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促进民族经济文化发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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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2979
颗粒名称: 二、促进民族经济文化发展
分类号: F063.6
页数: 2
摘要: 各级党委政府执行民族平等和优惠政策,实现各民族团结、和谐,和睦相处。成立市民族地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转发对口支援工作方案,1名副市长负责对口支援工作,到民族村、组实地调研;省、市、县3级对口支援工作取得成效。2005年,继续以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文化,促进民族关系和谐为重点,开展市直有关部门、民营企业对口支援民族村组企业活动。市直13个单位共扶持项目7个,资金31万元。各县直对口支援单位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为少数民族村组解决实际问题。市民宗局同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对全市农村民族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活动,协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影响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的难题。市林业部门对民族村需缴纳的林业规费实行免征。
关键词: 民族经济 民族政策

内容

1991年起,市委、市政府要求财政、交通、水利、农业、林业、教育、卫生、扶贫、计划等部门的对口支援项目和资金必须向民族地区适当倾斜,民族工作经费逐年提高,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各级党委政府执行民族平等和优惠政策,实现各民族团结、和谐,和睦相处。1998年,市政府安排资金20万元作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滚动使用资金,促进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发展。1999年,全市开始实行第一轮民族对口支援工作,市政府落实市直II个单位对口支援民族村组经济文化具体措施。到2002年,1 1个对口支援单位共投入资金107万元,完成24个项目建设,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同时,向省民宗局、省老建办申请扶持项目32个,资金74万元,市、县2级安排配套资金50万元。2003年,市政府筹集资金20万元,下发到武宁、德安、永修、都昌县作为民族发展资金。成立市民族地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转发对口支援工作方案,1名副市长负责对口支援工作,到民族村、组实地调研;省、市、县3级对口支援工作取得成效。2005年,继续以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文化,促进民族关系和谐为重点,开展市直有关部门、民营企业对口支援民族村组企业活动。同年,省、市共投入农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63万元;2008年,省经贸委扶持项目1个,资金2万元;市财政局筹措资金8万元用于都昌县多宝乡民族小学改善办学条件:市交通局筹措5万元帮助德安县车桥镇石门村修建1座宽4米的桥梁:市水利局帮助武宁县民族村组解决提灌站建设所需资金3万元。市直13个单位共扶持项目7个,资金31万元。各县直对口支援单位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为少数民族村组解决实际问题。2009年,各级民宗部门在民族经济企业的项目立项、资金等方面加大协调力度,全市共向上申报扶持项目19个、资金490万元,并组织对少数民族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市民宗局同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对全市农村民族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活动,协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影响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的难题。
  2010年,市政府下拨市级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10万元,引导少数民族村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壮大优势产业,促进民族村、组经济社会发展。补助市清真梁启发食品厂技术改造项目资金115万元。至2010年,全市完成少数民族村组的通村公路建设,在公路建设资金安排上,市财政每千米给予配套资金2万元:在教育方面,每年高考、中考期间,各地按政策规定为少数民族考生出证明,作好登记,对义务教育阶段少数民族乡村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即免学杂费、教材费,对困难家庭的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小学每生补助500元,中学每生750元;在招生政策上,对少数民族学生实行优惠。市林业部门对民族村需缴纳的林业规费实行免征。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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