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质量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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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庐山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346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质量管理
分类号: TU201.2
页数: 1
摘要: 新中国建立前,建房质量多由承建人与房主口头协议,自行验收。新中国建立后至80年代初,单位与私人建房一般由建没业主和承建单位签订合同,其中包括质量条款,互派代表监督实施。传统的评定方法,一般对砖砌体要求平正光直,粉刷光滑整洁,楼面平整,并缝紧密。
关键词: 质量管理 质量检验

内容

新中国建立前,建房质量多由承建人与房主口头协议,自行验收。新中国建立后至80年代初,单位与私人建房一般由建没业主和承建单位签订合同,其中包括质量条款,互派代表监督实施。传统的评定方法,一般对砖砌体要求平正光直,粉刷光滑整洁,楼面平整,并缝紧密。1984年11月,成立区建筑管理质量监督站,依照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全区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实行统一管理。骨干企业和大型建筑企业,普遍成立以公司经理为首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设置质量管理科(室),开展企业内部质量管理活动。分项工程完工后,进行班、组自检、互检,公司(队)统检,1987年10月,成立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对全区建筑市场、施工企业、构件牛产企业、设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竣工验收等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检测。各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安全检查机构建设和管理。1999年,区城建局设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至2000年,全区建筑企业均依据国家标准和其自身条件、能力,评定_『企业资质等级,建筑市场纳入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知识出处

庐山区志

《庐山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庐山区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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