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爱国卫生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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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2458
颗粒名称: 第五章 爱国卫生运动
分类号: R193.3
页数: 4
摘要: 1991年以来,全市每年开展2~3次“除四害”统一行动,遵循“标本兼治,治本为主”原则,以环境治理为基础,采用化学药物杀灭,辅以物理措施,控制“四害”密度。1994年,市城区获“省灭鼠先进城区”命名。2000年始,加强对全市杀虫剂市场及后起有害生物防制业市场监管。相继审批市病媒生物防治中心、市新天地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和市永康有害生物管理有限公司等专业消杀服务企业,开展“除四害”有偿服务,同时义务承担公共场所除“四害”工作,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群众参与,专家技术支持,PCO市场依托,群众性、突击性与职业性、长效性相结合”除四害”格局。市容综合执法大队成立。
关键词: 爱国卫生运动 群众运动

内容

1991年以来,全市每年开展2~3次“除四害”(鼠、蚊、蝇、蟑螂)统一行动,遵循“标本兼治,治本为主”原则,以环境治理为基础,采用化学药物杀灭,辅以物理措施,控制“四害”密度。1994年,市城区获“省灭鼠先进城区”命名。2000年始,加强对全市杀虫剂市场及后起有害生物防制业(PCO)市场监管。相继审批市病媒生物防治中心、市新天地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和市永康有害生物管理有限公司等专业消杀服务企业,开展“除四害”有偿服务,同时义务承担公共场所除“四害”工作,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群众参与,专家技术支持,PCO市场依托,群众性、突击性与职业性、长效性相结合”除四害”格局。
  2003-2005年,全市相继组织农村爱国卫生集中整治,开展春季灭鼠和统一灭蟑螂、蚊、蝇等行动,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开展防控消杀工作。2006年,组织市卫生防疫站完成《九江市城区四害本底情况调查报告》和《九江市城区四害本底调查及防治策略的研究》课题任务,对中心城区“四害”种类、季节消长、种群抗药性进行综合调研,提出防治策略。2007年,市政府增拨15万元经费,开展中心城区“除四害”专项整治,组织28名专业人员分8组,对22个类别、188处现场反复检查。同年,经省爱卫会专家组现场考核认为:城区“除四害”工作基本达到全国爱卫会《灭鼠、蚊、蝇、蟑螂标准》,蟑螂密度未超过国家标准三倍,取得创建卫生城市“入场券”。其间,中心城区累计除“四害”点80313处次,投入资金180.25万元,其中委托PCO有偿服务资金140.55万元,为总投入77.98%。2008年,市爱卫办印发《九江市病媒生物监测方案》,要求以科学方法,长期、连续、系统地收集以“四害”为主病媒生物监测资料,对其种类、数量、分布、季节变化及消长情况进行分析、解释和反馈,为防制工作提供依据。2009年,转发全国爱卫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要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病媒生物监测工作列入业务考核项目,建立本底资料,定期报告监测数据。2010年,全市备案专业消杀服务机构有浔阳区惠帆有害生物防治服务中心等10家,市爱卫办举办“有害生物防制员”培训班,筹划成立市有害生物防制协会。当年,全市统一投放灭鼠药11.2万包、灭蟑螂药8.1万包,市中心城区老鼠、苍蝇、蚊子和蟑螂密度分别为2.3%、0.87%、2.49%和7.27%。
  第二节环境卫生 1996年,浔阳区庐山路获“江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示范路”命名。同年,市人大通过《九江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暂行办法》及8个相关法规。市容综合执法大队成立。1997年,市获“江西省城市卫生进步奖”。1998年,发生特大洪灾,市爱卫会相继印发《关于做好抗洪救灾期间爱国卫生工作的紧急通知》《洪涝灾后爱国卫生工作规范》和《洪涝灾后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方案》,有目的地开展大规模爱国卫生运动。修水县组织“十万妇女齐上阵,爱国卫生显身手”,开展打扫室内卫生、整洁环境、搞好水井清洗消毒卫生突击行动。灾后全市开展卫生突击行动2311次,清运垃圾53.76万吨,清理卫生死角67068处,疏通沟渠315.86万米,使灾区村庄无积存垃圾、无污水污物、无卫生死角、无动物死尸,为实现“灾后无大疫”提供环境保障。
