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典押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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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庐山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3246
颗粒名称: 土地典押
分类号: F311
页数: 1
摘要: 土地典押新中国建立前,贫民如遇天灾人祸向富者借高利贷,以土地、山林或房屋等为抵押。由典押者和受典押者双方议定典押期限,典押手续与买卖土地相似。土地典押价格只有卖价的一半。典押期2年、3年、5年或10年不等,到期典押者可按原价赎回。限期内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受典押者,逾期还不起本息,所押土地、山林、房屋归受典押者所有。另有极为贫困农民,将地里即将成熟的农作物典押予人,谓之“押青苗”。
关键词: 土地问题 土地典押

内容

土地典押新中国建立前,贫民如遇天灾人祸向富者借高利贷,以土地、山林或房屋等为抵押。由典押者和受典押者双方议定典押期限,典押手续与买卖土地相似。土地典押价格只有卖价的一半。典押期2年、3年、5年或10年不等,到期典押者可按原价赎回。限期内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受典押者,逾期还不起本息,所押土地、山林、房屋归受典押者所有。另有极为贫困农民,将地里即将成熟的农作物典押予人,谓之“押青苗”。

知识出处

庐山区志

《庐山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庐山区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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