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农村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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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2448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农村卫生
分类号: R127
页数: 5
摘要: 1993年,永修县在梅棠镇、九合乡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以村为单位,农民每人每年筹集8-10元,看病保小不保大,后因无经费来源终止。2005年,全市开始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即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坚持农业人口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模式是“门诊家庭账户补偿+住院可报费用按比例补偿+门诊大病(慢性病)补偿”模式,即大病统筹加门诊家庭账户模式。县级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管理委员会,以及监督委员会和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设立县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农医局),负责具体业务工作。
关键词: 卫生标准 农村卫生

内容

1993年,永修县在梅棠镇、九合乡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以村为单位,农民每人每年筹集8-10元,看病保小不保大,后因无经费来源终止。2005年,全市开始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即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坚持农业人口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模式是“门诊家庭账户补偿+住院可报费用按比例补偿+门诊大病(慢性病)补偿”模式,即大病统筹加门诊家庭账户模式。2005年底,市政府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县级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管理委员会,以及监督委员会和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设立县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农医局),负责具体业务工作。
  二、医疗基金 2005年,合作医疗基金专用账户设县财政局,基金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专人负责。实行医疗基金支取双印鉴制度,做到管钱不用钱,用钱不管钱.封闭运行。新农合基金分风险基金、住院统筹基金和门诊家庭账户基金(简称家庭账户)3部分。风险基金由各县(市、区)每年从筹集新农合基金总额中按3%比例提取,基金结余较多县(市、区)也可以按结余资金500-/0划人风险基金,风险基金规模保持在住院统筹基金年筹资总额1 00-10,达到规定规模后,不再继续提取;住院统筹基金由中央及地方财政对参合农民补助资金全部纳入住院统筹基金,农民参合自缴经费不低于200-/0部分纳入住院统筹基金:家庭账户农民参合自缴经费纳入统筹基金后,剩余部分为参合农民本人家庭账户,中央及地方政府对参合农民补助资金不纳入家庭账户。
  三、医疗制度新农合直补2007年,市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报销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用工作(以下简称直补)。4月16日,市下发《关于确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公告》,确定市一医院、市三医院、市五医院、九江学院附属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医院为首批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从4月开始,彭泽县在市一医院开展为期2个月“直补”试点。5月,下发《关于九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直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直接报销补偿农民医药费用工作的通知》《关于统一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与医疗服务设施范围补偿标准的通知》《九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同文附发《九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增补用药目录》和《参合农民在市级定点医院住院、报账、转院流程规定》)、《九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报销补偿工作补充规定》(同文附发统一格式的《九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病人费用补偿结算审核表》)。6月,各县(市、区)在市直各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开展“直补”工作。7月,增补解放军一七一医院为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8月23日,下发《关于建立各县(市、区)农医局与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联系制度的通知》。