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人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庐山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3205
颗粒名称: 卷三 人口
分类号: C922
页数: 11
摘要: 卷三人口第一章人口规模第一节人口变动据《九江县志》、《星子县志》载,民国初年,境内人口仍处增长态势。民国5年(1916)后,战乱不断波及,灾荒、疫病迭至,非正常死亡人口骤增,大批民众流离失所,人口数量逐年减少。至民国37年,境内人口不足3万。
关键词: 人口分布 人口构成

内容

卷三人口第一章人口规模第一节人口变动据《九江县志》、《星子县志》载,民国初年,境内人口仍处增长态势。民国5年(1916)后,战乱不断波及,灾荒、疫病迭至,非正常死亡人口骤增,大批民众流离失所,人口数量逐年减少。至民国37年,境内人口不足3万。
  新中国建立后,人民安居乐业,人口增长迅速。除婚姻嫁娶、工作调动、招工、参军、升学外,主要为自然增长。至1958年,境内人口已增至5万余人,比新中国建立前增加1倍。1959 - 1961三年自然灾害期间,生育水平下降,死亡人口增加,人口呈稳定态势。1964 - 1978年,人口增长出现第二次高峰,出生率一直在40‰上下。加之十里片区1958年后被辟为工业基地,十数家工厂迁建境内,人口成倍增长。至1980年建区时,全区常住人口180133人。80年代,国家推行计划生育,提倡1胎,控制2胎,杜绝3胎,人口出生逐年下降。90年代,改革开放深入,境外客商纷纷到境内投资办厂,农民进城务工、经商骤增,区内人口规模不断扩大。据公安机关常住户口登记资料统计,2000年,全区常住人口221500人,比建区时增加41367人,增长22.97%。据建区后三次(第三、四,五次)人口普查统计资料,1982年,全区总人口180934人。1990年,226081人,较1982年增加45147人,增长24.95%。2000年,253625人,较1982年增加72691人,增长40.18%。
  第二节人口分布新中国建立前,境内古市古镇曾兴极一时,人口亦相对集中。八里湖以西曾为寻阳郡,人口稠密,姑塘集市曾设海关,聚居数千。集镇之外则为散居。密者每平方公里达400人,稀者仅10数人。
  新中国建立后,人口规模不断扩大,人口密度相应增加。据建区后三次人口普查统计资料,全区人口密度1982年为每平方公里343人,1990年为428人,2000年为481人。总体为西北部较东南部密,平原地区较丘陵地区密,乡(镇)驻地较偏远乡村密,城郊较远郊密,城区较城郊密。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资料,区政府驻地的十里乡和毗连九江城区的五里乡人口密度最大,分别为每平方公里1669人和944人。相对较密的为近 [=此处为表格(2000年各乡镇(街道)人口分布)=]城的新港、莲花、虞家河,以及历史名镇姑塘和牯岭,相对较稀的为远郊的赛阳和海会。 [=此处为表格(XX)=] [=此处为表格(1980 - 2000年人口自然变动情况)=] 注:此表人、户数为公安机关户口登记年末数第二章口构成第一节家庭构成家庭规模据建区后的三次人口普查统计资料,1982年,全区有42078户、180934人,其中家庭户41349户、173261人,户均4.19人。1990年,全区有54960户、226081人,其中家庭户54481户、214672人,户均3.94人,较1982年,家庭户增加13132户,家庭规模下降0.25人。2000年,全区有71614户、253625人,其中家庭户68310户、236055人,户均3.46人,较1982年,家庭户增加26961户,家庭规模下降0.73人。
  据公安机关常住户口登记资料,1980年,全区常住户40820户,常住人口180133人,户均4.41人。1990年,常住户56371户,常住人口202184人,户均3.59人,较1980年,常住户增加15551户,家庭规模下降0.82人。2000年,常住户64666户,常住人口221500人,户均3.43人,较1980年,常住户增加23846户,家庭规模下降0.98人。
  家庭组成新中国建立前,三代、四代同堂多见。新中国建立后至70年代,三代同堂居多。80年代,以二代户为多,四代户鲜见。据第四次、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资料,1990年,全区54481个家庭户中,一代户6042户(单身户2518户),占11.09%;二代户37430户,占68.7%;三代户7808户,占14.33户;四代户218户,占0.4%。2000年,全区68310个家庭户中,一代户14543户(单身户5471户),占21.29%;二代户41505户,占60.76%;三代户11824户,占17.31%;四代户438户,占0.64%。
