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药品市场稽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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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2521
颗粒名称: 三、药品市场稽查
分类号: F405
页数: 2
摘要: 1991年,对所属企业贯彻实施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制售伪劣药品、哄抬药价、扰乱市场、游医、药贩等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对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产品加强行政监督。组织实施医药流通领域各项政策、法规,会同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大队对医药市场加强整顿、监督管理。规范药品广告,全年共检查违法广告22个,移送工商部门依法处罚广告7个,并实行药品广告登记备案制。共检查涉药单位151家,立案调查103家,查处万元以上案件10余起。查处违法广告药品案5起,向工商部门移送违法保健食品广告48起、违法药品广告61起。
关键词: 医药产品 药品稽查

内容

1991年,对所属企业贯彻实施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制售伪劣药品、哄抬药价、扰乱市场、游医、药贩等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对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产品加强行政监督。对开发医疗器械、制药设备、卫生材料、药用包装等新产品及开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江西省医疗器械新产品管理办法》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组织实施医药流通领域各项政策、法规,会同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大队对医药市场加强整顿、监督管理。1995年,市医药管理局(公司)会同工商、卫生、公安、城管大队对医药市场进行整顿。1997年,市医药管理局(公司)把开拓市场与整顿治理市场相结合,以查处无证经营和假冒伪劣药品为重点,开展医药市场检查,对无证非法经营进行整治,取缔非法经营,吊销违法经营,对依法经营零售药店悬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规定核发的“绿十字”标志。1998年,市医药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医药监督管理局《关于严禁开办或变相开办各种药品集贸市场的紧急通知》精神,协同工商部门关闭兽药市场,使医药市场逐步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至2001年,督导全市医药企业实施有关医药质量管理政策和法规,加强医药行业质量监督和管理。
  2002年4-12月,先后组织4次专项整治:医疗机构药剂和药品采购渠道专项监督检查:药材集贸市场专项整治;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个体诊所、乡镇药店药品采购渠道专项检查;元旦、春节期间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共查办297件违法涉药案件,案件总值金额87.74万元。规范药品广告,全年共检查违法广告22个,移送工商部门依法处罚广告7个,并实行药品广告登记备案制。2003年,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活动。先后开展农村购药渠道、中药材、邮售药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执行标准和对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使用药包材情况专项检查等10多项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出动监督检查人员13553人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产供用单位4624家,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304件,结案2243件,案件总值285.71万元。全市聘请1820名药品监督协管员,药品监督网络延伸至乡、村。制定《九江市举报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奖励办法》,24小时开通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投诉185起,通过受理举报投诉查出九江县医药公司违法销售假药吗丁啉片等18起违法案件。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管,查处违法药品广告73起。2004年,组织开展中药材、邮售假药、制售假劣藏药、各类药品展示会、疫苗经营、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药品等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并针对药品市场新情况,开展特色专科用药、口腔科用药用械专项整治,全市共查处各类涉药涉械违法案件1572件,案件总值125.28万元。制定首发案源信息通报制度,加强与公安、法院联系,举办赣、湘、鄂3省3市10县药监工作协作会议,加入赣、鄂、皖3省3市9县药监工作协作网,形成全方位打假态势。建立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制度,对26家违规企业按规定在网上进行公示,引导企业建立自律和约束机制。2005年,加强药品广告监测,向工商部门移交违法药品广告24起,协助处理违法药品广告投诉6起,使非法药品广告得到有效遏制。同时,加大药品市场监管力度。做到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严厉打击各种涉药涉械违法行为,全市共出动监督检查人员3286人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86件。共检查涉药单位151家,立案调查103家,查处万元以上案件10余起。2006年,查处假劣药品案件260件,占一般程序案件65%,先后查处“21金维他”“三九皮炎平”假药案、假“野苏胶囊”案、某医院违法使用假药注射用血塞通案、某医院违法使用未经注册电子阴道镜案等一批有影响案件。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176人次,查处各类涉药涉械违法案件2646起,涉案货值465万元,撤销5家零售药店GSP认证证书,捣毁制售假药窝点2个,移送法院强制执行2件。
  2007年,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查处涉药涉械案件1661起,案件总值300多万元:取缔无证经营33起,捣毁制售假药窝点8个。查处违法广告药品案5起,向工商部门移送违法保健食品广告48起、违法药品广告61起。实行“群众买到假药,药监先行退付”,已先行退付2041元。2008年,开展人血白蛋白、虚假广告宣传药品及违法搭售产品行为、人用狂犬疫苗、中成药违法添加化学违禁成分、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等兴奋剂类药品专项检查以及社会医疗机构、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检查,消除药械安全隐患900余处,查处涉药械违法案件847起,案值258.98万元。联合市公安局、工商局等5部门下发《关于切实加强物流领域药品监督管理的通知》,与市区41家货运中心(部)建立联系,发现假冒“毓婷”、劣药“炒制白芍”等3起涉药违法案件;先后开展2次市县联合执法行动,发现各类违法药械线索近200起,立案查处百余起,形成全市药监资源整合、信息互通、办案联动稽查工作机制。有效处置四川科伦脂肪乳注射液、“肝素钠注射液”、黑龙江完达山“刺五加注射液”等药品安全事件。建立药品广告日常监测、定期移送和反馈制度,向工商部门移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51起(次),通过网站曝光违法广告41件。依法查处从违法渠道购进广告药品,全市共立案10余起,对参芪消渴茶、紫灯胶囊等8种严重违规药品广告采取停止销售行政强制措施。
  2009年始,制定药监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规定,与公安联合办案30多次。当年,全市共查处违法案件702起,移送公安部门12起,查处注射用奥美拉唑钠劣药、艾迪注射液劣药、假冒“飘安”医用卫材等案件。组织“光明·微笑”工程、甲型HIN1流感防控药械监督检查,抓好国家基本药物质量监管。2010年,对群众关注的违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非法收购药品等问题加强监管。出台《九江市违法广告药品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暂行规定》,对清咽六味散等违法广告药品采取强制下架行政措施,全年行政强制下架违法广告药品30种次,移送违法药品广告42起;查出“前列保康乳膏”等80个非药品冒充药品品种;联合公安部门对市区医院周边以及大中大、烟水亭地段非法收购药品地下网点进行整治,查处非法收购药品案件3起,移送公安刑事拘留1人;对储存条件不符合要求药品依法查处。全市共立案查处药械违法案件210起,其中1案列入2010年全省10大典型案件之一。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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