2008年3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直补”工作的通知》,统一市级“直补”标准,并同文附发《九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增补目录(修订版)》《关于统一全市新农合报销比例的意见》《县(市、区)农医局与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医疗资金结付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邻近就医同等报销2007年,永修县把本县农民常去看病的都昌县、德安县医疗机构确立为定点医疗机构,打破各县医疗市场相对封闭与隔离。市卫生局及时总结永修县做法和经验,在全市推广。8月23日,下发《关于建立参合农民邻县就近就医绿色通道的通知》。2008年,彭泽县实行邻近就医同等报销制度,将邻近就医同等报销范围扩展到安徽东至县。各地相继实行邻近就医同等报销制度。
  门诊统筹补偿试点2008年,对新农合补偿制度进行完善,启动“门诊统筹试点”。先期在德安、永修县4个乡镇试点,通过门诊基本医疗,满足参合农民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需求,引导参合农民无病早预防,有病早治疗。2009年,全市实行两种补偿模式,即“门诊家庭账户补偿+住院可报费用按比例补偿+门诊大病(部分特殊病种)补偿”或“门诊统筹补偿+住院可报费用按比例补偿+门诊大病(部分特殊病种)补偿”。同年,永修、德安、武宁3县启动门诊统筹补偿,其他各县(市、区)在部分乡镇试运行并逐步推广。2009年全市门诊统筹补偿151.75万人次,补偿金额1290.4万元,受益面比2008年上升50%。永修、德安、武宁3县基金使用率均达到95%以上,基金效益得到发挥,农民就医负担减轻,家庭账户基金沉淀率下降,增强共助互济意识。
  门诊慢(大)病补偿模式2007年始,门诊慢(大)病补偿由新农合建立之初4~5种逐步增加到10余种(精神病、糖尿病、心脏病、高血压、慢性肾病、脑卒中后遗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肝硬化失代偿等)。门诊大病补偿比例为30%-40%,起付线为200元,封顶线为2000-3000元。 住院分娩补偿2007年始,参合孕产妇计划内怀孕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定额补偿150元,对病理性产科住院分娩按疾病住院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其他重要制度2007年8月,市合医办下发《九江市县级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考核评分细则》。2008年6月,下发《关于全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患精神病在市五医院住院治疗补偿要求的函》,规定参合农民患精神病在市五医院住院治疗补偿,按参合农民户籍所在地县级医院住院补偿标准计算。2009年7月,下发《关于做好新农合参合农民一次报账率达900-/0以上工作的通知》。2010年,彭泽、武宁、永修、修水等地启动新农合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改革。彭泽、武宁实施门诊总额包干并逐步实施部分病种的单病种收费;其他各县逐步实施部分病种单病种收费。同年12月,下发《关于下发九江市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增补临时用药目录(2010年版)的通知》,并同文附发《九江市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增补临时用药目录》共75种。
  [=此处为表格(2005-2010年全市新农合筹资标准和补偿方案一览)=] 四、运行情况 2005年,市作为省第二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在修水县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覆盖农业人口68万,当年参合人数56万人,参合率82.03%,国家、省、市、县四级财政对每个参合农民补助20元.投入1020万元,农民自筹每人13元共计资金720万元,门诊补偿27.014万人次、补偿金额291.95万元,农民住院补偿13376人次,补偿金额612.59万元。2006年,试点扩大至永修、德安、九江、瑞昌4县(市),覆盖农业人口161.41万,参合农民132.38万人,国家、省、市、县四级财政对每个参合农民补助标准提高到40元,共投入资金5290万元。全市参合农民门诊补偿66.8992万人次,补偿金额1921.14万元:住院补偿49727人次,补偿资金2832.57万元。2007年,增加湖口、星子、彭泽3个新农合县,新农合县达到8个,覆盖全市县(市)数80%,覆盖农业人口234万,参合农民208.2614万人,参合率88.63%,财政投入资金增至8330万元。全市门诊补偿参合农民41.4510万人次,补偿金额达1175.89万元:住院补偿13.0196万人次,补偿金额8014.1335万元;统筹资金使用率达到94.050-/0。2008年,增加都昌、武宁、庐山3个新农合县(区),同年,共青开发区、庐山管理局、九江开发区亦实施新农合,至此,新农合实行全市覆盖。各级财政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80元。参合人数314.7426万人,覆盖全市343.15万农村人口,参合率91.66%。全年参合农民门诊补偿56.8750万人次,补偿金额1678.03万元;住院补偿26.9143万人次,补偿金额21734.41万元。统筹资金使用率达86.81%。门诊家庭账户受益面为18.08%(门诊家庭账户补偿人次数/参合人数),住院补偿受益面为6.77%(住院补偿人次数/参合人数),次均住院费用为2374.47元(住院总费用/住院补偿人次数),实际住院补偿比为43 0-10(实际获得补偿金额/住院总费用),一次性报账率97.05%。获补偿3000元以上人数43871人,5000元以上人数18681人,万元以上人数3608人,2万元以上人数326人。2009年,全市10个县(市)财政上划省管,中央财政补助40元/人、省37元/人、县3元/人、农民自筹20元/人。全市参合人数331.3631万人,贫困人口五保户百分之百参合,参合率达96.56%,参合率最高的统筹县区99.78%.最低85.05%。全年门诊统筹补偿151.7552万人次,补偿金额1290.3万元;家庭账户补偿85.6136万人次,补偿金额3565.228667万元;住院补偿26.8063人次,补偿金额26965.21万元;住院正常分娩补偿21625人,补偿金额541.185万元;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5110人次,补偿金额257.083947万元。获补偿3000元以上人数87642人,补偿5000元以上人数38655人,补偿万元以上人数8624人,补偿2万元以上人数1089人,补偿3万元以上人数194人。统筹基金使用率98.22%。
