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2884 |
颗粒名称: | 一、收容遣送 |
分类号: | C913.7 |
页数: | 1 |
摘要: | 1992年,执行国务院《关于收容遣送工作改革问题的意见》,收容对象主要是城市“无合法证件、无固定住所、无稳定收入”人员,要求居住3天以上非本地户口公民办理暂住证,否则视为非法居留,须被收容遣送。在收入遣送期间,可根据遣送对象的经济能力,适当收取生活费和路费等。2001年,成立市收容遣送站治安办公室,收容遣送站对外流人员坚持勤收、快送的原则,采取平时收容与节假日收容相结合,一般收容与突击收容相结合。至2003年7月,共计收容29756人。 |
关键词: | 社会福利 社会救济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