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资金运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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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2936
颗粒名称: 第三章 资金运作
分类号: F832.21
页数: 5
摘要: 1991-1993年,安排扶贫资金3240.4万元(发展资金484.4万元、贴息贷款2756万元)用于对37个省定特困乡共实施项目421个,主要用于种植业347.66万元;养殖业280.87万元;扶持乡镇企业发展生产2134.08万元;农田建设93.69万元;电力建设142.65万元;交通建设83.82万元;文卫科技97.92万元;其他59.71万元。
关键词: 资金管理 资金运作

内容

1991-1993年,安排扶贫资金3240.4万元(发展资金484.4万元、贴息贷款2756万元)用于对37个省定特困乡共实施项目421个,主要用于种植业347.66万元;养殖业280.87万元;扶持乡镇企业发展生产2134.08万元;农田建设93.69万元;电力建设142.65万元;交通建设83.82万元;文卫科技97.92万元;其他59.71万元。
  1994-2000年“八七”扶贫攻坚期间及2001年,共安排扶贫资金40120.22万元(发展资金8643万元、贴息贷款30492万元),共实施项目3474个,主要用于种植业7144.22万元;养殖业6060.28万元;扶持乡镇企业发展生产19037.39万元;农田建设1768.85万元;电力建设907.14万元;交通建设2488.19万元;文卫科技1631.13万元;其他1083.02万元。
  2002-2005年,财政扶贫资金总投入13538.1万元(中央、省资金12387.6万元、市配套1150.5万元),共实施项目2889个。主要用于种植业1171.33万元;养殖业674.87万元;交通建设3033.92万元;基本农田水利建设1011.79万元;“三清三改”602.87万元;文教卫1197.75万元;技术培训239.21万元;移民扶贫5134.85万元:其他471.51万元。
  2006-2010年“十一五”期间,财政扶贫资金总投入36255.137万元(中央资金26547.116万元、省资金6970.3万元、市配套2737.72万元),共实施项目7993个。其中,种植业3471.85万元,养殖业2111.41万元,三清三改144.97万元,农产品加工1303.99万元,交通10563.39万元,水利设施1897.67万元,移民扶贫12270.46万元,劳动力转移培训967.81万元,文教卫936.04万元,村级互助金240万元,其他1050.546万元。
  [=此处为表格(1991-1993年全市扶贫资金安排一览)=] [=此处为表格(1994~2001年全市扶贫资金安排一览)=] [=此处为表格(2002-2005年全市扶贫资金安排一览)=] [=此处为表格(2006-2010年全市扶贫资金安排一览)=] 二、资金监管 1992年,省政府下发《关于印发扶贫资金物资统筹安排使用暂行规定的通知》,对进一步加强老区、贫困地区扶贫资金、物资管理,提高资金、物资使用整体效益进行规范。1996年,根据省办统一部署,开展发展基金清理工作,对以前年度发展基金进行全面、彻底清理核查。1999年,市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资金自查自纠和审计准备工作的通知》,对1997~1998年两年财政扶贫资金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部分资金到位不及时、以拨代支、报账不及时以及账务处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
  2000年,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三家联合下发《关于印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财政扶贫项目管理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对财政扶贫资金来源、使用、分配和管理、监督与检查等方面内容做出进一步规定。根据要求,市扶贫办认真完善项目管理工作,要求发展资金扶持项目必须签订“老建扶贫发展资金项目目标效益责任书”,集项目目标、责任、效益为一体,强化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效益。2001年,财政部下发《关于印发(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对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管理、资金报账程序、资金报账凭据、资金监督与检查做出详细说明。2002年9月9日,市扶贫办与市财政局联合召开“全市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业务”培训班,全市10县(市)财政局分管副局长、扶贫办分管副主任和财政局、扶贫办业务主管60余人参加培训。2005年,省下发《关于对“十五”期间扶持重点村财政扶贫资金到位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的通知》后,组织全市各县(市)对2002—2005年整村推进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检查,对在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2007年,市扶贫办与市财政局两家联合下发《关于印发(九江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补充意见)的通知》,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与管理进行进一步规范。下发《关于对2007年度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的通知》,对各县(市、区)2007年度扶贫开发资金管理和使用、项目实施等方面情况工作进行综合检查,彭泽县获得项目资金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同年,市扶贫办参加全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被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评为2006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先进单位,奖励项目资金60万元。2008年,下发《关于加强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工作的意见》,对扶贫资金运行,项目申报、监管做出要求。下发《关于对2008年度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的通知》,对各县(市、区)2008年度扶贫开发资金管理和使用、项目实施等方面情况工作进行综合检查,彭泽县获得项目资金管理工作先进单位。9月,市扶贫办联合有关单位开展对扶贫资金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活动,对全市2006-2007年财政扶贫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同年参加全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被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评为2007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A级先进单位,总排名全省第二,奖励项目资金80万元;都昌获A级重点县先进单位,奖励项目资金40万元。2009年,下发《关于对2009年度扶贫开发工作全面进行绩效考评的通知》,对各县(市、区)2009年度扶贫开发资金管理和使用、项目实施等方面进行综合检查,武宁县获得项目资金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同年参加全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被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评为2008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A级先进单位,奖励项目资金110万元;修水县、都昌县分别获A、B级重点县先进单位,分别获项目奖励资金50万元、40万元。
