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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一节 经营体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庐山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334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经营体制
分类号:
F711
页数:
2
摘要:
私营商业新中国建立前,境内商店行栈均属私营,且绝大部分为夫妻店或流动摊贩,亦有少数合伙联营。据民国25年(1936)《江西年鉴》载:境内有店铺241家,其中新港60家,姑塘80家,十里铺60家,莲花洞41家(其他地方记载不详)。主要经营布匹、南货、百货、杂货、糕饼、国药、文具、渔具、五金、修理等。
关键词:
商业体制
贸易体制
内容
私营商业新中国建立前,境内商店行栈均属私营,且绝大部分为夫妻店或流动摊贩,亦有少数合伙联营。据民国25年(1936)《江西年鉴》载:境内有店铺241家,其中新港60家,姑塘80家,十里铺60家,莲花洞41家(其他地方记载不详)。主要经营布匹、南货、百货、杂货、糕饼、国药、文具、渔具、五金、修理等。
新中国建立初,贯彻“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方针,调整国营与私营商业经营范围,协调劳资关系,私营商业趋于稳定,对城乡物资流通起到一定作用。1953年末,对私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政策,国营商业批发逐步代替私营商业批发,私营棉布、百货商品,实行向国营批购,并按规定牌价出售。1956年,完成社会主义对资本产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对私营商业实行公私合营。1958年,个体商业户一部分组成合作店(组),一部分被转入农业,流动摊贩则予以取缔,私营商业趋于消失。60年代,国民经济暂时困难时期,允许个体经营,社会上个体商业遂又公开出现,及至“文化大革命”,小商小贩再度消失。
1979年后,个体商业重获发展,经营范围亦渐放宽。初时经商对象多为城镇待业青年和社会闲散劳动力,并以经营饮食、服务业为限。1985年,经工商部门登记发证的个体工商户854户。嗣后,对城乡居民和农民,根据社会需要和所具条件,允许经营商业,亦允许一业为主,兼营他业,或长途贩运,或从事批发,个体商业迅速发展。1990年,全区有证个体工商户1727户,从业4391人;1994年3551户,从业9355人,2000年,私营商业企业相应发展,全区私营商业企业95户,雇工1206人,个体工商户2190户,从业3618人。
国营商业新中国建立前,境内无国营商业。
新中国建立初,主要农副产品收购和生产、生活资料供应系由供销合作社承担,工业品批发则由专业公司直接经营,及至1958年辖区成立商业局,下设副食品、农副产品、生产资料经理部,基层供销社称国营商店;5-6月,公私合营和合作商店(组)相继纳入国营商业体系。1978年9月,国营、合作商业再次分家。1980年9月,成立区商业局,1984年机构调整时撤销,1989年1月复设,与供销社合署办公。1992年1月商业局又分设,辖食品公司、副食品公司、百货公司、五交化公司、兼管烟草专卖;先后成立石油化工公司、通浔石化联营公司、名酒销售公司、烟草经销部、物资再牛利用公司等15家公司、批发部、商行(含挂靠公司)。6月,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转变工作职能,成立区国营商业总公司,与商业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由于诸多原因,商业总公司未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是年,在十罩大道筹建一方天商业大楼。1994年竣工,建筑面积3750平方米,一、二、二楼1200平方米为营业楼,四~九楼为商住楼。1995年,清理整顿公司,多数公司被注销。1996年,名酒销售公司、百货公司、物资再生利用公司相继停业。1997年,企业改制,五交化公司停业;通浔联营公司脱钩改辖于区经贸委;烟草经销部改辖区烟草专卖管理所。至此,仅有食品公司、副食晶公司、石化公司和一方天商场尚在经营。1999年,为谋求国营商业的生存和发展,成立赣北蔬菜副食品公司(蔬菜肉品批发中心),次年建立九江市生猪交易市场。2000年底,全区国营商业系统有职工214人,同定资产300万元。
合作商业合作商业始于1956年。小商小贩经批准按合作化方式,组织集体性质的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实行统一经营、统一核算,资金入股、盈余按股金和劳动分配者为合作商店,分散经营、自负盈亏者为合作小组。1958年5-6月,合作商店(组)纳入国营商业体系,从业人员转为国营商店职工。1978年9月,国家将供销社与商业局分列,农村合作社商店改m供销系统管理。1980年11月,成立区供销社。1985年,供销社系统进行体制改革,改官办为民办,还社于民。区供销社机关列入政府系列,恢复供销社集体所有制性质及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及经营上的灵活性。所属单位由国营企业转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在完成政府下达的计划商品供应的同时,企业走向市场,自行采购供应商品,参与市场竞争,策略上推广价格放开、用工放开、经营放开、分配放开等“四放开”经营措施,逐步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使供销社逐步办成自主经营的经济实体和为农村供销、加工、储存、运输和技术综合服务的中心。2000年,全区供销系统设有农资公司、棉麻公司、土产公司、再生资源公司、T贸公司、石化站等6个公司(站),下辖10个基层供销社。职工560人,固定资金516万元,流动资金987万元,社员股金5万元,年销售额4000万元,比1982年增长10倍,完成利税40万元,比1982年增长5倍,全系统100个经营网点分布于各乡、村。
社会商业70年代末,政府开始放宽对城镇街道和农村社队办企业限制,至80年代初,一些街道和社队开始兴办商业,初时主要经营餐饮和服务业,继而扩大经营其他项目。其后,出现工厂办商业、学校办商业和其他非商业部门经营商业,陆续兴办一批劳动服务公司或经营部、服务部,开始主要经营与本单位相关的购销业务,后发展成社会商业。
1984年后,贯彻“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方针,出现多种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组织各类商业公司,呈现“百业经商”的局面。1986年,清理整顿公司,机关及非商业部门经营的公司被清理,各种牌号的批发部、经营部和商业公司随之日益增加。其经营形式有国有民营、公有私营、个人承包经营;经营范围多为跨行跨业、综合经营;经营方式多为中介买卖,或批零兼营。有些企业随经营情况好坏,时开时闭,变化不定。据统计,社会商业网点1990年29个,从业213人,年社会商品零售额311万元;1995年为17个,从业474人,年社会商品零售额2878万元。1996年后,随着商业管理体制改革深入,多数社会商业企业租赁给个体经营,或实行股份制经营。
知识出处
《庐山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庐山区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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