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篇 医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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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2399
颗粒名称: 第六十篇 医疗卫生
分类号: R197.1
页数: 54
摘要: 1991年始,为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全市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卫生服务能力建设。1995年,九江成为国务院最早两大医改试点城市之一,探索转变医保体系。2004年8月,该模式被正式应用。2009年6月,全市医改全面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 医疗保健 医疗卫生

内容

1991年始,为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全市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卫生服务能力建设。1995年,九江成为国务院最早两大医改试点城市之一,探索转变医保体系。2004年8月,该模式被正式应用。2009年6月,全市医改全面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卫生资源总量持续增长。至2010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面积达76万平方米,业务用房总值达4.8亿元,专用设备总值达6.9亿元。卫生机构床位数由9917张增长到11888张,增长率19.g%;每千人口床位数由2.42张增长到3.26张,增长率34.7%;卫生技术人员数由7577人增长到18087人,增长率138.7%。
  市、县、乡、村4级卫生防疫网络不断完善,至2010年,预防保健水平显著提高,实现以乡为单位儿童免疫接种率达90%目标。继基本消灭麻风病、疟疾、丝虫病,又达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13个血吸虫病疫区县中,4个县达到传播阻断标准,3个县达到传播控制标准,6个县达到疫情控制标准。妇幼保健水平不断提升,全市孕产妇死亡率由128/10万下降至8.3/10万;婴儿死亡率由64.95‰下降至6.32‰;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由19.19%提高到99.55%。农村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高,1800个行政村中,有1200个村实施一体化管理。并全面启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新农合制度全面推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亦不断完善,发放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卡810.7万元,完成780余万元免费公共卫生服务。
  第一早疾病防控第一节传染病防治一、霍乱防治 1998年,全市遭受百年不遇特大洪灾,市委、市政府部署灾后防病工作,霍乱是灾后重点防治病种之一。当年涉及九江县、共青城、湖口县,共报告霍乱病例3例,均为小川型(其中,湖口县病例为省际流动人口)。1999年,湖口县报告霍乱病人1例。2003年,九江县沙河乡蛟滩村因大型聚餐而发生霍乱流行,共报告病人3例,首例报告时间为2003年5月2日14时,均为0139型。对455例密切者进行病原学检测,检出健康带菌者30例,涉及九江县、庐山区、浔阳区3县(区)及湖北省黄梅县;外环境检测布点261个,共检测水样328件,检出阳性标本5件,预防性服药累计达15627人,至13日解除疫点隔离,此次疫情流行达12天。上述疫情均因处理及时,措施得力,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未发生二代病例,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2004~2010年,全市未发现霍乱病例。
  二、手足口病防治 2008年,全市报告病例753例,均为轻症病例,无死亡病例。2009年,手足口病疫情全市共报告病例2375例,报告聚集性疫情7起,无重症及死亡病例。2010年,全市疫情共报告5973例,聚集性疫情30起,报告重症病例84例,死亡6例。为做好手足口病防治工作,全市各小学、幼托机构开展以晨检为主综合性防治措施;医疗机构加强发热门诊的病例筛查工作,各定点医院积极收治手足口病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病原学监测及常规监测,在医疗机构设置监测哨点,机动队员24小时待命,及时对重症病例及聚集性疫情进行调查和处置。
