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2840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三属”抚恤 |
分类号: | K825 |
页数: | 1 |
摘要: | 1991年,根据省计委、省民政厅文件通知,为辖区内的15名“三属”(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对象办理农转非户籍。给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按照每人每年35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组织部分在乡优抚对象分期分批上庐山休养。1993年,为29名家居农村革命烈士家属,在乡特、一等伤残军人家属和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的子女办理进国营企业单位工作(属合同制职工)。 |
关键词: | 烈士 抚恤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