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烈士褒扬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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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2851
颗粒名称: 第五节 烈士褒扬
分类号: K825
页数: 2
摘要: 1995年,决定启用《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人民警察病故证明书》。1998年统计,全市烈士纪念建筑物3302个。其中烈士陵园20个,烈士纪念馆2个,烈士纪念塔16个,烈士纪念碑23座,烈士墓3241座。至2010年,各级财政用于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维修资金共2000万元。市烈士陵园根据市城市规划需要,从市中心南湖烈士陵园迁至庐山区十里乡螺蛳山。陵园占地1.5公顷,墓区分烈士墓区和老红军墓区。修水县革命烈士纪念馆、九江县革命烈士纪念塔、瑞昌市革命烈士纪念塔、德安县杨超烈士墓、彭泽县烈士纪念塔、都昌县南山革命烈士陵园均在原址重建或大规模修缮。至同年底,全市有37位牺牲的各类人员被军队政治部门及省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关键词: 烈士 褒扬

内容

1991年,恢复浔阳区甘棠公园革命烈士蔡公时纪念碑,在原亭增挂“公时亭”匾额。1993年,按照民政部要求,编写《中华英烈大辞典》一书,各县(市、区)将辖区内著名烈士名单和英雄事迹材料报送省革命烈士纪念堂。同年,市南湖烈士陵园迁至庐山区十里乡螺蛳山。1995年,决定启用《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人民警察病故证明书》。1998年统计,全市烈士纪念建筑物3302个。其中烈士陵园20个,烈士纪念馆2个,烈士纪念塔16个,烈士纪念碑23座,烈士墓3241座。至2010年,各级财政用于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维修资金共2000万元。市烈士陵园根据市城市规划需要,从市中心南湖烈士陵园迁至庐山区十里乡螺蛳山。陵园占地1.5公顷,墓区分烈士墓区和老红军墓区。陵园安葬有革命战争年代牺牲的彭江、熊好生等,有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为保卫人民生命财产而献身的谭守文、许景谷俊等烈士,陵园门楼上方“九江市革命烈士陵园”由张爱萍题写。修水县革命烈士纪念馆、九江县革命烈士纪念塔、瑞昌市革命烈士纪念塔、德安县杨超烈士墓、彭泽县烈士纪念塔、都昌县南山革命烈士陵园均在原址重建或大规模修缮。至同年底,全市有37位牺牲的各类人员被军队政治部门及省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此处为表格(1994—2002年全市“三属”抚恤和“三红”生活补助标准一览)=] [=此处为表格(2004~2010年全市“三属”抚恤和“三红”生活补助标准一览)=]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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