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耕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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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庐山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327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耕作制度
分类号: S344
页数: 1
摘要: 水田新中国建立前,境内水田耕作形式主要是中稻收割后土地冬闲。中稻收割后复种油菜或小麦、或兰花草、或之前套种泥豆,兰花草田再套荞麦、油菜田再套萝卜菜的亦有。
关键词: 耕作制度 耕作措施

内容

水田新中国建立前,境内水田耕作形式主要是中稻收割后土地冬闲。中稻收割后复种油菜或小麦、或兰花草、或之前套种泥豆,兰花草田再套荞麦、油菜田再套萝卜菜的亦有。
  新中国建立后,耕作制度不断变革。1953年始,推行中稻改早稻,单季稻改双季稻,旱地改水田。60年代,基本普及双季稻。新港公社新港大队第四生产队叶文金试行早稻——二晚——油菜种植模式,其三熟三高产的经验在部分公社推广,后稻——稻——油(麦、肥)的三熟制种植模式在境内逐渐形成。80年代,水稻产区基本是油(肥、闲)——稻——稻三熟制,赛阳、海会、高垅等部分山脚田为油(肥、闲)——稻二熟制。90年代初,赛阳汤桥、凤凰、金桥等地将5000亩油(肥、闲)——稻——稻改为土豆——稻(油)——瓜——稻。1991 - 1995年,新港镇将5000亩油——稻——稻耕作制改为油——棉、菜——棉耕作制。1996年又改作油——稻——稻。莲花的新桥、东城村将油(闲、肥)——稻——稻耕作制改种蔬菜和食用菌。
  旱地耕作制度改变不大。棉地复种形式为小麦——棉花;油菜——棉花;休闲——棉花(套种玉米)。粮地复种形式为麦类(小麦或大麦、米麦)—大豆——芝麻(或红薯);麦类——红薯(或大玉、高梁、黄粟、玉米);麦类——西瓜(或花生);蚕豌玉——芝麻(或黄粟)。多为两熟制,少数三种三熟。

知识出处

庐山区志

《庐山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庐山区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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