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劳动保障监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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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280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劳动保障监察
分类号: D912.5
页数: 4
摘要: 1994年8月,市劳动监察大队成立,与市劳动局计划劳动力科合署,两块牌子,一套人员,同时撤销市劳动就业服务局所属的市劳务监察队。11月,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劳动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劳动监察机构配置劳动监察员和劳动争议处理人员编制意见的通知》,各县相应成立劳动监察队,全市劳动监察机构组建率达100%。形成市、县两级劳动监察格局。1999年1月,《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发布施行,劳动监察范围从劳动关系领域扩大到社会保险领域,形成劳动保障监察。市支队及时介入,立案查处,将九江学院可动用的工程款30多万元先行支付给农民工回家过年,避免事态恶化。
关键词: 劳动保障 劳动监察

内容

1994年8月,市劳动监察大队成立,与市劳动局计划劳动力科合署,两块牌子,一套人员,同时撤销市劳动就业服务局所属的市劳务监察队。11月,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劳动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劳动监察机构配置劳动监察员和劳动争议处理人员编制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山)相应成立劳动监察队,全市劳动监察机构组建率达100%。形成市、县两级劳动监察格局。1999年1月,《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发布施行,劳动监察范围从劳动关系领域扩大到社会保险领域,形成劳动保障监察。
  2001年5月,根据省劳动监察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通知》,市劳动监察大队更名为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与劳动行政监察科合署,两块牌子一套人员。同时,各县区劳动监察机构也进一步完善。2003年,《江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施行,2004年,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施行,劳动保障监察进入新的发展时期。2006年6月,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分设,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08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颁布实施,进一步确立劳动保障监察的法律地位。2010年4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市劳动监察局。全市有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68名,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97名。部分县区还把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配备到街道、乡镇的劳动保障事务所。初步形成以专职为主,兼职为辅市、县、乡三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新格局。
  二、宣传普法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施行,全市上下广造声势,大力宣传。张贴标语2000多张,悬挂横幅200多条,出动彩车30余辆,并通过新闻媒体开设专栏,举办讲座,在人流密集地点开展咨询,现场服务解答2万多人次。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将劳动法的目的、内容和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1999年,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失业保险条例》施行,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和社保、就业机构紧密配合,组织500余人,分成80个扩面征缴小组,走大街,窜小巷,到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地毯式拉网行动,发放宣传资料和申请登记表10万多份,声势浩大地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每年第四季度是清欠农民工工资的专项执法活动期,劳动监察部门深入建筑工地、矿山、作坊发放维权资料、《维权手册》10万多份,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护。创新宣传手段,利用手机短信宣传20余万条,把对劳动关系调整的事后干预做到事前预防。同年,市劳动局编印《劳动保障监察实用手册》,作为用人单位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用书,使用人单位及时了解新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内容。
  2000年,市劳动局举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班。结合省劳动厅、省工商局《关于建立和实施劳动用工年检制度的通知》,组织各类用人单位负责人和人力资源管理干部参加,集中用工年审。实行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普遍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宣传教育与监督检查相结合,使用人单位通过培训学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通过用工年审,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纠正;对年度审查不合格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对年度审查合格单位实行“诚信等级AAA级、AA级,A级评价”,推动用人单位依法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发展。
  三、执法维权 1995年,全市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458件。其中劳务中介案65件,招用童工案12件,私用农民工案125件,劳动合同纠纷案73件,劳动报酬(含最低工资)案21件,工作时间(含休假)案13件,职工保险福利待遇128件,其他案件21件。已经结案432件,结案率达94.9%。结案中,给予警告254件,通报批评154件,罚款12件,吊销许可证1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5件,提请行政或司法处理6件。开展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情况大检查,及时查处违法单位,共下达整改指令书360份,处罚违法单位31家,责令整顿企业10家,吊销营业执照l家,通报批评企业46家。
  2002年春节前,江苏靖江某建筑工程公司承建九江学院多栋学生公寓、食堂等工程项目,因资不抵付,拖欠农民工工资150多万元,涉及农民工1200多人,该公司总经理农历小年夜突然逃回江苏,引发农民工集体上访并围攻学院,甚至堵塞交通严重事件。市支队及时介入,立案查处,将九江学院可动用的工程款30多万元先行支付给农民工回家过年,避免事态恶化。春节后,在执法文书的程序期限一过,即随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前往江苏,异地强制执行,划拨该公司在当地银行存款,使农民工顺利领取工资,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03年,组织开展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经统计历年累计拖欠工资3984.12万元,全年拖欠1254.76万元,涉及人数20093人。全年共接待投诉1620起,其中,建筑行业1469起,服务行业45起,其他106起,拖欠金额1147.76万元,涉及民工15627人,共追讨被拖欠民工工资474.1万元。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取缔民间职业中介机构3个,责令整顿职业介绍机构8个,查处婚介机构及房产信息机构无证开展职业中介机构38个,清理私招乱雇广告569起。
  2006年,组织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执法检查。查处拖欠工资单位59户,涉及金额256.7万元,其中农民工160.8万元,已处理支付208.6万元,其中农民工127.5万元。开展清理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全市检查职介机构47户,房屋信息、婚姻中介服务组织169户,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9份,取缔非法职介机构6户,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各1户,责令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年检22户,退赔求职者费用0.55万元,查出超标准收费1户。开展劳动用工检查。德安县九瑞矿业有限公司因股东之间矛盾,造成拖欠员工工资4个月之久,涉及员工60多人、工资额达26万多元,引发员工集体上访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受案后立即查处,将正在办理销售的28万元矿石款划拨支付被拖欠员工工资。组织开展社会保险清欠扩面征缴执法检查。对市公交公司等8家单位欠缴养老保险申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养老保险费821万多元。
  2008年,市劳动监察支队会同三个区的劳动监察大队与《浔阳晚报》热线服务部联合开展“维权咨询接待日”活动,接待反映拖欠工程款、工资款、押金、保证金,合同纠纷等问题17件,涉及劳动者200多人。对符合劳动监察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并限期查处,属于其他法律途径处理的也耐心解释解答。由人民银行当地分行将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性质恶劣的违法欠款单位列入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的企业拖欠工资信息录入系统,在项目借贷上给予控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从源头上多方制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同时,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发现有拖欠工资情况的用人单位115户,涉及职工4940余人,其中农民工3470余人;涉及拖欠工资金额610.3万元,其中农民工512.5万元: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91份,行政处理(处罚)事先告知书29份,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5份:责令补发劳动者工资610.6万元,涉及4830人,清欠率99.6%。
  2010年,市劳动监察支队共接受日常投诉141件,立案123件,解决日常投诉案件34件,解决拖欠劳动者工资案件87件,结案率98%,为劳动者追讨工资510.08万元,涉及劳动者6089人;清退风险抵押金10.94万元,涉及劳动者392人。加大对劳动力市场秩序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职业介绍机构的违法行为,对l家发布虚假信息的中介机构口头批评教育。
  [=此处为表格(1995-2010年市劳动保障监察效果一览)=] [=此处为表格(1995~2010年市劳动保障监察案件一览)=]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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