  三、艾滋病防治 1998年1月,市内发现首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2004年7月,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成立九江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通知》,成立由副市长为主任、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同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九江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各部门工作职责》,由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艾滋病防治机制建立。2004年12月,市政府印发《九江市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2004-2010年)》。2006年2月,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与12个成员单位联合下发《关于联合实施九江市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的通知》,宣传教育范围覆盖全市有农民工流入和流出城乡。2007年1月,市启动全球基金/中英艾滋病防治项目,项目县区为浔阳区。8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九江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确定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原则,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指标,提出防治策略和行动措施。2008年12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建,内设艾滋病与性病防制科(所)。2009年1月,第二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启动,修水县被列为中央与省共建艾滋病防治示范区,开展示范区艾滋病防治工作。2010年2月,市启动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全市共有12个项目县(市、区),其中,浔阳、庐山、九江、瑞昌、都昌5县(市、区)为有项目管理经费一类项目县(市、区),湖口、彭泽、星子、德安、永修、武宁6县和共青城为无项目管理经费二类项目县(市、区)。
  四、肺结核病防治防治工作1990年,市活动性肺结核病患病率为1690/10万,涂阳肺结核患病率为355/10万,疫情较严重。1991年,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自此始,市政府每年下拨10万元市本级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各县(市、区)政府亦每年均安排人均不少于0.10元结核病防治经费,都昌县、武宁县、修水县、九江县、永修县、彭泽县、德安县、瑞昌市、浔阳区、共青城开发区先后成立独立的结核病防治所,其他县(区)均在县(区)卫生防疫站(疾控中心)设立结核病防治科,组织开展辖区内结核病防治工作。1993年8月,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卫生Ⅲ项目及政府配套资金,在庐山区九湖路一支巷建成一栋1200平方米市结核病防治所办公大楼。1994年始,结核病防治工作被列入全市各级政府民生工程,市、县结核病防治机构逐步建立健全。1995年起市本级防治专项经费增加至每年20万元。2005年后,随着疾控机构改革,永修县、德安县、浔阳区结核病防治所先后与当地卫生防疫站合并,成立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8年12月,市结核病防治所并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防治效果 1991年以后,市结核病防治所在全省率先推行现代结核病防治策略(即不住院全程督导化疗技术).使一批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得到规范化治疗,新发涂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由66.7%提高到1994年90.5%.此后一直稳定在900-/0以上。1997年始,市实施卫生部加强和促进结核病控制项目,落实涂阳肺结核病人药品和查痰免费政策。2002年,在九江、武宁、修水等县实施中国结核病控制/日本国政府无偿援助项目。同年,在都昌、修水、星子、永修、瑞昌5县(市)实施世界银行贷款/英国赠款中国结核病控制项目和全球基金中国结核病控制第一轮项目。2003年扩展至全市所有县(市、区),2005年7月始,全球基金第四轮结核病控制项目在九江市实施。项目支持使全市结核病控制更加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肺结核病人治愈率每年均稳定在900-/0以上,从根本上改变过去“十痨九死”状况,缓解肺结核病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2009年,新发涂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提高到96.8%。至2010年,市肺结核病疫情得到有效遏制。全市登记发现肺结核病人67061例,治愈63383例,免费治疗肺结核病人16269例。
