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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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庐山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3308
颗粒名称: 野生动物保护
分类号: DF468.1
页数: 2
摘要: 境内受保护野生动物约15种,其中鸟类6种,兽类4种,两栖爬行类5种。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穿山甲、华南兔。省级保护动物8种,鸟类有鸿雁(俗名铁咀鹅)、赤麻鸭(俗名军鸭、黄鸭)、苍鹭(俗名老鹰)、灰胸竹鸡(俗名竹鸡)、山斑鸠、文山雀;兽类有野猪、红毛狗;两栖爬行类有王锦蛇(俗名大王蛇)、菜花蛇、乌梢蛇(俗名乌风蛇)、大蟾蜍(俗名癞蛤蟆)、黑斑蛙(俗名青蛙)、泥蛇(俗名水蛇)。
关键词: 保护动物 野生动物

内容

境内受保护野生动物约15种,其中鸟类6种,兽类4种,两栖爬行类5种。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穿山甲、华南兔。省级保护动物8种,鸟类有鸿雁(俗名铁咀鹅)、赤麻鸭(俗名军鸭、黄鸭)、苍鹭(俗名老鹰)、灰胸竹鸡(俗名竹鸡)、山斑鸠、文山雀;兽类有野猪、红毛狗;两栖爬行类有王锦蛇(俗名大王蛇)、菜花蛇、乌梢蛇(俗名乌风蛇)、大蟾蜍(俗名癞蛤蟆)、黑斑蛙(俗名青蛙)、泥蛇(俗名水蛇)。1990年以来,全区开展以《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为中心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每年进行一次“爱鸟周”和“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同时,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1999年7月20日,区野生动物保护站执法人员在九湖公路破获一起非法收购、贩运野生动物案,共收缴各种獾、小野猪、刺猬、乌梢蛇等活体野生动物200多只(条)。

知识出处

庐山区志

《庐山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庐山区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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