  第二节年龄构成据民国37年(1948)6月人口统计,境内0-14岁占总人口31.97%,15- 49岁占46.4%,50岁以卜占21.63%。
  据建区后人口普查资料统计,1982年,全区0 - 14岁62693人,占总人口34.65%;15 - 29岁50408人,占27.86%;30 - 49岁4291 1人,占23 .720/c;50 - 59岁12790人,占7.07%;60岁以E 12132人,占6.7%。1990年,0 - 14岁61156人,占27.05%,较1982年,人口比下降7.6个百分点;15 - 29岁73431人,上升4.2个白^分点;30 - 49岁59151人,占26.16%,上升2.44个百分点;50- 59岁15439人,占6.83%,下降0.24个百分点;60岁以上16904人,占7.48%,上升0.78个百分点。2000年,0- 14岁56238人,占22. 17%,较1982年,人口比下降12.48个百分点,降幅明显;15 - 29岁69432人,占27. 38%,与1982年基本持平;30 - 49岁80202人,占31.62%,上升7.9个百分点;50- 59岁24257人,占9.56%,上升2.44个百分点;60岁以上23496人,占9.26%,上升2.55个百分点,人口结构趋于老龄化。 [=此处为表格(第三、四、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区民年龄构成情况)=] 第三节性别构成民国时期,境内人口中多数年份男性多于女性。30年代,男性多于女性均在15个百分点以上。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男性人口渐减。民国36年(1947),女性多于男性6.56个百分点。
  新中国建立后,人口中男性渐多于女性。其比例(以女性为100)1953年为107.46:100,1967年为101.98:100,1982年为104.13:100,1990年为106.68:100,2000年为106.49:lOO。
  第四节文化构成新中国建立前,具有高、中等文化的人多数在城区,农村人口中具小学文化程度不到5%,多数人不识字。新中国建立后,文化程度逐渐提高,文化结构逐步改变。50 - 60年代,小学文化程度增加。70年代,中学水平增加。80年代后,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率1 00%,受到初中教育87 .2%,高中(含中专)、大专、大学文化人口增幅明显。据人口普查统计,1982年,全区6岁以上人口158650人,其中文盲、半文盲42145人,占26.56%;小学64769人,占40.83%;初中33443人,占21.08%;高中(中专)16633人,占10.48%;大专以上1660人,占1.05%,1990年,全区学龄以上人口200339人,其中文盲、半文盲34433人,占17. 19%,较1982年下降9.37个百分点,降幅为35.28%;小学68586人,占34. 23%,下降6.6个百分点,降幅为16. 17%;初中59197人,占29.55%,上升8.47个百分点,增幅为40.18%;高中(中专)33360人,占16.65%,上升6.17个百分点,增幅为58.87%;大专以上4769人,占2.38%,上升1.33个百分点,增幅为126.67%。2000年,全区6岁以上人口235168人,其中文盲、半文盲12417人,占5.28%,较1982年下降21 .28个百分点,降幅为80.12%;小学73230人,占31.14%,下降9.69个百分点,降幅为23.73%;初中88373人,占37.58%,上升16.5个百分点,增幅为78.27%;高中(中专)43870人,占18. 660/c,上升8. 18个百分点,增幅为78.05%;大专以上17278人,占7.35%,上升6.3个百分点,增幅为600%。
  第五节职业构成建区前,人口职业构成情况史料不详。建区后,据三次人口普查资料记载,区内职业类别1982年设9项,1990年设8项,2000年设16项,且分类不同。从职业构成资料中可以看出两大变化,一是职业种类由少到多,由简到细,由笼统到科学;二是从事职业人群原以农林水为多数逐步转向第二、三产业。
