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2879 |
颗粒名称: | 三、提补提标 |
分类号: | C913.7 |
页数: | 1 |
摘要: | 为使城乡困难群体共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全市建立低保标准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机制,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999年7月1日,中央加大对部分欠发达省份的扶持,300-/0低保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拨款,全市城区城市低保第一次提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04元,月人均补助20.55元。2003年7月1日,城市低保第二次提标,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月人均补助42.7元。2006年7月1日,农村低保制度正式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为每人每月70元,月人均补助25.3元。2010年4月1日,城市低保第六次提标,标准为市城区每人每月300元,月人均补助193.88元,与1997年人均补助水平每人每月19.88元,月提高10.26倍。各县(区)平均标准每人每月245元以上。 |
关键词: | 社会福利 社会救济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