  2003年9月,以“除四害、讲卫生、保健康”为主题省首次公共卫生周活动启动,在爱国卫生月活动基础上,全市将每年3月第一周和9月最后一周定为“公共卫生周”,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和环境卫生整治活动。2008年,在全省“城乡清洁工程”中,市政府印发《九江市城乡生活垃圾管理(试行)办法》和《九江市关于乡村垃圾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在庐山区海会镇召开“九江市乡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现场会”,推动全市乡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当年9月,省政府在星子县温泉镇召开“江西省乡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现场会”,称九江市“城乡清洁工程”走在全省前列。2009年,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农村环境整治(垃圾处理)实施意见》,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制订《九江市农村环境整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市卫生局结合农村医疗机构工作实际,印发《关于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环境整治(垃圾处理)工作实施意见》,推进农村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进程。2010年,全市在6640个自然村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占全市自然村总数30%,帮助110万农民实现“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住整洁房、上卫生厕、用洁净能源”。全市共建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处,省级自然保护区4处,创建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1个,国家级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县1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17个,省级生态村18个。在城区因地制宜实施绿化工程,沿江造绿,依湖布绿,顺路植绿,见缝插绿,拆墙透绿,腾地建绿,完成沿江沿湖绿化、城区干道绿化、烟水亭广场改造、南湖公园改造、白水湖公园建设、和中广场绿化、滨江生态园等绿化改造工程,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30-/0,绿地率达350-/0。同时,依据“生态、景观、游憩”要求细化园林功能分区,打造城市精品园林。市、县各城区建成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居民生活垃圾袋装率1 00%,清运率1000-/o。长年垃圾四散、水流污浊、蚊蝇滋生的十里河经过整治改造,变成“十里清流、十里画廊”。当年春夏,山洪暴发,暴雨成灾,全市开展以救灾防病为重点的夏季爱国卫生运动,灾后环境清理面积939平方千米,饮水卫生技术处理8418处,组织病媒生物防制445次。
  第三节卫生单位创建一、卫生乡(镇)村 1998年,庐山区海会镇获“省卫生镇”命名。1999年,全省启动创建“省卫生村”活动。2000年,市爱卫会印发《创建卫生县(乡镇)活动实施意见》,市卫生创建活动重点下移。2004年,市爱卫会制定《九江市卫生县城、卫生镇(乡)、卫生村、卫生庭院标准及申报、考核、命名和管理办法》,确定第一批60个卫生村、镇示范点名单,对基层创建活动予以指导、规范。同年,修水县渣津镇长潭村获“省卫生村“命名。2005年,市爱卫会推出第二批100个创建卫生村、镇示范点名单,将创建活动向农村拓展。至2010年,全市累计省级卫生乡(镇)12个、市级69个;省级卫生村21个、市级448个;开始形成农村基层卫生创建活动网络。
  二、卫生庭院 1996年,创建千座“卫生庭院”活动在全省启动。1997年,九江县公路段等10个单位获第一届“江西卫生庭院”命名。2000年中国农业银行九江市分行等48个单位、2002年九江石化总厂等34个单位、2005年九江学院等35个单位相继获第二、三、四届“江西省卫生庭院”命名。至2010年,累计省级卫生庭院171个次、市级148个次。
  三、卫生城市 1992年,在全省15个地、县级城市卫生检查中九江名列第二。1993年,庐山管理局获建设部“环境卫生达标风景区”命名。1995年,全国开展第三次城市卫生检查,市在省5个地级市中排名第五。1996年,市爱卫会制定《九江市创建卫生城市方案》,把争创“省卫生城市”列入工作目标。1996年,九江县获“省卫生县城”命名。1997年,武宁县获“省卫生县城”命名。2003年,武宁县获“国家卫生县城”命名。2004年,修水县获“省卫生县城”命名。2007年,市政府将创建省卫生城市列入年度政府工作报告,颁布《九江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活动领导小组提出《九江市创建江西省卫生城市活动实施方案》。8月1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迎检动员大会,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九江市创建江西省卫生城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个工作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要求,形成“属地管理,条条保障”工作架构,确定工作内容和时间进度。重点强化环境卫生、农贸市场、“六小”(小型饮食店、副食店、熟食品店、美容美发店、歌舞厅、旅店、公共浴室)行业、“城中村”和“除四害”等专项整治。12月14日,市创建工作通过省爱卫会考核验收,12月,获“省卫生城市”命名。2009年,瑞昌市获“省卫生城市”命名、德安县获“省卫生县城”命名。