  [=此处为表格(1982年职业构成情况)=] [=此处为表格(1990年职业构成情况)=] [=此处为表格(2000年职业构成情况)=] 注:本表数据根据2000年人口普查10%抽样调查推算第六节民族构成新中国建立前,境内主要为汉族和少量回族人【_j.、新中国建立后随工作凋入及婚姻迁入,民族成份逐年增加。据人口普查资料统计,1982年,区内有汉族、回族、苗族、壮族、满族、侗族、瑶族、白族、蒙_占族、维吾尔族等10个族别。其中汉族人口 180565人,占总人口99.8%;少数民族369人,占总人口0.2%。少数民族中,回族324人、满族17人、壮族12人、蒙古族6人、侗族6人、苗族、瑶族、白族、蒙古族、维吾尔族各1人。至1990年,新增彝族、畲族、布依族、朝鲜族、土家族等5个少数民族,族别增至15个。其中,汉族人口22530】人,占总人口199.66%;少数民族780人,占总人口0.34%。,少数民族中,回族549人,满族89人,壮族56人,畲族18人,蒙古族13人,布依族12人,土家族10人,其他7个少数民族人¨均在10人以下。至2000年,伞区人口由汉、蒙古、回、藏、维吾尔、苗、彝、壮、布依、朝鲜、满、侗、瑶、白、土家、畲、哈尼、傣,黎、佤、水、土、毛南、仡佬、锡伯、京等26个民族构成。其中,汉族人口252620人,占总人口99.6%;少数民族人口1005人,占总人口10.40/c。少数民族中,回族441人,蒙古族182人,满族1 18人,壮族55人,苗族54人,畲族34人,土家族26人,布依族14人,侗族】3人,维吾尔、瑶族各1 1人,朝鲜族10人,其他13个少数民族人口均在10人以下。较建区初期的1982年,少数民族增加16个,少数民族人口增加641人,民族构成趋于多元,民族人口构成变化不大。
  第七节姓氏构成新中国建立前,境内有姓氏100余个。新中国建立后,随着军人转业、退伍安置、干部职工调动、学生毕业分配、婚姻等户LJ的机械变动而来境内居住;特别是80年代后,改革开放,来区参加经济文化建设等人口的增多,新的姓氏不断增加。据2000年各乡(镇)提供的原住居民户口登记册统计,全区仅原住居民就有225姓,其中6000人以上有陈、张、李等3姓,5000人以下3000人以上有刘、杨、王、周等4姓;3000人以下2000人以上有胡、邹、吴、曹、汪、黄、蔡等7姓;2000人以下1000人以上有廖、徐、钟、孔、殷、叶、余、黎、朱、熊、虞、任、罗、户等14姓;1000人以下500人以上有万、干、崔、付、江、伍、赵、冯、欧阳、宗、段、何、聂、代、孙、彭、丁、屈、涂、汤、雷、柯、毛、裴、潘、程等26姓;500人以下100人以上有59姓;100人以下112姓。
  原住居民多集族而居。以乡(镇)划分,海会镇多陈姓,占全区陈姓近二分之一;高垅乡多胡、陈、周姓;姑塘镇多王、曹、杨、钟、任姓;威家镇多陈姓;虞家河乡多虞姓;新港镇多李、张姓;赛阳镇多孔、胡姓;十里乡、莲花镇多刘姓;五里乡多孔、黎姓。
  [=此处为表格(2000年原住居民姓氏构成)=] 第八节残疾人口据1997年全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等5种残疾人调查统计,全区残疾人口8527人,其中视力残疾938人,占残疾人总数11%,听力残疾1194人,占14%;肢体残疾5201人,占61%;精神残疾171人,占2%;智力残疾767人,占9%;另综合残疾256人,占3%。
  残疾人口中性别比例为男性5628人,占66%,女性2899人,占34%。
  调查表明,残疾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分布区域,视残姑塘一带居多,听语残新港一带居多,智残高垅一带居多,精神残以驻地厂矿居多。其原因主要是:农村山区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特别是早婚和近亲结婚现象比城镇严重;而城镇中的环境嘈杂、“三废”污染比较严重,另外还有一些人因心理健康障碍、意外事故等成因较多。
  第三章人口生育第一节计划生育新中国建立前,人口生育处于无政府状态,“早婚、早育、多生”的情况比较普遍。女性有13岁结婚、14岁生育,亦有50岁还生育和终生生育超10胎的现象。农村有母女同期生育,甚至外甥大于舅舅的。
  新中国建立后,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对婚龄始有规定(男20周岁、女18周岁),50年代,曾“有一个少了、两个合适”的生育主张,但未得到推行;毛泽东强调过:“人类要控制自己”。70年代中期,在国家干部职工中提倡晚婚少生,提倡节育绝育,多胎实行结扎手术者免费。至1976年,境内生育水平仍处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状况,一般年份出生率均在30‰上下。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人口生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国家推行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实行计划生育,有效地控制了人口数量,提高了人口素质。2000年全区人口出生率9.81‰,比1980年下降10个千分点;计划生育率达99.42%,累计有15576对夫妇领取独生子女证,晚婚率88.6%,20年净增32326人,年均净增1539人。按1979年20‰的出生率计算,20年全区少生近4万人。
