界“挂牌亮价”,多流于形式。新中国建立后,国家为稳定市场、稳定物价,明令规定的商品价格,分别于不同时期,制订和调整商品牌价,要求以挂牌方式公告周知。包括农副产品收购价、消费品零售价及与之相关的商品批发调拨等价格,以稳定人民生活。
  收购价新中国建立初,为巩固工农联盟、促进生产的发展,在稳定物价方针的指导下,国家逐步提高粮、油、棉等主要农产品的价格。以1954年农副产品收购价为例,按新人民币折算,每50公斤早稻6.2元,油菜籽13.13元,中等良种皮棉87.7元,比1950年分别提高22.53%、35.36%、32.88%。其后在1957年、1961年和1965年,又分别对主要农副产品的收购价进行了不同幅度的调整。“文化大革命”期间,粮食价格基本未变动。1971年开始,粮食征购价实行一定五年不变,粮、棉、油超购部分加价30%。1979年3月,国家决定大幅度提高18种农副产品收购价,平均提幅24.8%。1984年,农副产品收购价由基数加价法改为固定比例法。1985年,在价格改革中,粮油统购改为合同收购,每50公斤早稻收购价调为15.59元。生猪取消派养派购,改议购议销。木材价格和集市贸易价格放开,由固定形式转为市场调节形式。
  销售价新中国建立初,物资匮乏,消费品价格不断上涨。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在恢复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国家牌价领域,限制和缩小牌价、市价差距,物价基本稳定。1953年,棉布、毛巾、食盐、牙膏、肥皂、火柴等人民群众生活日用品普遍降价,平均降幅达7.7%。1954年12月,按全国统一部署,提高食油、食糖和卷烟的销售价格。1957年9月,国家对139种商品凋价,调幅有升有降、1959 - 1961年,国民经济发生暂时困难,物资供应紧张,国家计划价格受到市场价格冲击,为控制物价上涨,对其中粮食、食盐、食糖、猪肉、棉布、棉絮、针织品、煤炭、煤油、火柴等人民生活必需品,采取凭票定量供应或凭证限量供应。同时对精制糕点、糖果、名牌烟、酒、钟表、自行车、高档针织品则实行高价敞开供应,以加速货币回笼。
  1962年始,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方针,整顿和健全物价秩序,清理手工业品价格混乱现象。1965年、1966年,国家两次调高粮食销售价,总调高幅度15 .8%,对收入较低的职工实行粮差补贴,同时调低棉布、针织品、面粉、西药、农药和部分手工业品的销售价。“文化大革命”中物价基本冻结,各类商品销售价格虽未变动,但变相涨价和随意提价现象时有发生。
  1979年,为适应国民经济调整和经济改革,凋低部分工业品销价,提高部分副食品销价。同年1 1月,猪肉、牛肉、羊肉、牛奶、家禽、鲜蛋、水产品、蔬菜等8种主要副食品价格全面上调,猪肉每0.5公斤由0.76元调为1元,国家对职工实行副食品补贴,每人每月5元。但对粮食、食油、食盐、食糖、酱油、醋、棉布、针棉织品、化纤织物、生活用煤、煤油、火柴、西药、课本、书报杂志、塑料制品、民用橡胶制品等人民生活必需品保持销价稳定,对房租、水电、交通和学生学杂费用维持原收费标准不变。
  此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逐步放开除粮油及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以外的商品价格,人民群众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明显攀升。为了不使人民生活水平下降,国家大幅度增加干部、职工工资,对城镇居民实行副食品、菜篮子等项补贴。
  市价新中国建立前,境内商品市价一般由买卖双方面议,或由县商会会同有关同业公会共同拟定,但往往受时局影响较大。新中国建立后,市场价格一直受国家价格政策制约,基本上保持稳定。50年代初期,受建国前物价飞涨的影响,集贸市场价格略高于国营牌价5 - 15%,至1956年国家完成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市价和国营牌价基本持平。60年代初,国民经济发牛暂时困难,物资紧张,粮食欠收,集市贸易价格急剧上涨,粮油、肉、禽、蛋等价格一般『岛出牌价3-5倍,多至7-8倍,称为黑市价。三年(1959 - 1961)困难时期后,国民经济好转,粮食逐年增产,物资供应渐丰,市场物价回落,除粮油仍高出牌价外,其余副食品与牌价基本持平。
  “文化大革命”期间,集贸巾^场一度关闭,黑市价格猛涨。直至1976年后,逐步实施宽松的经济政策,允许部分农副产品上市,但价格降幅不大。1982年10月起,网家逐步放开小商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商品价格步入双轨制,市价略高于牌价。1983 - 1984年,国家对三类日用工业晶(包括中、小型农具)价格全部放开。1985年,国家全部放开国产手表、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收录机、黑白电视机、电风扇、电冰箱、洗衣机、棉纱及其织物、中长纤维等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工业品价格。放而不乱,物价部门不断加强对各类商品价格的指导和管理。境内商品零售价格指数每年控制在正常水平,物畅其流,购销两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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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区志

《庐山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庐山区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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