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2785 |
颗粒名称: | 一、失业保险制度建立 |
分类号: | F840.615 |
页数: | 2 |
摘要: | 1991年,按照《江西省待业职工管理办法》,市启动社会保险体制的改革,探索调整待业保险的收缴比例,增加待业保险金的储备,增强调节手段。1995年3月,市劳动局出台《九江市职工失业保险基金收缴和审核实施办法》《九江市失业职工管理实施办法》《九江市失业救济金和生活补助费发放实施办法》。1999年1月,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将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由城镇企业扩大到城镇所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失业保险费按工资总额的3%征缴。2001年4月,依据省政府相关条例,市政府出台《九江市失业保险实施细则》。失业保险由以保障生活为主向“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三位一体功能转变。 |
关键词: | 失业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