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保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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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2843
颗粒名称: 一、医疗保障
分类号: R197
页数: 1
摘要: 各地优抚对象凭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制发的《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优待证》到定点医院就医时,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交费,优先拿药。定点医院一般为县医院或中医院,农村为乡、镇卫生院。医疗减免项目确定为挂号费、注射费、换药手续费全免;大小便化验、拍摄胸片、血化验、检查费、住院床位费、换药费等各减免50%。同时,在普遍实行医疗减免的基础上,实行每人每年150元医疗补助。2008年,医疗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50元。为解决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大病医治的困难,各县(市、区)均制订出台大病救助实施方案,建立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大病救助基金,对患重、大病重点优抚对象实行大病救助,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3000-5000元。
关键词: 医疗保健制度 医疗保障

内容

1999年,市政府制定优抚对象医疗减免补助优待政策。各地优抚对象凭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制发的《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优待证》到定点医院就医时,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交费,优先拿药。定点医院一般为县医院或中医院,农村为乡、镇卫生院。医疗减免项目确定为挂号费、注射费、换药手续费全免;大小便化验、拍摄胸片、血化验、检查费、住院床位费、换药费等各减免50%。同时,在普遍实行医疗减免的基础上,实行每人每年150元医疗补助。2008年,医疗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50元。为解决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大病医治的困难,各县(市、区)均制订出台大病救助实施方案,建立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大病救助基金,对患重、大病重点优抚对象实行大病救助,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3000-5000元。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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