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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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3052
颗粒名称: 二、婚嫁
分类号: K892.2
页数: 1
摘要: 20世纪90年代后,网上恋爱、异地谈情,年岁差异大成婚者均不足为奇。因男女外出打工、经商者多,远程婚姻甚至跨国婚姻已不少见。或由男女双方自由恋爱,或通过婚姻中介机构介绍。接着女方也到男方家过门,相互拜见双方父母和长辈,始称对方父母为爸爸、妈妈。对方家长分别为新婿、新媳赠送“拜见礼”(红包),设宴款待新婿、新媳和媒人,并请亲友相见和作陪,以此确定婚姻关系。同日,双方家在大门、堂屋正中贴上成双的红“喜”字及大红对联。男方婚宴视家庭状况,有在家宅、有在酒店宾馆举办,亲友携红礼包(现金)赴宴庆贺,俗称“喝喜酒”。
关键词: 礼仪 礼节

内容

20世纪90年代后,网上恋爱、异地谈情,年岁差异大成婚者均不足为奇。因男女外出打工、经商者多,远程婚姻甚至跨国婚姻已不少见。或由男女双方自由恋爱,或通过婚姻中介机构介绍。旧俗“说媒”、“合八字”,虽不复存在但仍有男女双方或素不相识,或互相不了解,需请人牵线搭桥,介绍其相识、相知、相恋,或因彩礼、吉日择定等需要有人过言,特请人从中斡旋,让婚事办得如意,亦谓之“红娘”、“媒人”、“介绍人”。双方同意定亲后,男方择吉日,备礼物,到女方家下聘礼,聘礼除金银首饰衣物外,鱼肉、烟酒、面条、糖果一般为8个8,即8样礼物,每件8斤(件、条)。接着女方也到男方家过门,相互拜见双方父母和长辈,始称对方父母为爸爸、妈妈。对方家长分别为新婿、新媳赠送“拜见礼”(红包),设宴款待新婿、新媳和媒人,并请亲友相见和作陪,以此确定婚姻关系。
  结婚日期,不请阴阳先生选时择日,多选大众化节假日或公休日。男方择定婚期后,由媒人通报女方,若女方无异议,男方送上择吉日帖(“送日子”)和迎亲彩礼,同年端午和中秋节男方须向女方“送大节”,并向女方亲眷赠礼品,预示当年要迎亲。届时,男女双方分别宴请亲朋好友,女方家宴席所需菜肴、烟酒和茶点等物,由男方3日前送到,若在餐馆设宴待客,则由男方结账。同日,双方家在大门、堂屋正中贴上成双的红“喜”字及大红对联。男方新郎、介绍人、伴娘(为未婚女郎)和若干亲友,乘坐彩车若干辆和载嫁妆车,鸣炮鸣金前往新娘家迎亲。午宴或饮茶后,女方“发人”动身前,母女“哭嫁”,姑嫂姨妹含泪相送,俗信“越哭越发”(此俗已渐淡化)。随后,新娘着婚纱、持鲜花,由伴娘等搀扶入车。女方所陪嫁妆大有高档家具、衣箱、被褥、电器,如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小到鞋袜、洗衣板等,一般为男方馈赠礼金款所购。亦有少数富有之家嫁女以轿车、住房相赠。男方婚宴视家庭状况,有在家宅、有在酒店宾馆举办,亲友携红礼包(现金)赴宴庆贺,俗称“喝喜酒”。如诗云:“男婚女嫁喜筵开,贺客盈门共举杯。陈酿封缸能助兴,不须破费觅茅台。”闹新房撒帐、偷新房等习俗鲜见。今兴唱歌、跳舞,戏谑新郎新娘交代恋爱史,作亲昵表演等。迎亲全程摄影,客主聚集一堂,共贺良宵。完婚第三天,新郎备鱼肉、烟酒、糖果等礼品,陪同新娘回娘家谢亲,俗称“三朝回门”,女家设宴款待新婚女、婿,并请亲友作陪,谓之吃“回门酒”。婚后数日,新郎须向媒人馈赠猪肉3斤,酒1壶,以示“谢媒”,今馈赠礼品有变。及至2010年,域内婚嫁习俗与1990年前相比,有些许变化:男女青年结婚年龄逐渐趋于小龄化,农村个别男女青年在20周岁左右便结婚;少数青少年中出现早恋现象,甚至中学生互递“情书”的事也有发生。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领取结婚证便举行婚礼的时有所见;个别女青年由向男方索要家用电器、首饰等彩礼而改变为要高档次的房屋、现金,结婚费用呈逐年上涨趋势;娶亲仪式已趋于在酒店进行,婚庆仪式多请婚庆公司主持。婚宴多中午举行,规模和形式越来越铺张奢华,如高档轿车组成长长的婚车队,几百人参加的盛大婚宴:男到女方家落户的逐年增多,1990年前,多为家庭贫穷、男方兄弟多、不易找对象的大龄男青年愿意到女方落户当“倒插门女婿”。90年代以来,人们男女平等意识增强,社会文明程度提高,不少适龄男青年自愿到女方落户,个别独生男孩也自愿到女方落户;表兄妹近亲通婚习惯今已不存在;鳏寡老年男女再婚的逐年增多;各级妇联、团委及大中型企业,为倡导社会主义文明新风,有计划地在“五一”“国庆节”、元旦等适龄青年男女结婚高峰期组织集体婚礼,不少新郎、新娘报名参加。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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