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2731 |
颗粒名称: | 一、安置地点和去向 |
分类号: | E263 |
页数: | 2 |
摘要: | 1991年始,引导军转干部到基层去,到企业去,到最需要的地方去。在安置去向上,明确转业干部仍由原籍或入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安置。对少数服役时间长、职务较高、为部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回原籍和入伍地确有实际困难的转业干部,各地予以照顾安置。1995年,转业干部的分配统筹兼顾,分散安置,主要充实加强企业和事业单位。1999-2000年,军队转业干部仍采取指令性办法进行安置,首先充实和加强政法和执法监管等部门,重点是充实一线和基层。2000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使军官转业安置具有法律依据。接收安置人员中,安置到行政单位1487人,占71.1%;事业单位278人,占13.3%;企业单位172人,占8%。 |
关键词: | 退伍 转业 安置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