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就业帮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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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2772
颗粒名称: 三、就业帮扶
分类号: C913.2
页数: 2
摘要: 1997年,市政府出台《九江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托管试行办法》及相关的配套政策。至年底,全市共组建再就业服务中心659个,90%有下岗职工的国有企业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1999年,再就业工程首次列入市政府7项承诺,市政府安排2000万元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的财政预算。2001年起,开展政府购买公益性工作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活动。至2010年末,全市累计安置就业困难人员2.6万人次。至2010年年底,全市累计批准认定再就业基地73家,非正规劳动组织79家,共安置下岗失业人员4427人;审核认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129户,安置下岗失业人员3354人;发放社保补贴7.4万人次,资金1.33亿元。
关键词: 就业 失业救济

内容

1991年,巩固、发展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开展劳务输出,兴办“绿色”企业,拓宽就业门路。抓好就业前培训和职工待业保险和资金回收工作,待业率控制在2.5%以下。1992年,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劳动就业工作的通知》,围绕就业安置,做好调整就业结构、城乡劳动力统筹管理、劳务输出、职前培训、职工待业保险和就业经费等工作。1993年,以职业介绍为龙头,带动就业培训、待业保险、生产自救,开展劳动监察,形成完整的劳动就业服务体系,培育和发展劳务市场,逐步建立起“国家宏观调控、城乡协调发展、企业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市场调节供求、社会提供服务”新格局。1995年,继续坚持“国家政策指导下的市场就业”方针,紧紧围绕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重点抓好实施“再就业工程”启动和“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有序化工程”推进,努力强化就业服务,积极拓宽就业领域。1997年,市政府出台《九江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托管试行办法》及相关的配套政策。成立九江市再就业服务中心(与就业局合署办公),在纺织、机械、长江化工厂3个行业(企业)设立再就业服务分中心,初步形成企业分流、行业托管、市级配置的再就业良性循环机制。1998年,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管理的通知》《关于促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等,使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有序推进。至年底,全市共组建再就业服务中心659个,90%有下岗职工的国有企业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1999年,再就业工程首次列入市政府7项承诺,市政府安排2000万元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的财政预算。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再就业工作,开展“一帮一”活动的通知》,市直28个部门结对帮扶28家特困国有企业。
  2000年,加大保障金筹措力度,按“三三制”办法共筹措保障金3945.5万元,其中财政安排27.2万元,企业自筹897.3万元,社会筹集921万元。2001年起,开展政府购买公益性工作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活动。通过两种方式提供工作岗位(一是公益性社区服务岗位,承担保绿、保洁、保安和保养等涉及市民公共利益的_工作;二是市直各单位的门卫、卫生清洁员等岗位),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困难群体首批安置300人,其中公益服务170人(浔阳区100人、庐山区50人、开发区20人),机关、单位服务130人。市劳动局出台《关于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的意见》,帮助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后面临的实际困难。至2010年末,全市累计安置就业困难人员2.6万人次。2004年,市再就业明星顾井红获“全国再就业优秀个人”称号。为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同年起,全面推进社会保险补贴工作,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下岗职工减轻负担。2006年6月底,全市完成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工作,27019名下岗职工通过身份置换办法使劳动关系得到妥善处理,社会保险关系得以接续,实现平稳过渡。至2010年年底,全市累计批准认定再就业基地73家,非正规劳动组织79家,共安置下岗失业人员4427人(就业困难人员1423人);审核认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129户,安置下岗失业人员3354人;发放社保补贴7.4万人次,资金1.33亿元。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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