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拥军优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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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2835
颗粒名称: 第二章 拥军优属
分类号: D632
页数: 4
摘要: 1991年,市委、市政府组团到浙江舟山慰问“九江舰”全体官兵。1992年,省委、省政府、省军区(通报)命名九江市、修水县为全省双拥模范城(县),通报表彰九江建筑材料厂、九江石油化工总厂、瑞昌市码头镇、海军后勤部武汉办事处、武警九江市支队、86320部队(场站)、浔阳区特等伤残军人妻子吕家兴为全省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同时,省政府、省军区命名表彰永修县梅棠乡、武宁县新宁镇、市供销合作社为全省双拥先进单位.6人为先进个人。1994年,市委、市政府、九江军分区下发《关于授予瑞昌市“双拥模范城”称号的决定》。市委、市政府、九江军分区印发《九江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三连冠”工作实施意见》。
关键词: 民政经济 拥军优属

内容

1991年,市委、市政府组团到浙江舟山慰问“九江舰”全体官兵。1992年,省委、省政府、省军区(通报)命名九江市、修水县为全省双拥模范城(县),通报表彰九江建筑材料厂、九江石油化工总厂、瑞昌市码头镇、海军后勤部武汉办事处、武警九江市支队、86320部队(场站)、浔阳区特等伤残军人妻子吕家兴为全省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同时,省政府、省军区命名表彰永修县梅棠乡、武宁县新宁镇、市供销合作社为全省双拥先进单位.6人为先进个人。当年,市委、市政府、九江军分区下发《关于授予浔阳区等县(区)双拥模范县(区)、双拥先进单位、吴荷香等双拥模范个人、双拥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决定》,授予浔阳区、庐山区、修水县为双拥模范县(区);授予星子县、九江县、德安县为双拥先进县;授予九江石油化工总厂等25个单位为拥军优属模范单位;授予海军后勤部武汉办事处等10个单位为拥政爱民模范单位:授予庐山区赛阳乡等35个单位为拥军优属先进单位;授予九江军分区等14个单位为拥政爱民先进单位;授予18人为拥军优属模范个人,5人为拥政爱民模范个人,34人为拥军优属先进个人,13人为拥政爱民先进个人。1994年,市委、市政府、九江军分区下发《关于授予瑞昌市“双拥模范城”称号的决定》。
  1996年,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九江市、瑞昌市、修水县、永修县为全省双拥模范城(县)。同时,省政府、省军区发文表彰浔阳区湓浦街道办事处、武警九江市支队、九江石油化工总厂、修水县义宁镇为全省双拥先进单位,3人为先进个人。市委、市政府、九江军分区下发《关于授予修水县、永修县、瑞昌市、湖口县为双拥模范县(城)的决定》,市政府、九江军分区下发《关于表彰全市双拥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表彰64个单位为“双拥先进单位”.59名个人为“双拥先进个人”。“八一”前夕,市政府拨出14万元为驻市团级单位配备音响。1997年,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及企事业单位,建立双拥服务组织6272个。市政府、市军分区颁布《九江市双拥工作若干规定》。为解决驻军训练场地、营房建设、添置设备等,全市财政共拨付345.3万元。在10个县、市建立拥军优属保障基金,资金总额达130万元。1998年,为做好抗洪部队的后勤保障工作,成立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刘积福,军分区政委马永祥,民政、财政、粮食、商业、工商、邮电、供电、城建、公安等部门组成的支援领导小组。先后到抗洪部队驻地或江堤湖边慰问抗洪官兵。市政府特批30万元给驻市团以上单位配备l台立柜式空调。为保障4万余名抗洪官兵生活,市政府做出“给每位抗洪官兵每人每天补助5元钱”等10项优惠规定,拿出40万元给每位抗洪官兵购买1件汗衫。在抗洪官兵撤离时,市民自发前往车站路口欢送。全年,全市各级财政用于部队训练场地整修、营房改造、办公楼修建、设备添置等经费219.1万元;用于抗洪官兵经费586.9万元;用于慰问各类优抚对象经费16.1万元。1999年,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爱心献给功臣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坚持“思想教育,扶持生产,社会优待,国家抚恤,依法保障”工作方针和国家、社会、群众三结合的优抚制度,在保障优抚对象基本生活,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提高优抚对象社会、政治地位等方面提出明确目标,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拥军优属光荣传统,增强国防意识,激发广大人民群众扶助革命功臣的热情。5月,九江船舶工业学校与武警市支队在校礼堂联合举行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为主题专题晚会。同年,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九江市、瑞昌市、修水县、都昌县为全省双拥模范城(县)。同时,省政府、省军区发文表彰庐山风景名胜管理局、九江石油化工总厂、浔阳区湓浦街道办事处、庐山区十里乡政府、庐山区人武部、武警九江市支队直属大队、瑞昌市公安消防大队为双拥先进单位,5人为先进个人。
