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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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275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事业单位
分类号: D630
页数: 19
摘要: 1992年,市直事业单位共计213个,其中副地级2个,处级7个,副处级60个,科级118个,副科级3个,未明确级别23个;全额拨款127个,差额拨款40个,自收自支40个,未明确经费方式6个。
关键词: 行政单位 管理体制

内容

1992年,市直事业单位共计213个,其中副地级2个,处级7个,副处级60个,科级118个,副科级3个,未明确级别23个;全额拨款127个,差额拨款40个,自收自支40个,未明确经费方式6个。
  1993年,市直事业单位共计219个,其中副地级2个,处级7个,副处级61个,科级120个,副科级3个,未明确级别26个;全额拨款127个,差额拨款39个,自收自支47个,未明确经费方式6个。
  1994年,市直事业单位共计242个,其中副地级2个,处级7个,副处级62个,科级134个,副科级4个,未明确级别33个;全额拨款138个,差额拨款36个,自收自支63个,未明确经费方式5个。
  1995年,市人民政府接待处,市档案局为市委、市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市档案局与市档案馆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改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以上单位均为正处级。
  1996年,市直事业单位共计260个,其中副地级2个,处级11个,副处级66个,科级144个,副科级4个,未明确级别33个;全额拨款152个,差额拨款35个,自收自支65个,未明确经费方式8个。
  1997年,市直事业单位共计270个,其中副地级2个,处级11个,副处级70个,科级151个,副科级5个,未明确级别31个;全额拨款139个,差额拨款43个,自收自支83个,未明确经费方式5个。
  1998-1999年,市直事业单位共计270个,其中副地级2个,处级II个,副处级69个,科级149个,副科级7个,未明确级别32个;全额拨款142个,差额拨款42个,自收自支81个,未明确经费方式5个。
  2000年,市直事业单位共计277个,其中副地级2个,处级11个,副处级68个,科级156个,副科级7个,未明确级别33个;全额拨款142个,差额拨款42个,自收自支84个,未明确经费方式9个。 2001年,市直事业单位共计272个,其中副地级2个,处级11个,副处级66个,科级153个,副科级7个,未明确级别33个;全额拨款142个,差额拨款42个,自收自支80个,未明确经费方式8个。
  2002-2003年,不再保留乡镇企业局,组建民营经济服务局,为正处级事业单位,归口经济贸易委员会。房产局改为正处级事业单位。广播电视局改为正处级事业单位。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改为副处级事业单位,归市政府办公室管理。将市委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更名为市委党史研究室。利用外资办公室与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合并,组建招商协作局,为正处级事业单位。市移民办公室为副处级事业单位,从市民政局划归市政府办公室管理。市农业开发办公室为副处级事业单位,归市农村工作办公室管理。市影视艺术中心从市委宣传部划归市广播电视局管理,仍为副处级事业单位。计委下属社会经济信息中心改为市信息化服务中心,为正处级事业单位,归口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市劳教所升格为正处级。
  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管理的副处级以上事业单位原则上保留,但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和机构改革的精神,人员编制和内设机构精简10%。
  市直事业单位共计298个,其中副地级2个,处级19个,副处级71个,科级192个,副科级7个,未明确级别7个:全额拨款162个,差额拨款40个,自收自支91个,未明确经费方式5个。
  2006年,市直事业单位共计334个,其中地级1个,处级20个,副处级72个,科级218个,副科级15个,未明确级别8个;全额拨款185个,差额拨款56个,自收自支88个,未明确经费方式5个。 2007年,市直事业单位共计366个,其中地级1个,处级29个,副处级73个,科级242个,副科级14个,未明确级别7个;全额拨款208个,差额拨款59个,自收自支92个,未明确经费方式7个。 2008-2009年,市直事业单位共计376个,其中地级1个,处级29个,副处级68个,科级246个,副科级24个,未明确级别8个;全额拨款218个,差额拨款57个,自收自支94个,未明确经费方式7个。 2010年,政府机构改革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房产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公路管理局、市信息化服务中心(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市港口管理局、市商业管理办公室、市供销合作社,仍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市行政服务中心,为市政府派出机构,正处级。市民营局由正处级降为副处级,更名为中小企业服务局,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市农垦办由正处级降为副处级,为市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
  市直事业单位共计417个,其中正厅级1个,副厅级2个,处级26个,副处级73个,科级263个,副科级47个,未明确级别5个;全额拨款247个,差额拨款54个,自收自支112个,未明确经费方式4个。
  [=此处为表格(2010年市直事业单位一览)=] [=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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