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村民自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283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村民自治
分类号: D62
页数: 1
摘要: 20世纪90年代初,市委、市政府先后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的通知》《关于在全市农村推行村务公开、加强村级民主制度建设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每届发文)《关于进一步搞好乡镇(街道)政务公开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乡(镇)人民政府指导村委会工作规则》等政策性文件和规章,保证全市村民自治工作的全面推进和健康发展。
关键词: 政权 政治制度

内容

20世纪90年代初,市委、市政府先后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的通知》《关于在全市农村推行村务公开、加强村级民主制度建设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每届发文)《关于进一步搞好乡镇(街道)政务公开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乡(镇)人民政府指导村委会工作规则》等政策性文件和规章,保证全市村民自治工作的全面推进和健康发展。1993年,全市推行统一使用省民政厅印制的村(居)委会成员当选证。1994年,按省民政厅部署,全市村委会选举工作以星子县乡镇作为试点推行,采取户代表选举形式,其他县(市、区)选1-2个乡镇开展试点工作。1996年,市政府下发《九江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全市100%的建制村实现村务公开,建立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由为民做主转变为让民做主。1997年起,推行乡镇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950-/0以上的村建立公开栏,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90%以上的农村建立保障民主监督的村民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等组织,聘请社会监督员,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长效机制,优化村民自治的社会环境。1999年,在都昌县乡镇开始进行“海选”(选民1人1票推荐候选人)试点工作,尔后在全市逐步推开。2000年,借鉴村委会选举经验,改革完善乡镇和村级党组织选举,利用4个月时间,完成全市2160个村委会首次“海选”任务。2009年,永修县被命名为“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
  2008年,全市农村进行第七届村委会选举。选举组织工作做到统一届期、统一部署、统一指导、统一实施。平均参选率为90.5%,当选村委会成员年龄在45岁以下、高中文化以上的增多,中共党员比例呈上升趋势,12个县(市、区)的村委会主任和村党支部书记“一肩挑”比例高达35%。村“两委”(村委会和村党支部)同时进行换届选举、“一票双推”“两推直选”“两推一选”“公推直选”等方式在村级党组织选举中得到推广。重视“难点村”“重点村”选举,提高妇女当选比例,引入“司法公证”制度,实行“无提名候选人”的“自荐直选”选举。当年,都昌县、永修县、修水县、瑞昌市、庐山区5个县(市、区)被命名为“全省村民自治模范县(市、区)”,其中庐山区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县”。全市有97个乡镇命名为“全市村民自治示范乡(镇)”,986个村被命名为“村民自治示范村”。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