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2448 |
颗粒名称: | 第四章 农村卫生 |
分类号: | R127 |
页数: | 5 |
摘要: | 1993年,永修县在梅棠镇、九合乡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以村为单位,农民每人每年筹集8-10元,看病保小不保大,后因无经费来源终止。2005年,全市开始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即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坚持农业人口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模式是“门诊家庭账户补偿+住院可报费用按比例补偿+门诊大病(慢性病)补偿”模式,即大病统筹加门诊家庭账户模式。县级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管理委员会,以及监督委员会和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设立县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农医局),负责具体业务工作。 |
关键词: | 卫生标准 农村卫生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