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人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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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庐山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3221
颗粒名称: 卷四 人民生活
分类号: C913
页数: 5
摘要: 卷四人民生活第一章经济收入第一节农民收入水平新中国建立前,大量土地为地主富农所占有,广大贫苦农民无地或少地,受尽剥削压迫。自耕农丰收年景尚能自给,若遇天灾人祸,生活即濒于绝境。半自耕农破产日甚,降为佃农者日多。据《石门乡土改调查》记录,一般佃农租种土地,扣除地租和各种苛捐杂税,人均实得稻谷140公斤左右,温饱难以保障。
关键词: 社会生活 人民生活

内容

卷四人民生活第一章经济收入第一节农民收入水平新中国建立前,大量土地为地主富农所占有,广大贫苦农民无地或少地,受尽剥削压迫。自耕农丰收年景尚能自给,若遇天灾人祸,生活即濒于绝境。半自耕农破产日甚,降为佃农者日多。据《石门乡土改调查》记录,一般佃农租种土地,扣除地租和各种苛捐杂税,人均实得稻谷140公斤左右,温饱难以保障。
  土地改革后,农民获得土地,生产积极性高涨。据《九江县志》和《星子县志》载:1957年,新港、大桥、周岭等地农民人均年收入54.38元;海会、高垅等地人均纯收入47.70元。50年代末60年代初,由于天灾和“共产风”、瞎指挥影响,粮食减产,农民收入及口粮均有所下降。“文化大革命”期间,经济发展缓慢,人均年收入仅在80元左右徘徊。
  中共卜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商品经济发展较快,1980年,人均纯收入125 .50元。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生产有了自主经营权,从事家庭种植业、养殖业渐多。国家在流通、价格、购销等方面实行改革,为农民增产、增收提供服务,给农民带来诸多利益。2000年,全年人均总收入2992元,人均纯收入2410元,为1980年的19.2倍。
  [=此处为表格(1995-2000年农村住户年人均总收入、纯收入情况)=] [=此处为表格=] 收入构成据《庐山区国民经济统计资料汇编》,部分年份农村居民每人年纯收入构成:1983年,农民从集体统一经营中得到的收入占11.6%,家庭经营收入占78.4%;其他非生产性收入占10%。1987年,集体分配收入占10.1%,家庭经营收入占69.8%,其他非生产性收入占20.1%。1990年,集体分配收入占9.3%,家庭经营收入占67.7%,其他非生产性收入占23%.,1994年,在企业分配收入占31%,家庭经营收入占67%,其他非生产性收入占2%。2000年,在企业分配收入占39.2%,家庭经营收入占56.7%,其他非生产性收入占4.1%。
  第二节职工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中国建立初,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供给制,留用人员实行薪俸制。1955年,废除供给制实行工资制,一般月工资18 - 30元。80年代末,人均月基本工资增至30 - 50元,年人均工资480元左右。1985年,全区有2218人参加工资改革,年工资总额232万元,年人均883元,除工资外,政府还设置各种津贴、奖金、劳保福利。1993年,全区有3653人参加工资改革。1995年,全区有3105人正常晋档,年工资总额1679.7万元,年人均4534元。1997年,全区有3917人工资标准调整,并相应提高津贴,年工资总额1795万元,年人均4720元。1998年,对643人连续5年考核称职的晋升级别工资,年工资总额2383.7万元,年人均5379元。1999年,全区有4113人调整工资标准,同时,对3535人连续两年考核称职晋升一档职务工资,年工资总额2451.2万元,年人均5851元,为1980年的12.2倍。
