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殡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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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2910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殡葬管理
分类号: D632
页数: 2
摘要: 1991年以来,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全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殡葬管理工作。市殡葬管理处隶属市民政局。各县(市)、庐山管理局均成立殡葬管理所。
关键词: 民政工作 殡葬改革

内容

1991年以来,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全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殡葬管理工作。市殡葬管理处隶属市民政局。各县(市)、庐山管理局均成立殡葬管理所。
  二、公墓(陵园) 20世纪90年代初,全市只有市城区建有集殡仪馆与公墓为一体的马宿岭公墓区。1994年彭泽县建憩园公墓;1995年永修县建含笑园陵园;1996年修水县建长青陵园;1997年瑞昌市建狮岭公墓;1999年庐山风景名胜管理局建长青园陵园。2001年9月,依据《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停止庐山“华裔陵园”建设和经营,设墓地管理办公室。2003年6月关闭马宿岭公墓区。市城区新建集火化、殡仪、公墓三位一体贺嘉山陵园。贺嘉山陵园坐落于庐山区姑塘镇贺嘉山,占地面积25.5公顷。由德昌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兴建,隶属市殡葬管理处,主要为市城区逝者提供骨灰存放和墓葬服务。2003年武宁县建成极乐陵园;2004年星子县建庐山山南陵园;2005年都昌县建西山陵园;2007年湖口县招商引资投入800余万元,建成全省县级一流的大步山安泰陵园;2008年共青城建大同陵园。2010年.贺嘉山陵园新征6.7公顷土地全部用于建造低价位墓地,解决低收人群体死后安葬问题。陵园骨灰堂面积540平方米,业务大厅600平方米,办公区800平方米,5个保安亭100平方米,车(仓)库300平方米,花房200平方米,总面积2690平方米。墓区占地面积252104平方米(含道路、景点、绿化等)。全市共建农村公益性墓地256个。
  三、殡仪馆 1991年以来,按照《江西省殡葬工作发展规划》要求,各地相继筹建火化殡仪馆。至2010年,全市除德安县、九江县外,其余各县(市)均新建火化殡仪馆。市殡仪馆规模最大,集接运、冷藏、更衣、整容、守灵、火化于一体,坐落于庐山区姑塘镇贺嘉山,占地面积2.4万平方米,总投资870万元。按国家二级殡仪馆标准兴建。馆内设有行政办公楼,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车库300平方米,业务大厅300平方米。3个豪华吊唁厅,占地面积600平方米,12间中低档灵堂,配有电子屏幕挽联,电子遗像、告别台、空调休息室、候灰室等,食堂、商店、花圈店全天候提供服务。火化车间占地面积450平方米,火化设备洁净环保,拥有国内最先进的拣灰炉。业务大厅提供各种式样的骨灰盒、花圈、寿衣、纸棺等丧葬用品,殡仪服务收费按市物价局《关于核定九江市殡仪馆殡仪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执行;贺嘉山公墓墓茔收费标准按照市物价局《关于贺嘉山墓位价格的批复》执行。
  [=此处为表格(1990-2010年全市遗体火化一览)=] [=此处为表格=]注: 说明:市城区遗体火化数为浔阳区、庐山区及外地人员死亡火化合计数四、殡葬改革 1995年3月1日起,殡葬工作人员特殊行业津贴,在原标准基础上分别提高一倍。1997年,国务院发布《殡葬管理条例》。1998年,省政府发布《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2000年,市政府下发《九江市殡葬工作发展规划》。2001年,市政府印发《九江市殡葬管理规定》。2002年,市文明办、民政局、公安局、工商局、卫生局、监察局、执法局、国土局8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丧事管理的通告》。2004年5月1日零时起,瑞昌市实施遗体火化“零点行动”,在瑞昌市范围内死亡人员必须全部火化,兴建农村骨灰堂,对以行政村为单位和以自然村为单位建设的骨灰堂,分别给予3万元和1万元资助,建成骨灰堂50余个。同年,市政府在市城区开展殡葬习俗专项整治活动,抽调相关部门人员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禁止在市城区占用街道、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区停放遗体、搭设灵棚及游丧、沿途燃放鞭炮、抛撒纸花、纸钱、敲锣打鼓等习俗。修水县、武宁县、庐山风景名胜管理局也开展丧葬习俗整治活动。2005年,市政府下发《关于全面落实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的通知》,着力提高火化率,整治乱埋乱葬。2009年清明节前,市政府发布《关于清明祭扫禁用塑料祭祀品的通告》,实施“两禁一倡导”:在公墓区禁止焚香点烛、烧纸钱、燃放鞭炮:禁止塑料等不易降解的祭祀品进入公墓区;倡导市民鲜花祭扫、居家祭扫、网络祭扫、社区公祭和植树等文明的清明祭扫方式。“两免一补贴”:在公墓区内免费提供饮用水;免费乘坐电瓶交通车;一律按照批发成本价供应鲜花、纸花,补贴运输和人工成本,开展鲜花换冥纸、换爆竹活动。清明节当天,市公墓区按成本价供应鲜花、纸花达5万支。从2009年1月1日起,市政府对去世城乡低保户家庭成员、农村五保户供养对象遗体实行免费火化制度。免费项目包括遗体接运费、普通火化炉火化费、3天以内(含3天)遗体冷藏费,共计700元。庐山风景名胜管理局对困难群众遗体实行免费火化财政核报1500元,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对困难群众遗体实行免费火化财政核报1000元。瑞昌市对辖区农村村民遗体火化补助270元。市殡葬管理处对市本级城市低保困难户实行免费火化、免费租用灵堂。2010年,市政府印发《九江市殡葬管理综合执法暂行规定》。各县(市、区)相继出台殡葬管理法规,成立由县(市、区)长任组长的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利用报刊、电视、传单等媒体,把每年清明节所在月份作为殡葬改革工作宣传月。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殡葬改革管理网络和死亡报告制度,设立殡葬改革举报电话。提高殡葬服务人员整体素质和行业服务水平。贺嘉山陵园安排近50%低价墓位,还开辟500元草坪葬、树葬穴位,1900元单穴墓位,2800元、3800元、4800元双穴墓位。对所有低保户,陵园给予100-10-15%费用减免优惠,确保低收入群体丧葬需求。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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