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2441 |
颗粒名称: | 二、婚前保健 |
分类号: | R173 |
页数: | 1 |
摘要: | 1997年,省卫生厅出台《江西省婚前医学检查管理办法》,规定婚检工作由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承担,市卫生局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卫生厅婚检培训班,严格审批制度,批准14家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婚检工作。1998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婚检工作进行全面检查。2000年,全市开展婚前保健工作调查,对14个承担婚检机构房屋、设备、人员、婚检质量等116项内容进行调查,针对存在问题进行分类指导。至2002年底,婚前医学检查率达80%以上,疾病检出率为9.85%。2003年10月1日,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不再实行强制婚检。2009年,浔阳区、庐山区为辖区免费开展婚检;湖口县、瑞昌市被列为省级免费婚检单位,资金由省财政下拨。2010年,全市婚检率提高到3.96%。 |
关键词: | 卫生保健 妇女保健学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