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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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庐山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348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市场监管
分类号: F203.9
页数: 3
摘要: 第一节市场监管市场培育新中国建立初期,境内仅有零星的私营商业零售店。1956年,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大力发展,自由市场受到限制。“文化大革命”期间,一度发展的集贸市场作为“资本主义阵地”被取缔。70年代后期,散落各地的集市贸易,只有少量的蔬菜、瓜果上市,余皆冷落。
关键词: 行政管理 市场监管

内容

第一节市场监管市场培育新中国建立初期,境内仅有零星的私营商业零售店。1956年,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大力发展,自由市场受到限制。“文化大革命”期间,一度发展的集贸市场作为“资本主义阵地”被取缔。70年代后期,散落各地的集市贸易,只有少量的蔬菜、瓜果上市,余皆冷落。少数农民将自产的零星农副产品,肩挑手提走街串巷叫卖。改革开放后,国家确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商品经济的方针,商品流通加快,境内逐步建立起粮食、土特产等多种物资交易场所。市场建没由小到大,设施简陋的马路市场逐步被功能齐全的集贸市场取代,交易环境的改善,活跃了城乡经济,促进了市场的形成与发育。1981年,全区第一座规范的农贸市场(露天市场)在十里村部附近建成,面积2000平方米。至2000年,全区建有各类集贸市场21座,总面积45782平方米。其中,顶棚市场18座,面积为14782平方米,室内市场3座,面积为31000平方米。规模较大的市场有: 九江市城南综合市场 1994年1月投入使用,总面积8000平方米,分前后3栋,上下2层,内设274间门面,经营蔬菜、鱼肉类、禽蛋、农副产品、副食、百货、化妆品、音像、水果等多类商品,时为庐山区最大的一座综合集贸市场。
  京九批发大市场 1997年,由九江民生集团公司投资兴建,总面积16000平方米,设台位1095个,门面355间,是江南较大的一座室内批发市场。
  华东装饰材料大市场 2000年7月开业。该市场是在原区建材市场的基础上,由业主投资2000万元扩建、改造,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经营陶瓷墙、地砖、卫生洁具等高、中、低档共70多个品种的建筑装饰材料。有福建、安徽、湖北、浙江、江苏、山东及本省、本地客商600家;市场经营辐射赣、皖、鄂3省,为全省第二大建材市场,该市场正在实施第三期扩建工程,经营规模将继续扩大。
  [=此处为表格(1980 - 2000年集贸市场建设情况)=] 市场交易50 - 70年代(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国家对粮食、油脂、油料、棉花等(一类物资)实行统购统销;对生猪、禽蛋类等农副产品(二类物资)实行派购(只能卖给国家,不能上市销售);对工业品和人民生活必需品,由商业主管部门实行计划分配,由国营商店、供销合作社、粮站、食品站等国家商业机构专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实施“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经济发展方针,1982年起,中央连续4年均以l号文件形式,强调大力发展集贸市场,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境内各地积极采取发展市场经济的措施,逐步放宽经营渠道,放开上市物资。1984年夏,放开粮食市场,允许多渠道经营;国家管理的二类物资(麝香除外)全部放开。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和其他集体、个体(除国家规定不能参与经商办企业者外),均可按批准的经营范围,参与市场经营。凡属放开的产品,无论国营、集体、个体或生产者均可从事长途贩运,扩大流通渠道,丰富集贸市场交易品种,扩集贸市场交易,搞活经济,方便人民生活。
  2000年,全区集市商品成交额26008万元。其中粮食192万元,油脂油料70万元,肉禽类5938万元,水产品1956万元,干鲜菜6253万元,干鲜果3954万元,工业品7645万元。
  市场监督新中国建立前,私营工商业由县商会会同同业公会共同监管,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多得不到保护。新中国建立初期,市场监管工作由县工商税务局工商科履行职能。1956年6月,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国营商业和供销社市场建立,工商管理范围缩小,商业局行政股兼管市场。“文化大革命”期间,工商管理工作瘫痪,1972年恢复,但监督工作未能正常开展。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治国纲领,计划经济逐步向市场经济过渡,商品经营范围扩大,流动渠道拓宽,各类市场相继建立,巾.场监督任务日渐繁重。
  1981年,区工商局开始履行市场监督职责,市场监管工作以打击非法交易和投机倒把活动为重点,对倒卖工农业生产资料,套购国家计划物资,倒卖票证及有偿证券,倒卖金银珠宝、走私文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查处;对哄抬物价、欺行霸市、短斤少两、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的非法行为进行整顿和批评教育。至1990年底,共查处各类投机倒把案件240起,查处各类违章案件67起。1991年起,改革日渐深入,集贸市场商贸活动增多,个体经济逐步壮大,市场监督工作的重点逐渐转到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制止非法传销活动为中心的临管工作上来。1992年,成立区消费者协会,设立8个消费者协会基层监督站,加强对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监督。1996年,国家确定每年3月15日为消费者权益日。此后,区工商部门每年开展“3.15”活动,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传授识别假冒和伪劣商品知识,并多次开展现场受理消费者举报活动,重点对600家经销食品、农贸、粮食、药品等行业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情况进行检查。1999年、2000年开展“消费者信得过经营单位”评选活动,共为31家(次)经营单位挂上了“消费者信得过经营单位”信誉牌。至2000年底,共查获各类假冒伪劣商品17500件,假烟26500条,假冒商标标识57700套;查处聚集十里百货大楼、涉及全国20多个省市2000余人的非法传销案一起;受理消费者投诉911起,解决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67万元。

知识出处

庐山区志

《庐山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庐山区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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