  2000年8月,市政府、九江军分区决定授予市委宣传部等39个单位拥军优属先进单位称号,九江军分区政治部等25个单位拥政爱民先进单位称号,授予29人拥军优属先进个人称号,25人拥政爱民先进个人称号。“八一”期间,市财政拿出40万元,市委副书记、市长刘积福,市委常委、九江军分区司令员吕录庭一行前往南京军区慰问。为纪念抗美援朝出国作战50周年,市、县、乡各级党政领导分别对全市2885召志愿军老战士和志愿军烈属进行走访慰问,送上慰问金,帮助解决生活、医疗和住房上的实际困难。2001年,在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大会上,九江市首次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同年,市政府、九江军分区印发《关于开展科技拥军和科技助民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九江开发区等29个市直单位与29个驻市部队结成科技帮扶对子。当年为部队开办科技文化培训班31期,培训人才804人,赠送微机66台,赠送书籍12165册,完善电化教学设备7套,建立科技练兵训练场所8个,建立图书馆(室)20个,开发种、养殖项目20项,筹集科技奖励基金10万元。同时,组织36个驻市部队与36个乡(镇、街道)、村、学校结对,开展科技助民活动。将省财政厅下达的一次性补助经费,专项用于补助生活特别困难的志愿军老战士和志愿军烈士遗孀。2002年,“八一”前夕,市委书记刘积福、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忠武等走访慰问海军后勤部驻武汉办事处全体官兵及江西轻机股份有限公司5户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在九江石油化工总厂邀请15位转业、退伍、伤残军人参加座谈会。市委、市政府、九江军分区领导率团走访慰问省军区,赠送锦旗及慰问金20万元。2003年,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九江市、修水县、都昌县、浔阳区、庐山区、庐山风景名胜区为全省双拥模范城(县),省政府、省军区发文表彰瑞昌市民政局、庐山区十里街道办事处、九江石油化工总厂、浔阳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庐山风景名胜管理局建设园林处、海军后勤部武汉办事处警通连、九江市公安消防支队、修水县人武部、武警九江市支队为双拥先进单位,9人为先进个人。
  2004年,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九江市再次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市新潮商厦职工黄萍被授予全国爱国拥军模范;驻九江县94940部队64分队副分队长甘小毛被授予全国拥政爱民模范。2005年,市政府、九江军分区下发《关于表彰双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表彰九江市教育局等31个单位为拥军优属先进单位,武警九江市支队等30个单位为拥政爱民先进单位:30人为拥军优属先进个人,29人为拥政爱民先进个人。8-9月,对市区185名抗战老战士(其中部队65人,地方120人)进行走访慰问,每人慰问金300元。赠发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纪念章。市委、市政府、九江军分区印发《九江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三连冠”工作实施意见》。召开全市双拥工作暨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三连冠”动员大会。市政府拨专款16万元购置39套500本各类书籍赠送给驻市各部队。12月,民政部召开“援建军营图书室、共建学习型军营”活动表彰大会,市民政局被评为全国先进单位。市委八届第80次常委会研究决定,给市“双拥办”增加行政编制2名。2006年,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九江市、瑞昌市、修水县、都昌县、浔阳区、庐山区、庐山风景名胜区为全省双拥模范城(县),授予修水县南崖电站职工孙美华为全省“爱国拥军模范”称号。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发文表彰市民政局、市文化局、市公共交通公司、瑞昌市湓浦街道办事处、修水县义宁镇政府、都昌县民政局、浔阳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庐山区莲花镇政府、九江军分区政治部、73868部队、市边防检查站勤务中队、市公安消防支队为全省双拥先进单位,10人为先进个人。市各界人士参加访军营、叙亲情、听军歌活动。“八一”建军节期间,组团到福建宁德慰问“九江舰”官兵。2007年1月,在北京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大会上,九江市第三次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实现“三连冠”;孙美华被授予全国爱国拥军模范,李丙军被授予全国拥政爱民模范。2008年,开展科技拥军活动。全市为驻军开办科技类专业培训班42期,培训682人,赠送台式电脑20台、科技书籍3000册、电化教育设备5套。2009年8月1日,举办“军旗飘飘”庆祝建军82周年军地联欢晚会。
