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族外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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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3062
颗粒名称: 三、族外亲系
分类号: K810.2
页数: 2
摘要: 传统俗语说:“黄帝也有草鞋亲”,亦说:“人急投亲,鸟急投林”“亲不亲,柴米分”“亲戚要瓦,水缸也打”。
关键词: 家谱 氏族谱系

内容

传统俗语说:“黄帝也有草鞋亲”,亦说:“人急投亲,鸟急投林”“亲不亲,柴米分”“亲戚要瓦,水缸也打”。
  亲戚关系通常见于以下几层: 儿女亲:儿女订婚,一重姻亲关系就建立起来。自是两家大人互称亲家,逢婚丧喜庆,荣辱病痛事,相互贺悼,往来探问,对两家成员另眼相看。男女亲系,层次不少。女对男方的亲系含祖父、祖母、公爹公婆、伯叔婶娘、兄弟嫂妹、姑妯子侄等;男对女方的亲系含岳祖岳奶、岳父岳母、岳伯岳婶、内兄内嫂、内弟内媳、姨姐姨妹、妻姑内侄等。关系亲密的在父辈。
  母舅亲:儿女完婚生子,“母党”亲系随之建立。亲戚尊“母亲”;外婆疼外甥,外甥敬舅舅形成传统。若某子虐待母亲,舅舅可当其父面训斥和鞭笞外甥。外甥遭困舅舅亦全力解救。民间说:“天上雷公,地下舅公”。父母在,兄弟分家,由父亲决定,请舅父主持。外甥家有喜庆设宴,舅舅坐首席。
  母舅亲延至两代而后疏远。俗言:“一代亲,二代表,三代疏,四代了。” 姑表亲:父亲的姐妹出嫁,生儿育女,就此产生姑表亲系。双方子女若未结成姻亲(旧时各地姑表姻亲很普遍),其关系维持两代则已。
  姨表亲:母亲的姐妹出嫁,生儿育女,产生姨表亲系。双方子女若未结成姻亲,其关系至表兄一代渐疏。 姑表、姨表联姻后,称“亲上亲”,一般维持四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近亲不准结婚,“亲上亲”现象基本消失。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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