  2010年,农民自筹每人30元,中央财政补助60元/人、省57元/人、县3元/人。全市参合人数342.0209万人,贫困人口五保户百分之百参合(20.0849万人)。参合率达97.820-/0,参合率最高的统筹县区达99.92%,最低95.010-/0。永修县、德安县、武宁县门诊统筹补偿全面覆盖,其他各县(市、区)部分乡镇逐步推广。全年门诊统筹补偿212.4万人次,补偿金额3753.1万元;家庭账户补偿107.3605万人次,补偿金额3895.92万元;住院补偿298674人次,补偿金额37629.16万元;住院正常分娩补偿30924入,补偿金额993.825万元;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26175人次,补偿金额947.704878万元。累计获得5000元以上人数48769人,累计获得万元以上人数12611人,累计获得3万元以上人数548人,累计获得5万元人数89人。统筹基金使用率95.06%,一次性报账率99.5%。
  第二节初级卫生保健 1991年起,市农村全面实施“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规划目标。在全市14个乡镇先行试点,再由点到面展开。1992年3月,市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成立,制定《九江市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全市各县(市、区)初保工作启动,修水、永修等县成立初保领导机构,都昌、永修等县制定初保规划和年度计划。瑞昌市、九江县初保工作经市考核验收,基本达标;瑞昌市经国家评审组抽样复检,通过验收。1993年,农业部取消农村初保达标活动后,全市各县(市、区)机构不散、工作不停、量力而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巩固提高,确保初保目标如期完成。市卫生局召开全市初保工作研讨会,讲授初保知识,交流工作经验。1995年,全市有瑞昌、九江、永修、彭泽、德安5个县(市)通过国家级审评验收基本合格,占全市总县(市、区)数40%。至1999年,12个县(市)均通过验收,提前一年完成“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目标。2009年,修水县、武宁县、彭泽县获农村卫生初级保健县称号。
  第三节乡村卫生院所一、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建设 1990年,全市农村有乡镇卫生院236所,设床位3236张,员工3474人。1994年5月,金湖、米粮铺卫生院随乡并入共青城。1995年,全市乡镇卫生院减至227所;2003年,为207所。2004年,开展全市乡镇卫生院房屋设施、基本设备、人才结构、科室设置、效益5个方面基本情况调查。因撤乡并村,全市乡镇卫生院减至192所;固定资产8123万元,专业用房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其中危房3.4万平方米;B超95台,心电图机74台,X光机36台,生化分析仪25台;在岗员工3106人,其中,中、高级技术职称占19%,初级技术职称62%,本科生占1.3%,大专生26.3%,中专生42.8%,其他29%;有床位2144张,门诊162.6万人次,业务收入7856万元。2005年,各乡镇卫生院均建立乡防保所,设村级防保员。2006年,全市开展乡镇卫生院达标建设,当年完成66所。同年,开展创建“农民满意卫生院”“母婴安全乡卫生院”活动,至年底,有8所乡镇卫生院通过“农民满意乡镇卫生院(所)”评审。2007年,完成达标乡镇卫生院73所。2008年,卫生院203个,开放床位2621张。2009年,建成“农民满意乡镇卫生院”45所,“母婴安全乡卫生院”120所,建成达标中心卫生院18所。至2010年,全市累计完成达标乡镇中心卫生院63所,完成达标一般卫生院建设119所。
  乡镇卫生投入2005年,全市利用国家及省财政专项资金为乡(镇)卫生院配备三大常规检验设备、急诊八项设备,配备部分半自动生化分析仪、心电图机。2006年,全市为乡镇卫生院配备洗胃机、产科设备,为53所卫生院配备300毫安X光机。全年投入农村卫生事业危房改造、设备更新资金2700余万元。2007年,为乡镇卫生院配备B超、X光机等医疗设备共555台(件),总金额1500万元以上,其中5万元以上大型设备达205台(件)。2008年,全市争取省财政投资1000万元,为卫生院配备B超、X光机等急需设备。
  二、村卫生所(室) 1991年,全市有村卫生所2336所。办医形式为卫生院与村联办、村办、乡村医生自办3种,以乡村医生个体自办为主。其间除瑞昌市码头镇码头村、庐山区五里乡前进村等少数村外,80%以上村一体化管理逐步取消。1995年,全市有村卫生所及村医疗点3109个。2007年,开展村卫生所达标建设,共投入建设补助资金1084万元,改建、扩建、新建村卫生1084所,当年建立达标村卫生所517所。按照村卫生所(治疗室、观察家、诊察室、药房、值班室)“五室分开”的要求,每所约需建筑面积80-100平方米.全部建成需要资金5万-6万元(含部分设备配套)。各地采用乡村医生自行筹资、利用村委会旧办公房、对乡村医生符合条件私房进行改造等办法推进。至12月中旬,全市建设达标村卫生所694所,超额完成任务34.2%。其中,瑞昌市、永修县、武宁县、都昌县在村卫生所建设中开展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为下步建设与发展奠定组织基础。2009年,全市建成达标村卫生所504所。2010年,累计完成达标村卫生所建设1662所。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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