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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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285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
分类号: E123
页数: 2
摘要: 1992年,举办全市军队离退休老人书画联展活动。1993年始,建立军休老干部防暑降温费标准,按照每人每月20元发放,享受月份为每年的4-9月。1994年始,给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增加离退休费。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医疗费标准由每人每月420元调整为600元。同年,市政府批准成立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二休养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1996年5月正式挂牌,服务范围系庐山区境内军休干部。原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更名为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1997年,市军休办、军休一所被省民政厅、省军区政治部评为“军休安置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关键词: 退休 安置

内容

1991年起,军休工作以落实军队干部政治、生活“两个待遇”为重点,将1981年前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干部生活待遇执行军队离休干部的标准,为军休干部在政府申请设立文件专户,开展军休干部房改工作,调整和规范军休干部津贴补助。1992年,举办全市军队离退休老人书画联展活动。1993年始,建立军休老干部防暑降温费标准,按照每人每月20元发放,享受月份为每年的4-9月。1994年始,给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增加离退休费。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医疗费标准由每人每月420元调整为600元。同年,市政府批准成立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二休养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1996年5月正式挂牌,服务范围系庐山区境内军休干部。原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更名为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同年起,对1981年前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执行军队退休干部标准。1997年,市军休办、军休一所被省民政厅、省军区政治部评为“军休安置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2001年,全市开展第三批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移交安置工作。2004年起,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实行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相结合办法,由原来按批次安置转为按年度计划安置。同年被省民政厅授予全省军休系统“先进单位”。2005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2006年,市军休二所被共青团中央授予“青年文明号”。2008年市军休一所被民政部授予“和谐军休家园”;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第十一届“文明单位”。2009年,被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授予全国军休系统“先进单位”。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二休养所在原地新建1栋3层综合楼。2个军休所进行环境绿化和活动设施建设。
  2010年,市军休一所新建门球场并建有休闲活动的健康园、文化长廊、荣誉室、多功能会议室、风雨门球场、台球室、棋牌室、阅览室等,并率先在全省成立2家社区军休服务站(即庐峰花园社区军休服务站和南湖社区军休服务站),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军休干部服务。市军休一所成立党总支,下设3个支部。内设1室2科(办公室、管理科、文体科)。工作人员16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14人,高级技工3名。成立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委员会,下设门球、钓鱼、书法、太极拳(剑)、空竹、乒乓球协会和1个军队离退休干部合唱团;市军休二所设立1个党支部。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第十二届“文明单位”;被民政部、省民政厅分别授予全国、全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年底,全市共有军队离退休干部225人。
  [=此处为表格(1991~2010年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士官)、职工接收安置一览)=]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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