  2010年,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九江市为双拥模范城;浔阳区、庐山区为双拥模范区;修水县为双拥模范县,1人为“省爱国拥军模范”。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表彰一批拥军优属先进单位;7人为拥军优属先进个人。7月,南京军区和武警部队2000多名官兵驰援九江5个县(区)抗洪抢险。其间,市委常委分别到抢险点走访慰问,送给每名抗洪抢险官兵100元慰问品;市双拥领导小组27个成员单位分别给抗洪抢险部队官兵送上85.3万元慰问品、37.1万元慰问金;全市40余家国有、民营企业为部队官兵送上8.5万元慰问品、23.65万元慰问金:市双拥办组织文艺慰问演出10余场。启动2010年驻市部队“服务九江发展、建设第二故乡”军营阅读活动。开展全市中小学生“走进军营”夏令营活动和“爱我九江、固我长城”双拥征文活动。同年追加2010年双拥工作创建经费36.5万元。
  第二节优属 1991年,全市实行以县(市、区)统筹城乡优待金。1997年,市政府下发《关于提高社会统筹优待金标准的通知》,规定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兑现标准不得少于800元/年,全市优待金兑现总额达700万元。1999年,市优待金标准由1996年前的600元提高到1100元。2001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决定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2002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驻市部队随军家属安置任务的通知》,共下达安置计划48名。2005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驻市区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提出9条安置办法,其中,第2条规定因工作需随调安置的随军家属,按照部队驻地就近和行业、专业基本对口安置的原则;第5条规定待安置的随军家属,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生活补助。市民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九江军分区政治部、市双拥办转发《江西省驻赣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实施意见》,对军属安置做出明确规定。市委、市政府、九江军分区印发《关于向全国爱国拥军模范黄萍同志学习的决定》。表彰黄萍18年前从青岛来九江.与浔阳区特等伤残军人彭长浔结为夫妻的模范事迹。2007年,九江军分区政治部与市扶贫办联合下发《关于安排部队参与定点扶贫的意见》,驻市13个团以上单位与13个贫困村建立定点扶贫关系。2008年春节期间,市双拥办、九江日报社联合开展“走进光荣之家”活动,为军属赠送大米、食油等。浔阳区人武部与九江博爱聋哑学校开展“一帮一”助学活动,与20名聋哑学生结对助学。修水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与全县68名孤儿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2009年,成立驻市部队干部家属子女就业就学协调领导小组(简称“两就”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殷美根任组长,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驻市部队干部随军家属子女就业就学工作意见》的通知。
  2010年,市政府办公厅批复市民政局《关于解决双拥工作有关经费的请示》,同意提高驻市部队随军家属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标准,从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两就”领导小组印发《九江市2010年驻市部队干部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方案》。157名随军家属中安置就业130名。其中:行政、事业单位100名,企业单位30名。
  第三节军供 1996年4月,建九江军供站,为京九铁路沿线重要军事后勤保障机构,属二级军供站。为全额拨款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保卫科、后勤保障科。九江军供站供应点包括九江站、九江南站、九江西站、庐山站,辐射半径30千米。全站占地面积71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77平方米,其中食堂1346平方米,办公综合楼413平方米。日最大供应能力2000人。建站以来最大一次供应1380人。牢记“一切为部队服务,一切为国防建设服务”宗旨,发挥拥军支援前线窗口单位作用,确保优质、快速、持续、准确、安全、保密地完成各项军供保障任务,曾2次被南京军区评为先进军供站。2010年,站长刘发明被民政部总后勤部评为全国军供工作先进个人。至2010年年底已接待过往部队725批次14.3万余人。2006-2010年期间,年均接待量1.3万人次,先后多次完成重大军事演习和为抗洪救灾等部队提供军供保障任务。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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