  五、疟疾病防治 1991年,经过实施“两根治一预防”抗疟措施,疟疾发病率2.73/10万。1992年,全市疟疾发病率降至1/10万以下。2000年后,全市疟疾年发病数未超过3例。2002年,全市14个县(市、区)均达到卫生部颁布基本消灭疟疾标准。2005年以后,各县(市、区)开展发热病人疟疾监测工作。同年7月,庐山区被定为省级疟疾监测点。2009-2010年,全市连续2年未发现本地感染疟疾病例。
  六、丝虫病防治 1991年始,市开展丝虫病监测,至2001年,在87个村累计开展病原学监测7.4万人次,发现阳性14人,平均阳性率为0.02%;在31个村开展蚊媒监测,共解剖蚊子1.5万只,未发现阳性蚊子。省卫生厅组织消灭丝虫病考核,全市各丝虫病流行县(市、区)均达到消灭丝虫病标准。2003年12月,武宁、德安、瑞昌、彭泽、湖口、都昌、九江、庐山8县(市、区)开展微丝蚴血症者复查复治工作,复查血检覆盖43个乡(镇),血检结果均为阴性。2004年3月5日,省卫生厅专家组分别对瑞昌市和武宁县丝虫病复查血检工作进行督导,结果表明,市监测发现微丝蚴血症者,经海群生正规治疗后均已阴转,并且疗效巩固,达到应有防治成果。当年,市通过卫生部消灭丝虫病评审组审评,达到消灭丝虫病标准。2006年,《九江市消除淋巴丝虫病的对策及实施效果的研究》达到国内同类研究领先水平,获省2005-2006年度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
  七、麻风病防治 1991年以来,市属于麻风病低度流行区。1993年发现麻风病6例。1997年,全市14县(市、区)均达到卫生部颁布基本消灭麻风病标准。至2010年全市累计发现麻风病33例,其中,2006年和2010年,市血吸虫病地方病办公室对全市麻风病现症患者开展判愈工作,判愈麻风病患者3例。
  第二节地方病防治一、血吸虫病防治防治策略及经费20世纪90年代,全市实施世行血防贷款项目和血防“八五…‘九五”规划,采取“大规模人群化疗为主,健康教育、家畜化疗和易感地带灭螺为辅,以控制人群患病”策略。血防世行贷款项目全面实施,星子、永修、都昌、彭泽、瑞昌、湖口、九江、德安、庐山、浔阳10县(市、区)及共青城为项目实施覆盖范围。全市血防世行贷款经费18708094.52元,政府配套经费18969132.58元,合计37677227.10元,其中,用于查病11.49%,化疗20.76%,查螺、灭螺49.40%,健康教育1.91%.培训0.56%,项目管理10.45%,疾病监测4.15%,实施性研究1.28%。
  进入21世纪以后,按照血防“十五”规划及《全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项目》要求,压缩流行区范围,降低疫情,减少危害,实施“以控制传染源和环境改造为主的多部门配合综合治理”策略。2002年起,市政府将血防专项经费由50万元/年增至100万元/年,2005年后增加到150万元/年,部分县(市、区)财政按疫区人口0.5-1元/人比例落实血防专项经费。当年,市政府血防领导小组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决定》及《九江市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中长期规划(2004-2015年)》。同年,开始执行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血吸虫病防治项目。星子、永修、都昌、彭泽、湖口、九江、德安、瑞昌、庐山9县(市、区)及开发区、共青城均为项目覆盖范围。血防补助项目包括人群检查、人群治疗、查螺、灭螺、健康教育、人员培训费用等。其中,查病每村补助300元,查、灭螺补助仅限于非血防人员,查螺每平方米补助0.01元(2010年增至0.015元),药物灭螺每平方米补助0.05元(2010年增至0.08元),乡村干部、医生血防培训每人次80元(2010年每期培训班补助3000元),晚血内科治疗补助3000元(2010年增至5000元),晚血外科治疗补助5000元(2010年增至8000元)。
  [=此处为表格(1991-2010年部分年份市血吸虫病防治经费一览)=] 教育宣传 1991年始,全市各地血防站加大血防知识宣传力度,设置中、小学学生血防教育课,减少和杜绝娱乐性接触疫水。在疫区易感地带设立警示牌,书写墙体标语,向疫区群众发放宣传画、防病知识小册、生活实用宣传品,举办实物、图片展览,利用媒体宣传,开展广播、电视、文艺演出等等。至2010年,各地竖立血防警示牌6035个,发放实用性宣传品1367799件,创建“无血吸虫病学校”266所,培训中小学教师、乡村医生、干部19043人次,疫区接受血防健康教育群众5522295人次。
  病人病畜查治 1991~2010年,全市累计人群查病6171784人次,其中,血检(IHA)5762965人次,粪检408819人次,耕牛查病295070头次。累计开展吡喹酮人群化疗1930291人次,其中急性血吸虫病人1498人次、慢性血吸虫病人731676人次、晚血救治13531人次,人群扩大化疗1 183586人次。耕牛化疗218095头次。人群查治病南血防机构负责,耕牛查治工作由农牧部门负责。
  查螺灭螺 1991-2005年,查、灭螺工作由各血防站防治科担任,乡村医生、干部及当地群众协助。2005年后,各县(市、区)成立查、灭螺专业队,经技术培训后上岗,负责当地查灭螺,血防机构负责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质量考核。至2010年,全市累计查螺277241万平方米,药物灭螺46366.87万平方米,环改灭螺994.05万平方米。
