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3011 |
颗粒名称: | 清明 |
分类号: | K892.1 |
页数: | 1 |
摘要: | 传统习俗以清明日前三(天)后四(天)之内,各家族组织族人带着锹锄、香纸到祖坟扫墓,清除杂草,清理水沟,焚烧香纸,并在坟上压着一张纸钱,俗称“上坟”。在外工作或务工者,节间亦相继赶回家扫墓,俗语:“不望节,不望年,只望清明一张钱”,意为每年清明要祭扫坟墓。若有迁坟改葬的,一般俗信清明七日内动土无忌。2008年开始,清明节法定假1天,为便于工作、休息,将1双休日调至清明节前后计3天。2010年,市政府通告规定,在公墓区禁用塑料祭祀品和燃放鞭炮、烧纸钱等祭祀方式,提倡“绿色清明”,以献束鲜花拜祭者日见增多,且渐成时尚。清明前日为寒食节,域内部分地方尚有禁烟火一日之习。 |
关键词: | 岁时节令 清明节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