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2800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劳动保障监察 |
分类号: | D912.5 |
页数: | 4 |
摘要: | 1994年8月,市劳动监察大队成立,与市劳动局计划劳动力科合署,两块牌子,一套人员,同时撤销市劳动就业服务局所属的市劳务监察队。11月,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劳动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劳动监察机构配置劳动监察员和劳动争议处理人员编制意见的通知》,各县相应成立劳动监察队,全市劳动监察机构组建率达100%。形成市、县两级劳动监察格局。1999年1月,《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发布施行,劳动监察范围从劳动关系领域扩大到社会保险领域,形成劳动保障监察。市支队及时介入,立案查处,将九江学院可动用的工程款30多万元先行支付给农民工回家过年,避免事态恶化。 |
关键词: | 劳动保障 劳动监察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