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2914 |
颗粒名称: | 四、殡葬改革 |
分类号: | D632 |
页数: | 1 |
摘要: | 1995年3月1日起,殡葬工作人员特殊行业津贴,在原标准基础上分别提高一倍。2001年,市政府印发《九江市殡葬管理规定》。2004年5月1日零时起,瑞昌市实施遗体火化“零点行动”,在瑞昌市范围内死亡人员必须全部火化,兴建农村骨灰堂,对以行政村为单位和以自然村为单位建设的骨灰堂,分别给予3万元和1万元资助,建成骨灰堂50余个。从2009年1月1日起,市政府对去世城乡低保户家庭成员、农村五保户供养对象遗体实行免费火化制度。庐山风景名胜管理局对困难群众遗体实行免费火化财政核报1500元,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对困难群众遗体实行免费火化财政核报1000元。瑞昌市对辖区农村村民遗体火化补助270元。 |
关键词: | 殡葬改革 民政工作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