  2010年,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申报的若干规定》,对项目申报原则、申报范围、申报程序、申报时间、项目审批、资金下达以及项目验收进行进一步规范。下发《关于全面总结“十一五”扶贫和移民暨对2010年度工作进行绩效考评的通知》,对各县(市、区)“十一五”及2010年度扶贫和移民资金管理和使用、项目实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彭泽县获得项目资金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同年参加全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被省财政厅、省扶贫和移民办评为2009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A级先进单位,奖励项目资金110万元;修水县、都昌县分别获A、B级重点县先进单位,分别获项目奖励资金85万元、50万元。
  第二节移民资金一、资金安排 1991~2001年,对柘林库区回水线以下移民搬迁总投资14461.25万元。其中,农田水利共投资1325.93万元:地方交通共投资9657.81万元;生产生活用电总投资164.67万元;人畜饮水共投资150.95万元:危房处理共投资109.5万元;种植业共投资2109.06万元;养殖业共投资499.25万元;二、三产业共投资444.08万元。
  2002-2007年,对市中央直属水库移民实施安置扶持项目,总投资23374.05万元。其中,基础设施项目,共投资19954.58万元;生产开发项目,共投资2673.36万元;其他专项经费项目,共投资746.11万元。
  2006-2010年,各县(市、区)已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扶持项目8547个,下拨项目扶持资金35516.27万元,其中:基本口粮及农田水利项目资金4995.9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28598.87万元:社会事业建设项目资金420.33万元;生态环境建设项目资金257.39万元;生产开发建设项目资金1243.78万元。省财政厅和省移民办批复下达市内各县(市、区)实施监测评估项目13个,拨人各县(市、区)监测评估费178万元,全部实施完毕。
  二、资金监管 1999年,市移民办抽调和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柘林库区移民生产建设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初步验收。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对单项工程项目的验收,按照省移民办确定的管理权限(即:5万元以下项目由库区县办组织验收.5万元至20万元的项目由市办组织验收,2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省办委托市办组织力量验收),完工一批,验收一批;第二阶段,对整体工程项目的验收,由市办牵头,抽调和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分成四个验收小组,即:大农业、工业、能源交通、社会福利事业分别进行验收。采取一听、二清、三看、四评的方法:一听是听汇报,二清是清理项目和资金,三看是看资料和项目建设现场,四评是评估整体效益和项目效益。对规划投入项目建设资金7850.25万元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2006年7月,财政部《关于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的通知》,加强后期扶持资金使用情况,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切实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后期扶持资金规范有效使用。11月,省财政厅关于下发《江西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7月,审计署下发《关于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审计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要提前介入,加强监督检查,每年列入工作审计日程。12月,监察部、人事部、财政部为规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工作,严肃财经纪律,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违反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2008年1月,省财政厅、省移民办公室关于下发《江西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发挥积极作用。7月,为做好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工作,加大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力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政策的意见》的相关规定,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根据省移民办通知,全市于2008年4月,对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六年规划》预算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初步验收。方法上采取“看、对、查、听、评”。看:看会计凭证和财务报表,看项目档案和项目管理资料。对:核对会计账据是否相符,手续是否健全,项目资金拨付是否及时和足额.核对项目计划和项目实施情况有无随意变更项目计划。查:抽查项目,实地查看项目建设质量,与计划是否相符,与设计方案是否相符。听:听移民群众和基层组织对项目建设及资金到位方面的反映。评:评估《六年规划》预算项目实施效益。对投资的24753.11万元进行全面评估,其中包括库区建设基金投资13518.59万元,地方配套和群众自筹11234.52万元。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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