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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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庐山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3487
颗粒名称: 市场监督
分类号: F713.56
页数: 1
摘要: 新中国建立前,私营工商业由县商会会同同业公会共同监管,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多得不到保护。新中国建立初期,市场监管工作由县工商税务局工商科履行职能。1956年6月,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国营商业和供销社市场建立,工商管理范围缩小,商业局行政股兼管市场。
关键词: 市场监管 市场管理

内容

新中国建立前,私营工商业由县商会会同同业公会共同监管,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多得不到保护。新中国建立初期,市场监管工作由县工商税务局工商科履行职能。1956年6月,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国营商业和供销社市场建立,工商管理范围缩小,商业局行政股兼管市场。“文化大革命”期间,工商管理工作瘫痪,1972年恢复,但监督工作未能正常开展。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治国纲领,计划经济逐步向市场经济过渡,商品经营范围扩大,流动渠道拓宽,各类市场相继建立,巾.场监督任务日渐繁重。
  1981年,区工商局开始履行市场监督职责,市场监管工作以打击非法交易和投机倒把活动为重点,对倒卖工农业生产资料,套购国家计划物资,倒卖票证及有偿证券,倒卖金银珠宝、走私文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查处;对哄抬物价、欺行霸市、短斤少两、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的非法行为进行整顿和批评教育。至1990年底,共查处各类投机倒把案件240起,查处各类违章案件67起。1991年起,改革日渐深入,集贸市场商贸活动增多,个体经济逐步壮大,市场监督工作的重点逐渐转到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制止非法传销活动为中心的临管工作上来。1992年,成立区消费者协会,设立8个消费者协会基层监督站,加强对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监督。1996年,国家确定每年3月15日为消费者权益日。此后,区工商部门每年开展“3.15”活动,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传授识别假冒和伪劣商品知识,并多次开展现场受理消费者举报活动,重点对600家经销食品、农贸、粮食、药品等行业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情况进行检查。1999年、2000年开展“消费者信得过经营单位”评选活动,共为31家(次)经营单位挂上了“消费者信得过经营单位”信誉牌。至2000年底,共查获各类假冒伪劣商品17500件,假烟26500条,假冒商标标识57700套;查处聚集十里百货大楼、涉及全国20多个省市2000余人的非法传销案一起;受理消费者投诉911起,解决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67万元。

知识出处

庐山区志

《庐山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庐山区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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