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交通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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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庐山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343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交通管理
分类号: U491
页数: 2
摘要: 第三节交通管理管理机构新中国建立后,交通部门设车船监理所,负责车船交通管理工作。区内交通管理工作山九江地区交通处车船监理所统管。1974年,车辆监理和船舶监理分开,成立九江地区车辆监理所,1975年,九江地区车辆监理所迁至十里大道139号办公。
关键词: 交通工程 交通管理

内容

第三节交通管理管理机构新中国建立后,交通部门设车船监理所,负责车船交通管理工作。区内交通管理工作山九江地区交通处车船监理所统管。1974年,车辆监理和船舶监理分开,成立九江地区车辆监理所,1975年,九江地区车辆监理所迁至十里大道139号办公。
  1983年,区内交通事务由市交通局管理。是年,区公安分局成立交通科,翌年改设车辆管理站。988年,区公安分局成立交通警察队。1990年10月,成立庐山区交通局,下设九江市城郊养路费稽查征费站、公路管理站、新港交管站、威家交管站、公路运输管理所。1992年,区交通警察队更名为交通警察大队,负责全区公路交通安全作。
  公路管理路政管理区内公路路政管理分3块。国、省道路政由九江公路分局管理;县乡公路路政由区公路管理站管理;高速公路路政由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在区内所设的邹家河和庐岛管理所,负责辖段内通行费征收、路政管理和公路养护。1990 - 2000年,区、乡公路路政管理,共处理违章案件68起,挽回经济损失102万元。其中,查处侵占路产、路权的2起,拆除违章建筑19处,损路、破路案31起,其他违章16起。
  规费征收公路规费市、区分割征收。汽车养路费山九江市交通稽查征收分局郊区稽查征费所负责市区与庐山区、浔阳区、九江开发区境内汽车养路费的征收。区交通局城郊养路费稽查征费站负责市区农用车、简易机动车和拖拉机的养路费的征收。1991 -2000年累计征收养路费637.2万元。
  公路养护区内公路养护形式有3种。国、省道养护由九江公路分局下辖的公路段负责;区内九隘线由庐山公路段和星子公路段分段养护;105#国道由九江县公路段养护,九牛线由湖口公路段养护;以上公路称为省养公路。区乡公路养护由区交通局负责。1990 - 2000年,全区区乡公路养护共投入45万元,好路率达92%。专用公路由使用单位建立养护队伍自养,交通部门给予一定的技术支援和指导。
  航道管理鄱阳湖航道由江西省交通厅九江航务分局管理。辖星子、都昌、武宁、永修4个航道段。区内30公里鄱阳湖航道,由星子航道段管养。
  航政管理区内水域的航政管理分两部分,长江水域航线航政管理,由九江长江港航监督局(隶属交通部海事局)白水湖港航监督站负责。鄱阳湖区航线航政管理,由九江航务分局(隶属省交通厅)蛤蟆石港航监督站负责。
  交通运输管理公路运输管理 1984年以前由市民间运输管理所管理。1990年10月,区公路运输管理所成立,先后对全区客、货营运车辆核发《公路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进行全面核发,办证率达到95%。对500余辆城市出租车进行正规化、规范化统一管理,并建立出租车投诉制度。截止2000年,共处理乘客投诉84件,处理违章1634次,累计征收公路运输管理费560万元,年递增15%。
  水上运输管理清同治十二年(1873)始,由江西省招商局九江分局管理。民国期间,先后由“九江航业工会”和“江西省船舶管理局湖口分局”管理。新中国建立后,1956年9月,设立九江专区航运局,在高垅蛤蟆石设航运管理站,负责管理辖区内鄱阳湖水域的水上运输。1987年起,对辖区内的营运船舶核发《船舶运输许可证》。1989年,蛤蟆石航运管理站隶属市航运管理处。1990年区交通局成立后,对该站具有区域内领导关系。2000年,蛤蟆石航管站有管理人员5人,管理注册货运船舶22艘,客运船舶1艘。
  交通安全管理公路交通安全建区前,区内公路交通安全工作由九江地区车辆监理所统一管理。监理所负责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年审、核发证照、办理过户转籍手续,以及纠正违章和肇事等项工作。1983年4月,区公安分局内设立交通科,负责九湖、九星公路、九江动力机厂桥头~赛阳路段的交通安全管理。1987年6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道路交通管理体制的通知》精神,车辆监理和交通安全业务移交公安部门,由公安局交警部门管理交通安全,并设车辆管理科管理车辆监理工作。1988年11月,区公安分局成立交通警察队,时有民警13人,合同警10人,下设秘书组、事故处理组、车辆管理组和路面秩序组。除原管理的路段外,增加十里~海会白鹿洞、五里立交桥~新港大王庙省道75公里处及金鸡坡、茅山头等范围内乡(镇)、厂矿道路的交通管理和事故处理。同时,接管原由九江市交警大队管理的十里百货大楼岗亭。1997年l 1月,成立区公安分局公路巡逻民警大队,与交警大队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下设办公室、通讯指挥中心、公路治安科、交通秩序科、车辆管理科、非机动车辆管理科、直属中队、十里中队、莲花中队、威家中队、新港中队。全队有警职人员49人(含合同警),对维护交通安全、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维护公路治安秩序起到积极作用。是年,全队共出动上路警力7210人(次),查验车辆24106台,查处违章车辆及人员3037人(台),清理路障394处,整顿停车场点37处,设置交通标志(线)48处,送交市交警支队参加违章驾驶员学习班242人(次),成功破获1起肇事逃逸案。与此同时,采用多种形式普及交通日常知识,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交通事故逐年下降。
  水上交通安全 1990年以前,水上交通安全和渡口安全,统一由市交通局渡口管理所司职。区交通局成立后,设综合业务股专司全区渡口和水上安全管理。1994年起,与乡(镇)、村、渡口层层签定安全管理责任合同,对渡船进行更新改造。1995年始,每年组织渡口安全检查7次。1996年起,清理整顿无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三无船舶”28艘。1998年特大洪水期问,在新港、威家临时渡口专设安全管理员,清理不合格渡船11只,保证了洪水期间的渡运安令。
  重大交通事故 1973年4月21日,九江汽车运输公司司机黄某,驾驶1辆自行改装的大客车上庐山接运本单位登山工人,由于车况不好,加之严重超载(定员37人,实载87人),当客车行至大天池第一道弯道下坡路段时,刹车失灵,坠人数十米的山谷中,死亡39人,伤48人。1980年6月7日,庐山外办司机汪某,驾驶上海牌轿车送昆仑号“908”团客人下庐山,行至九星公路八里坡弯道处与庐山水泥厂杨某驾驶的货车碰撞,致使美籍客人史密斯、澳大利亚客人菲雷特身受莺伤。1990年6月20日,江西省液化气公司陈某驾驶日产液化气槽车,由南昌开往九江,行至国道105线赛阳段下坡处,与九江市会议服务公司顾某驾驶的解放牌大客车相撞,死亡3人,伤12人。1997年2月18日,在新港南湖咀鄱阳湖水面,发生…起星子县航运公司驳船与新港镇棉洲违章载客民船相撞的恶性事故,民船载12人,死亡9人。
  1980 - 2000年,全区共发生公路交通事故1558起,死亡300人,伤863人,直接经济损失764.1万元。

知识出处

庐山区志

《庐山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庐山区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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