  联防联控1998年特大洪灾后,由于毗邻地区土地交错、山水相连,造成灾后螺情沿水系扩散。同时,因实施“平垸行洪、退田还湖、移民建镇”治水措施,导致部分土地抛荒,钉螺孳生和传染源扩散现象,全市疫情有所回升。原达标地区有14个乡镇场、33个行政村出现疫情恢复。1999年后,全市新增有螺面积1703.83万平方米。据此,2005年市及时成立血吸虫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各联防责任区的县(市、区)血防站站长任成员;毗邻地区成立联防联控工作协调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规划全市联防联控。 血防科研1991年来,血防专业人员在血吸虫病临床、实验和流行病调查现场工作中开展血防科研和成果推广应用。至2010年,全市血防专业人员撰写的科研论文、防治经验、调查分析、效果观察等业务文献107篇,分别在国家、省市医学杂志发表。
  综合治理 1995年,按照国家《血吸虫病控制和消灭标准》,浔阳区达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2002年,市政府建立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血吸虫病疫区县联系制度。各地开展封洲禁牧,控制耕牛污染草。2004年,德安县达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2005年,九江开发区达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此后,农、林、水、卫生等部门制订血防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规划,采取改水改厕、封洲禁牧、以机代牛、人蓄同步化疗等综合防治措施。2008年全市达血吸虫病疫情控制标准。2010年,全市累计达血吸虫病传播阻断乡(镇、场)56个,占全市流行乡40.29%。累计达血吸虫病传播控制乡(镇、场)39个,占全市流行乡28.06%。据疫区居民血检(IHA)显示,至当年,阳性率已由1990年15.1%降到6.14%.下降率为59.34%。急性感染由】991年发病279人减少到发病1人,下降99.64%。疫区病牛由1990年6012头减少至698头,下降88.3go-/o。钉螺面积由1990年22889.91万平方米,上升到2010年24183.99万平方米,较1990年上升5.35%,但钉螺密度及钉螺感染率下降。全市钉螺平均感染率为0.0128%,较2003年(全市钉螺平均感染率0.142%)下降90.99%。 [=此处为表格(1991-2010年市血吸虫病综合治理大中型工程一览)=] [=此处为表格(2010年市血吸虫病疫情一览)=] 螺情2010年,全市有螺乡数89个,有螺村355个,湖区(江滩)草洲384块,草洲总面积35818.67平方米,湖区(江滩)有螺面积22920.02万平方米;山丘地区有螺点1716个,有螺面积1426.90万平方米。全市实有钉螺面积24346.92万平方米,感染性钉螺面积为505.29万平方米,分布在星子、都吕、永修3县及共青城疫情控制地区。全市灭螺总面积为4234.22万平方米,其中,药物灭螺4079.83万平方米,环改灭螺154.39万平方米。至年底,全市钉螺平均感染率为0.0128%,较2003年(全市钉螺平均感染率0.142%)下降90.99%。 [=此处为表格(1991-2010年市血防工作一览)=] [=此处为表格=] 二、碘缺乏病防治 1991年始,全市供应加碘盐,碘缺乏病防治成效得到巩固。1997-1999年,全市14个县(市、区)均达到消除碘缺乏病标准。2001年以后,各县(市、区)居民碘盐覆盖率均达100%,碘盐合格率和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均在90%以上。2009年11月,各县(市、区)碘缺乏病防治各项指标符合《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考核评估方案》考评标准。2010年5月21~22日,经省卫生厅考核组对彭泽县碘盐市场、食盐含碘量、学生尿碘、碘缺乏病健康教育等内容实地抽样考察和检测,确定全市达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
  第三节精神病防治 2006年12月,全市完成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体系。2007年6月,新开展工作市县完成摸底调查、建档立卡、落实治疗康复措施。采取重度急性期精神病患者住院治疗,病情较重但无条件住院病人提供家庭病床治疗。重点看护病人定期专科门诊治疗,病情较稳定患者实行家庭治疗。2008年1月至2010年6月,全市共治疗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和严重精神发育迟滞患者4779人次。根据市公安局提供精神病人采集信息表风险评估重性精神病人550人次。2010年,市成功申报“686”项目,项目新增九江市为示范市,市第五人民医院为重性精神病管理治疗负责单位。12月,市五医院参加国家2010年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和农村癫痫防治管理项目工作会议。