  企业职工据《江西年鉴》载,民国25年(1936)九江机器业、电灯业和棉纺织业劳工月薪最多30元,最少10元;火柴业女工最多18元,最少5元。城乡手工业者,靠出卖体力和技艺为生,收入微薄,度日维艰。新中国建立后,随着生产的发展和工资制度改革,职工收入不断增加。新港、大桥、周岭等地全民所有制职工年人均工资,1957年437 .28元,1964年444.92元;海会、高垅等地全民所有制职工年人均工资,1958年519. 47元,1962年478 .03元。1980年,全区企业职工1200人,年工资总额58万元,年人均收入483元。1990年,全区企业职工2000人,年工资总额190万元,年人均948元,同时实行超产奖,发放各种津贴,如高湿、高空、夜班、出差、特殊工种、岗位、副食品津贴等。1990年升级面达25%。1991年升级面达40%。1992年企业工资普调。1994年实行调标。1995年全面调套,年工资总额166.9万元,年人均1749元。1999年,企业在职人员实行按岗位技能工资序号套改,年工资234.8万元,年人均4559元。2000年,调整中、高级管理人员岗位技能工资,人数95人,月人均增资130元,年工资总额236. 04万元,年人均4583元,为1980年的9.5倍。
  第二章消费积累第一节消费水平农民新中国建立前,境内占农户85%以上的贫苦农民,收入微薄,生活极度困难。新中国建立后,经过土地改革,农民有了田地,生活有所改善,但消费重点仍是温饱。70年代后,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生活消费支出大幅度增长。据百户农民家庭抽样调查,1983年人均生活费支出219.69元,1985年325 .42元,1990年588.46元,1993年788元,1996年1424.3元,2000年1567元。
  [=此处为表格(1996年-2000年农村住户年人均支出构成)=] 职工新中国建立前,手工业作坊雇工和手工业者生活水平低下,月薪入不敷出,难求温饱。新中国建立初期,城镇职工生活消费仍然很低,收人大部分用于吃食,少量用于衣着及日常必需品,只是温饱基本得到保证。
  60 - 70年代,城镇职工主要生活消费品(包括粮、油、棉布及日用工业品)实行定量凭票供应,基本上维护吃饱穿暖水平。进入80年代,随着收入增加,牛活消费水平不断提高。除日常食品外,在子女教育、房屋、家具、衣着、通汛工具等方面的资金投入渐多。
  第二节衣食住用衣着旧时,城乡居民多穿粗布制衣,唯求遮身暖体,耐穿耐脏。“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是当时衣着消费之写照。
  新巾国建立后,随着收入增加,生活改善,除吃食外,衣着成为消费重点。1956年,户均购棉布29.45米,人均6.9米,,据百户农民家庭抽样调查,1983年人均衣着支出23. 24元,1985年 29.13元,1990年44.98元,1993年58元,2000年71.4元。
  衣着面料,80年代初期以棉布为主,部分棉混化纤布,80年代中期以化纤布为主,绸缎、呢绒消费逐年增加。80年代后期,化纤布品种不断翻新,各种仿毛、仿麻、仿丝织品及混棉、混毛、混麻纺织品相继代替棉布、化纤布。同时皮革、各种针织面料、羊毛衫成为时尚衣着。进入90年代,各种真丝绸成为时尚品种。衣着消费趋向成衣化,居民添置服装多在成衣市场选购。
  饮食区内居民素以植物性食物米、面为主食,辅以麦类、红薯、芋头、高梁等杂粮。新中国建立前,一般农民多一日两餐,主食品有一半是杂粮,在高垅、海会、赛阳等山区的贫苦农户,一年要吃一三分之二的杂粮,且瓜菜为主食者居多,只有农忙才吃几餐米(麦)饭。
  新中国建立后,生活有所改善,多数能基本满足口粮需要,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后,城镇人口用粮标准,均按特重体力劳动者、重体力劳动者、机关工作人员或居民,分别供应大米指标25公斤、20公斤、14.5公斤左右。农业人口用粮标准,则视粮区、非粮区和丰歉年而异。1955年,新港、大桥、周岭等地农村人¨年均留原粮(含定、返销粮)249公斤,1957年,海会、高垅等地人均留原粮270公斤。1960 - 1962年,三年困难时期,饮食水平骤降,营养不良者甚多。1963年后,逐步恢复到50年代生活水平。70年代,食品消费基本上以解决温饱为主。
