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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土地典押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庐山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3246
颗粒名称:
土地典押
分类号:
F311
页数:
1
摘要:
土地典押新中国建立前,贫民如遇天灾人祸向富者借高利贷,以土地、山林或房屋等为抵押。由典押者和受典押者双方议定典押期限,典押手续与买卖土地相似。土地典押价格只有卖价的一半。典押期2年、3年、5年或10年不等,到期典押者可按原价赎回。限期内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受典押者,逾期还不起本息,所押土地、山林、房屋归受典押者所有。另有极为贫困农民,将地里即将成熟的农作物典押予人,谓之“押青苗”。
关键词:
土地问题
土地典押
内容
土地典押新中国建立前,贫民如遇天灾人祸向富者借高利贷,以土地、山林或房屋等为抵押。由典押者和受典押者双方议定典押期限,典押手续与买卖土地相似。土地典押价格只有卖价的一半。典押期2年、3年、5年或10年不等,到期典押者可按原价赎回。限期内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受典押者,逾期还不起本息,所押土地、山林、房屋归受典押者所有。另有极为贫困农民,将地里即将成熟的农作物典押予人,谓之“押青苗”。
知识出处
《庐山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庐山区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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