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2736 |
颗粒名称: | 六、工资待遇 |
分类号: | E263 |
页数: | 1 |
摘要: | 分配到机关的军转干部,其职务工资按照本人原军队职务工资80%数额就近套人机关对应职务工资档次,达到或超过半个档差的套入上一档次,低于半个档差的套入下一个档次,但套入后的职务工资档次最多不超过机关同等条件人员4个档次,超过部分不予保留;分配到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固定部分按照分配到机关同等条件军队转业干部基本工资70%数额,就近就高套入所在单位对应专业技术职务工资或职员职务工资档次,其津贴部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分配到企业的军转干部,其一工资按照本人原在军队职务工资、军衔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4项之和80%数额,就近就高套人所在企业相当职务工资标准。 |
关键词: | 退伍 转业 安置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