  80年代始,饮食消费由主食型向副食型转化,逐步注重营养,提高饮食质量。一些城乡居民为迁居新房、除夕团圆饭、老人庆寿、小孩生日、青年人上大学、参军、结婚等时兴在大酒店、宾馆承包,每席菜肴20 - 30余盘,价格在200 - 80O元之间。
  居住新中国建立之前,城镇居民多租屋居住,有三代同室拥挤不堪者。普通农家大都住平房,土墙草顶、土墙瓦顶、少数青砖瓦顶,也有竹结构草房。据《九江县志》载,1949年,境内所辖区、乡农民人均住房仅4.86平方米。
  新中国建立后,在土改和土改复查中,无房或少房的贫佃农分得住房。城镇职工及其家庭多数居住公房或租赁私房,住房享受“高补贴、低房租”政策,房租价格低而稳定。随着生产发展,改善居住条件成为居民迫切要求。50年代,草房逐步翻建为平房瓦屋。60- 70年代,部分居民新建和翻建楼房。
  1978年改革开放后,城乡经济发展迅速,住房建设成为区民家庭建设的首选。住宅质量亦成为区民家庭建设的头等大事,砖木结构渐少,钢筋混凝土结构增加,建筑层次由1层到2层、3层,城郊、集镇4层、5层亦不鲜见,住房装饰也日趋讲究。一些城镇还出现个人统建西式别墅楼。据全区百户农民家庭抽样调查,1983年人均住房面积13. 14平方米,1985年13.62平方米,1990年24.7平方米,1996年25 .93平方米,2000年30.69平方米,城市居民90%以上亦置购或置建了新住宅。
  用品新中国建立前,城乡居民日常生活用品及家具简陋,部分农户则床、灶同间,甚至人畜同住。新中国建立后至60年代,生活虽有改善,但重点在解决温饱问题,一般只购买一些日常生活必需品。70年代开始,购买手表、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的渐多。80年代,电视机、电风扇、电冰箱、洗衣机相继进入普通居民家庭。90年代,彩色电视机、录音(像)机、空调机、照相机、电话机等有部分家庭添置,且生活用小汽车、摩托车、移动电话机、计算机亦有购置。据全区百户农民家庭抽样调查,1983年人均购买日用品支出11.7元,1985年11.9元,1990年15元,1993年53元,1996年117.74元,2000年147.6元。
  [=此处为表格(2000年百户农民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量)=] 第三节家庭积累储蓄新中国建立初期,城乡居民很少有余钱存储。改革开放以来,城乡经济发展较快,存款出现新的上升趋势。1984年城乡居民储蓄412万元,1987年2891万元,1990年3258万元,1993年16007万元,1997年26636万元,2000年23619万元。
  债券股金80年代起,债券、股票投资逐步成为家庭资产积累的一种新手段。2000年底止,全区城乡居民持有保值公债、国库券等债券500万元;投资股份合作企业资金6367万元。
  企业厂长(经理)个人股金最多者百万元以上。随着证券股市发展,部分居民涉足股市,购买上市股票。
  生产性固定资产新中国建立前,贫穷农民只有简单再生产手工工具,新中国建立初期,经过土地改革,分得土地,部分农民购置耕牛及犁、耙、耖、水车等农具。合作化时期,大中型农具折价人社,农民仅自备一些小农具。80年代初,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又逐步添置一些机械化、半机械化工具。据百户农民家庭调查,1983年末,平均每户拥有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532.8元,1985年870.23元,1990年820. 07元,1996年1286元,2000年,在原有基础上,人均用于生产固定资产支出又增加2.5元以上。
  据《庐山区国民经济统计资料》,2000年末,区民在股份合作企、业中有固定资产原值13536万元。

知识出处

庐山区志

《庐山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庐山区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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