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定期定量补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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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2847
颗粒名称: 五、定期定量补助
分类号: F840.61
页数: 1
摘要: 20世纪90年代,定期定量补助金,农村按季度发放,城市按月发放。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定期定量补助金由中央财政据实拨付。2006年,对各县(市、区)享受抚恤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进行换发新证,共15383人。其中:烈士家属2251人,因公牺牲军人家属99人,病故军人家属163人:红军失散人员63人;在乡老复员军人3652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9155人。补助金发放采取社会化发放,即通过银行发放。2008年,所有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金采取“一卡通”发放。在乡老复员军人补助标准:抗日的每月补助520元;解放战争时期和参加抗美援朝的每月补助460元;新中国成立后入伍的每月补助44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每月补助300元。
关键词: 医疗保险 保险制度

内容

20世纪90年代,定期定量补助金,农村按季度发放,城市按月发放。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定期定量补助金由中央财政据实拨付。1994年,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每月补助226元;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每月补助120元;红军失散人员每月补助45元;在乡老复员军人每月补助35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每月补助20元。2006年,对各县(市、区)享受抚恤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进行换发新证,共15383人。其中:烈士家属2251人,因公牺牲军人家属99人,病故军人家属163人:红军失散人员63人;在乡老复员军人3652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9155人。补助金发放采取社会化发放,即通过银行发放。2007年以前,在乡抗日战争时期入伍、解放战争时期入伍和参加抗美援朝战争、新中国成立后入伍未参加抗美援朝战争的人员定期定量补助金,由省、县两级财政负担;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定期定量补助金,由各县(市、区)财政负担。2007年以后,中央财政对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定期定量补助金只补助一部分,其余由地方财政支付。2008年,所有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金采取“一卡通”发放。2010年,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每月补助1657元:红军失散人员每月补助717元。在乡老复员军人补助标准:抗日的每月补助520元;解放战争时期和参加抗美援朝的每月补助460元;新中国成立后入伍的每月补助44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每月补助300元。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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