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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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庐山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3253
颗粒名称: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分类号: F306.4
页数: 2
摘要: 1955年冬,各地一面普及初级农业合作社,一面试点组建高级农业合作社。高级农业合作社农民土地归集体所有,耕牛和大巾型农具作价归公,取消分红。社下设生产队,社对各牛产队实行“四定”(土地、劳力、耕牛、农具)、“三包”(包工、包产、包成本)的管理制度,社员劳动依特长分工,评工记分,按工分分配收入。
关键词: 农业合作社 农民组织

内容

1955年冬,各地一面普及初级农业合作社,一面试点组建高级农业合作社。高级农业合作社农民土地归集体所有,耕牛和大巾型农具作价归公,取消分红。社下设生产队,社对各牛产队实行“四定”(土地、劳力、耕牛、农具)、“三包”(包工、包产、包成本)的管理制度,社员劳动依特长分工,评工记分,按工分分配收入。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一般有200户以上,境内规模最大的是新港耀华高级社,有804户。至1956年底,99%以上的农民加入高级社,实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化,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基本完成。

知识出处

庐山区志

《庐山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庐山区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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