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2890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减灾备灾 |
分类号: | D632.5 |
页数: | 2 |
摘要: | 1991年起,市、县(市、区)两级政府普遍制定应对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出台一系列应急救助政策和相关规定,明确部门间响应工作职责。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制定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规程。按照《江西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构建全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做到重大灾情2小时内报国务院,救灾物资4小时基本到位。1998年开始实施部门救灾应急预案,制定九江市民政局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02年1月,市政府印发《九江市救灾应急预案》,2009年1 1月,市政府修订并印发《九江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明确救灾工作管理体制,提高自然灾害救助能力。 |
关键词: | 救灾 灾害管理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