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营林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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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庐山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329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营林生产
分类号: S72
页数: 2
摘要: 第二节营林生产采种育苗民国9年( 1920),九江县政府在十里铺建立苗圃,初为10余亩,后拓展至20亩。此为境内史前第一个苗圃。此前,居民所需树苗以采挖野生苗为主,少数居民利用田头地角采种自育,多为油桐、乌桕之类树苗,也有采集桑树、苦楝、马尾松等树种育苗的。
关键词: 造林 营林

内容

第二节营林生产采种育苗民国9年( 1920),九江县政府在十里铺建立苗圃,初为10余亩,后拓展至20亩。此为境内史前第一个苗圃。此前,居民所需树苗以采挖野生苗为主,少数居民利用田头地角采种自育,多为油桐、乌桕之类树苗,也有采集桑树、苦楝、马尾松等树种育苗的。新中国建立后,政府贯彻“自采种、自育苗、自造林”方针,组织群众采集油桐、油茶等10余种林木种子,鼓励扶持群众自办苗圃。农、业合作化时期,区、乡成立临时采种队,时属九江县七区的劳家乡设立集体育苗点。60年代,采种一般以社队林场为主,茶树等树种子每年仍需从外地购进。新港公社长岭林场自办苗圃、自育自培,受到上级重视,并得到推广。70年代,东风、向阳等社队林场引进黄柏、厚朴、湿地松等树种,苗圃面积增加,育苗得到发展。80年代,区种子公司积极组织种子调运,发展林木种、苗专业户以及户办、联户办苗种采集——运输——销售网。90年代,营林专业户增多,苗圃面积扩大,育苗形式多样,育苗技术、质量提高。新港、五里、莲花、威家等乡(镇)建立了笋用竹、意杨、板栗、油橄榄等育苗基地,为特色林业生产奠定了基础。2000年,有林木种苗专业户数十家,苗圃面积1 170亩。
  植树造林新中国建立前,境内山林极少人工营造,民间虽有宅旁、村旁、路旁、水旁“四旁”植树之习,多任其自然生长。民国19年,政府虽有造林之布署,但收效甚微。40年代末期,每年的3月12日,国民政府组织行政人员植树,多流于形式。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政府发动群众,大搞植树造林活动,沿江植造防护林,铁路、公路两旁植造护路林,城乡营造环境保护林。1951年,九江县第一区李家乡,二区开天、鲁板乡狮子庵,七区梅I|J乡茅山头和东城乡的和尚脑等地营造油桐、乌桕、柳树、杉树、梨树万株。1956年,掀起群众性造林运动高潮,男女老少齐上阵,山j二种杉、松,江湖堤坝植柳树。60年代,公社、大队办林场,多以林场为单位大兴荒山造林,并开展群众性的“四旁”植树活动,九湖、九庐公路分段包干植法国梧桐。80年代,每逢植树节,境内成千上万干部上山义务植树,森林覆盖率和林木蓄积量不断上升。1986年,全区有宜林荒山 6万余亩。1995年,宜林荒山减少至1.7万余亩,主要是插花山、高山、远山、边界山。其中立地条件好的占60%,盖度在60%以上的杂竹、笆茅、灌丛地占25%,立地条件差的占15%。1996年始,以“宜造则造,宜封则封,适地适树,因地制宜”为原则,采取乡村联营、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全面绿化。至2000年,全区基本消灭宜林荒山。幼龄、中龄及近熟林面积由1990年的115080亩增加到167487亩,森林覆盖率由1989年的28.34%提高到32.5%。此外,全区有护路护岸等公益林1717.5亩,群众“四旁”植树242472株,蓄积19042立方米。
  营林基地清宣统三年(1911),清政府在庐山成立官督商办庐山林场,并在海会、东林和庐山黄龙成立3个分场。此为当时全国最早林场之一。民国2年(1913)1月,江西省实业公司在东林创办江西庐山森林厂,民国16年更名为庐山林场。建国后,庐山林场扩大,东林为其分场,省属县管。1955年2月,庐山林场一分为三,东林林场划归九江县辖管。1957年后,干部上山下乡,组建国营庐山农林垦殖场,相继成立国营青山园艺场、海会园艺场、庐山茶场、莲花林场、化城林场、马祖山等国有林场。1975年,庐山林场场部迁至莲花洞,经营国有山林9万余亩。至1990年,全区国营林场林地面积89820亩,森林蓄积596343立方米,占林分总蓄积6%。1989- 1991年,九江市委,市政府投入60余万元建立马祖山义务植树造林基地5600亩,市直、驻市及庐山区直各单位投入20余万人(次),义务植树100余万棵。1991年春,区委、区政府在莲花镇如意庵开辟绿化基地1500亩,全部种上了杉树和果木。1993年,国家林业部批准马祖山为国家森林公园。2000年3月18日,马祖山义务植树基地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义务植树示范基地。
  集体林场 1959年,新港公社长岭大队李炳义等5户农民在长岭山断口洼创建境内第一个社办林场——长岭林场。此后,在上级要求和榜样林场的带动下,各公社、大队集中劳力开展挖山造林“大会战”,提出“造出一片林,留下一班人”的口号,逐步办起社队集体林场。林场以“队出劳力、林场记工、回队分配、收益分成”的办法,组织护林、养林进行林业生产。1981年,全区有社队集体林场61个,从事林业生产劳力395人。1989年,集体林场经营林业总而积64000亩,其中以杉木为主的用材林49000亩,总收入达86余万元。1996年,全区有乡、村林场59个,林业职工957人、2000年,全区集体森林面积140752亩,人工林总面积84210亩,总蓄积251086立方米。其中,人工森林面积64215卣.占人工林面积76%,,占森林面积36%;人工疏林面积1770亩,占人工林面积2.1%,占森林面积1%;人工灌木林面积18225亩,占人工林面积21 .6%,占灌木林面积23.5%。人工森林按树种划分,杉木林面积45570亩,占人工林面积71%,蓄积210293立方米,占人工林蓄积83%;马尾松面积6480亩,占人工林面积10%,蓄积32708立方米,占人工林蓄积13%;此外还有硬阔林、软阔林面积810亩。

知识出处

庐山区志

《庐山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庐山区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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