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庐山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3254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分类号: F321.41
页数: 2
摘要: 第四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979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展开。在生产资料土地公有制的原则下,从土地承包到组、联产计酬、恢复“四定”“三包”加“奖赔”(超产奖、欠产赔)的责任制形式,发展到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双包”制度。
关键词: 联产承包 生产责任制

内容

第四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979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展开。在生产资料土地公有制的原则下,从土地承包到组、联产计酬、恢复“四定”“三包”加“奖赔”(超产奖、欠产赔)的责任制形式,发展到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双包”制度。1981年底,全区865个生产队中,包干到户占78.5%;联产到劳占4.2%;专业承包、联产计酬占4.1%;包产到户占8.2%;实行定额包工、按劳计酬的占5%。各种承包形式都签订责任制合同。1982年,全面推行以“包干到户”为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对耕牛、农具等农业生产资料作价分配到农户,归农户所有。耕地按土质优劣和人口、劳力均分到户,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扩大农民生产自主权,农民生产的农产品按“交足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余的都是自己的”方法处理,取代“大锅饭”的平均分配形式,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1984年,全面推行以家庭经营为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保证农民对土地享有长期的使用权和经营自主权。1999年1月,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即将到期之前,区政府向全区农民颁发r《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明确承包人享有30年不变的土地经营权,营造林地和“四荒”治理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50年不变。全区10个乡(镇)(不含牯岭镇)82个行政村(场、所),除新港镇的官洲、江矶、杨家场3个村因牵涉官洲村整体搬迁外,其余79个村(场、所)累计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5万本,发包耕地81000亩。
  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式样)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字第号根据《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中办发[1997] 16号文件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赣办发[1997] 10号文件),为保护农村集体土地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对承包人承包的土地,经核查属实,颁发此证。承包人对本证所列土地享有三十年承包经营权。
  县(市、区)人民政府 (印鉴) 一九九年月日守则 1、承包人对本证所列土地享有法律规定和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经营权,小享有所有权。
  2、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土地承包经营的法律、法规,服从国家、集体建没用地需要,不得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生产经营,不得荒芜土地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3、承包土地发生增减变动(如开荒、造田、被征用、毁损等)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牛流转(如转包、转让、入股、互换、继承等),应及时向发包方所在地的乡(镇)农村承包合同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4、本证要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如有遗失或损毁,应及时向发证单位申请补发。
  5、赣财综字[1998]10号、赣价行字[1998]5号文件核定工本费为每汪:2.00元,严禁超标收取。
  《土地承包经营证》内容包括: 一、承包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乡(镇)、村、组);发包方,承包土地面积(亩、分、厘),其中水田(亩、分、厘),旱地(亩、分、厘)。
  二、承包土地地块登记(地块名称、类别、等级、面积、用途、座落(四至边界))。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地块名称、面积、流转形式、转出或转入、转往何方、何户转入、流转期限、发包方签章、登记机关签章及登记日期。
  四、承包土地增减变动登记(地块名称、增加<来源、面积>、减少<原因、面积>、发包方签章、登记机关签章及登记日期)。

知识出处

庐山区志

《庐山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庐山区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