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3053 |
颗粒名称: | 三、丧葬 |
分类号: | K892.2 |
页数: | 2 |
摘要: | 土葬为传统习俗丧葬主要形式,自送终至安葬,仪节繁琐。病人弥留之际,亲属子女必须火速赶回,守候身边,聆听遗嘱,谓之“送终”或“送老”。根据死者的年龄、性别、身份、死因不同,有着各种不同的祭奠方式。70岁以上的人寿终正寝,称之为“喜丧”或“白喜事”。火葬新中国成立后,土葬在城乡仍相沿甚久。域内自1958年在九江县大桥公社马宿岭建立火葬场后,火葬之风渐开,殡葬旧俗才得以改革,葬仪日趋简单。然后将遗体火化,骨灰或寄存殡仪馆留存缅怀纪念,抑或安葬公墓区。也有逝者生前立下遗嘱,将骨灰洒在家乡土地或江河之中。近年也出现逝者被火化后又土葬现象,只是棺木换为骨灰盒,少数人将死者骨灰置入棺木内土葬。 |
关键词: | 礼仪 礼节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