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林基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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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庐山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3295
颗粒名称: 营林基地
分类号: S72
页数: 2
摘要: 清宣统三年(1911),清政府在庐山成立官督商办庐山林场,并在海会、东林和庐山黄龙成立3个分场。此为当时全国最早林场之一。民国2年(1913)1月,江西省实业公司在东林创办江西庐山森林厂,民国16年更名为庐山林场。建国后,庐山林场扩大,东林为其分场,省属县管。1955年2月,庐山林场一分为三,东林林场划归九江县辖管。
关键词: 造林 营林

内容

清宣统三年(1911),清政府在庐山成立官督商办庐山林场,并在海会、东林和庐山黄龙成立3个分场。此为当时全国最早林场之一。民国2年(1913)1月,江西省实业公司在东林创办江西庐山森林厂,民国16年更名为庐山林场。建国后,庐山林场扩大,东林为其分场,省属县管。1955年2月,庐山林场一分为三,东林林场划归九江县辖管。1957年后,干部上山下乡,组建国营庐山农林垦殖场,相继成立国营青山园艺场、海会园艺场、庐山茶场、莲花林场、化城林场、马祖山等国有林场。1975年,庐山林场场部迁至莲花洞,经营国有山林9万余亩。至1990年,全区国营林场林地面积89820亩,森林蓄积596343立方米,占林分总蓄积6%。1989- 1991年,九江市委,市政府投入60余万元建立马祖山义务植树造林基地5600亩,市直、驻市及庐山区直各单位投入20余万人(次),义务植树100余万棵。1991年春,区委、区政府在莲花镇如意庵开辟绿化基地1500亩,全部种上了杉树和果木。1993年,国家林业部批准马祖山为国家森林公园。2000年3月18日,马祖山义务植树基地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义务植树示范基地。

知识出处

庐山区志

《庐山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庐山区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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