  2010年,市委、市政府提出“六城”(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双拥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无障碍城市、省级生态城市)同创工作目标,印发《九江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实施方案》《关于成立九江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领导小组及组成机构成员的通知》,在继续巩固省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基础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同年,修水县获“国家卫生县城”命名。
  第四节农村改水改厕一、农村改水 1991年始,在扩大前期农村改水受益面同时,推进集中式供水模式.提高自来水人口受益率。1995年,彭泽县获“省农村改水先进县”命名,庐山区新港镇官洲村水厂获“省农村改水先进水厂”命名。1996年,九江县新洲自来水厂获“全国农村百佳水厂”命名。1998年洪灾后,当年恢复重建水井73511口(处)、自来水工程81处,在灾后重建中,不断加大小型自来水工程力度。2003年,市自来水受益人口增幅为全省第一。2005年,星子县、湖口县成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CES)项目县,完成县域内所有农村中小学校水与环境卫生设施现状普查。2005年1月9日,《江西日报》第一版刊发《改出农村新天地——卫生九江健康万家》,对市农村改水改厕工作予以报道。2006年,全省开展农村饮用水与环境卫生现状调查,全市完成农村饮用水不安全人数核定工作,武宁县、彭泽县被确定为省国家级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县。当年,全市争取专项补助资金61万元,小型自来水厂项目14个,涉及9个县(市、区)14个行政村。2008-2010年,彭泽、九江、永修、星子、湖口、瑞昌县(市),相继确定为省国家级农村饮水质卫生监测项目县,全面完成年度监测工作,按时上报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总结。“十一五期间”,全市农村改水受益率从2006年86. 13%提高到2010年94.38%,农村饮用自来水受益率为从2006年43%提高到2010年54.06%。
  二、农村改厕 1991年以来,市农村改厕工作本着“谁受益、谁出钱、民办公助、各方集资”原则逐步展开,至1993年,农村累计建成卫生厕所20.8万座,占总农户28.250-/0,其中粪便经无害化处理(简称“无害化”)厕所7.95万座,占总农户10.7%。1998年灾后,恢复重建农村卫生厕所11.28万座,无害化厕所2.988万座。至2004年底,累计建卫生厕所48.76万座,普及率为56.39%,其中无害化厕所21.15万座,普及率为24.45%。2005年,市政府将血吸虫病疫区厕所改造工作作为防治血吸虫病一项措施。市爱卫会、财政局、卫生局联合印发《2005年农村改厕(血防)项目实施方案》,以自然村为单位进行三格式化粪池卫生厕所建造,资金由国家、省、市、县各出一部分,农户自筹一部分,规范施工,督查验收。当年,完成改厕农户22600户,国家、省级专项补助678万元,项目覆盖7个县区、64个乡镇、184个行政村、632个自然村,其中1 00%农户改厕自然村为60.57%。2006年改厕2.37万座,上级财政专项补助575万元。2007年改厕4.98万座,上级财政专项补助2490万元。连续三年争取项目数与专项资金额均达全省总数额1/3以上。当年实现改厕7.49万座,项目外农户自发改厕2.51万座,为年改厕数33.51%。2008年,市血防所、九江学院医学院、市爱卫办深入疫区联合开展《血防改厕对降低钉螺感染和居民感染的效果观察》课题研究。数据分析显示:血防疫区改厕后传染源得到有效控制;疫区村改厕率必须达50%以上,才能显示这种效果。2008-2009年,完成农村改厕项目25100户,争取上级财政专项资金1631.5万元,项目涉及12个县、131个乡镇、405个行政村、809个自然村。2010年,完成农村改厕项目2万户,争取上级财政专项资金1300万元,项目涉及11个县、133个乡镇、397个行政村、703个自然村。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76.39%.农村无害化户厕普及率58.56%。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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