  第二节优生节育实行避孕节育建区初,对已生一胎的妇女,主要采取放置避孕环;已生二胎或二胎以上40岁以下的妇女,主要采取结扎手术。1987年始,在机关厂矿单位开展药具避孕。1990年,出现人流、引产或计划外生育的40岁以下的育龄夫妇,在术后或产后实行一方结扎。对上环、结扎禁忌症者,采取药具避孕。1996年,实行避孕药具目标管理,避孕药具使用率应达98%,有效率应达95%,随访率应达1 00%。1998年,区、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在避孕节育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在开展结扎、上环、人流、引产及环孕检基础上,增加r红外光治疗、优生诊断等项目;乡(镇)有开展上环、环孕检、药具发放网络和提供人流、结扎手术设备;村级服务室有统一的手术床,具备上环、环孕检、药具发放及生殖保健服务条件。2000年,开展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示范、推行工作,有效提高了避孕方法的普及率、及时率、有效率,使育龄人群充分了解国家节育政策,了解各种避孕节育知识和自身身体状况,自主地选择一种避孕方法。全区建立了区一乡(镇、场)一村(分场)一组和区一驻区单位一车间(科室)一班组两条药具管理、发放网络线。针对脱环、带环怀孕、结扎复通现象,实行对上环不满半年、结扎不满3个月的对象,采取药具避孕的“双保险”措施。同时,推广72小时紧急避孕药“左炔诺酮”,长效避孕针“狄波——普维拉”药物人流剂“米非司酮”等新科技避孕方法。
  [=此处为表格( 1982-2000年人口出生情况)=] [=此处为表格(1982-2000年避孕节育情况)=] 晚婚晚育 70年代以前,一般男方22岁,女方20岁可结婚,但农村早于此婚龄仍较普遍。70年代中期,提倡晚婚晚育,要求男子25周岁,女子23周岁结婚(后为男女合计年龄达50岁方可结婚),严禁未到法定婚龄早婚。80年代,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三无”(无早婚早育、无计划外生育、无多胎)合格单位活动。各乡(镇)制定了奖励晚婚晚育措施;团区委号召团员、青年带头晚婚晚育。1982年起,政府规定对只有1个孩子,并保证不再生育的夫妇颁发《独生子女证》和奖金,以及14周岁内对独生子女发给定额保健、医药费外,对晚婚晚育者,延长婚假、产假15天。是年,全区晚婚为788人,2000年为1407人,最高年份1992年为2221人。晚婚率1982年为58.2%,2000年为88.6%,最高年份1992年为93. 24%。
  优生优育 80年代以宣传为主。90年代宣传与检测结合,推行优生优育服务。1992年始,区、乡成立婚育学校,对新婚夫妇实行人口与婚育、优生优育等科普知识培训。至2000年,城镇人口新婚夫妇培训达7820人(次),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编印发放“婚育新风”材料24万份、人口与婚育知识小册千余本;组织文艺演出24场。在每季环孕检活动中,面对面向群众宣传优生优育知识,开设优生优育咨询、B超检查、优生实验、为病残儿鉴定服务。
  帮扶工程 1989年始,由单纯的做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转向帮助计划生育户脱贫致富。1991 - 1994年,区、乡、村三级为1688例纯女户办理养老保险,交纳保险费58万元。1995年,实施计划生育母婴安康保险,规定非农业人口保险金额l万元,农业人口保险金额0.6万元。1996年始,每年帮扶计划生育户480户,在资金上扶持,在技术上帮助,使其人均年纯收入增加1700元。2000年,开展以“服务”为重点,以“少生快富”为主题的“救助贫困母亲”活动,计划生育的贫困户多数脱贫。
  [=此处为表格(1982 - 2000年领取《独子证》及晚婚情况)=]

知识出处

庐山区志

《庐山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庐山区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