  第四节慢性病防治 2002年8月26日,市政府印发《九江市预防和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五年规划(2002年8月-2007年8月)》,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列入政府规划。2007年7月3日,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防治工作,并确定浔阳区甘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社区试点单位。同年9月,浔阳区和武宁县被确定为国家级死因监测点。2008年5月16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在浔阳区白水湖社区启动,推出合理膳食和身体活动指导工具,以“我行动、我健康、我快乐”为口号,倡导“每日一万步、吃动两平衡、健康一辈子”健康理念。
  第五节健康教育一、小学健康教育 1991年,全市小学开设健康教育课,开课小学校247所,发行课本7万余册。城区小学、重点幼儿园开课率100%。1998年,市教委、爱卫会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设健康教育课的通知》,要求教师有教案、学生有课本、期末有考试(核),每学期不少于10课时系统健康教育。至2003年,在校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均达95%。
  一、农民健康教育 1994年始,“全国九亿农民健康教育行动”(后改称:“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在全市启动,市“全国九亿农民健康教育行动”领导小组成立并提出执行意见,健康教育工作关注点转向农村。1998年抗洪期间,市“全国九亿农民健康教育行动”领导小组到灾区一线和各灾民安置点开展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在重灾区九江县江洲乡洲头小学和江洲中心小学建立灾后健康教育示范点,10-12月,组织专家督导组到各重灾县督导灾后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当年,在灾区累计发放健康防病知识资料42.17万份,出宣传栏5001期。2003年抗击“非典”行动中,编写发放普及“非典”预防知识宣传资料19万份。7-8月,开展 “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促进行动”基线调查。同年,建立首批健康教育范点11个。其中行政村4个、社区2个、学校5个。教育覆盖率95%以上,村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增长30%。2010年春夏,在汛期救灾防病工作中分发健教宣传品281806份,组织健康讲座620次。
  三、全民健康促进行动 2004年7月,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爱卫办)提出《九江市全民健康促进行动项目工作实施意见》并做出5年规划。当年,发放《九江市民健康教育入户手册》12万册。2005年,市爱卫办、安全生产监督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事业单位职工健康体检和建立健康档案工作的通知》,当年市、县两级事业单位参加体检并建档人数25403人。2007年,全市企事业单位职工健康档案建档率达80%。同年,市爱卫办在社区、单位开展“健康生活、健康社区、创造无烟环境”示范活动,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86.54%,健康行为形成率60%以上。
  四、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行动 1999年,《九江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暂行规定》颁发,市直各医院实施示范。2004-2008年,市爱卫会命名市“无烟单位”累计82个(次)。2006年,庐山管理局为省第一个“全国健康教育与烟草控制干预综合试点项目的城区试点区”。2008年,武宁县为全国开展“迈向无烟中国”控炯项目试点县。当年,市疾控中心、瑞昌市、湖口县实施中央补助地方烟草控制与健康素养项目烟草流行监测、健康素养监测和烟草控制干预3个项目;九江学院医学部和附属医院开展“CMB项目——控烟行动”项目研究。2009年,市卫生局、市爱卫办印发《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活动的通知》,组织全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率先开展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活动,全市有793家医疗卫生机构申报创建无烟单位。
  第六节规划免疫一、免疫规划工作计划免疫1991年,全市实现以县为单位儿童免疫接种率达85%。1993年,市政府成立市计划免疫协调领导小组。1995年,永修、星子、都昌3县通过省评审组接种率现场调查和综合评审,实现以乡为单位儿童免疫接种率达85%,至此,全市完成普及儿童计划免疫“三个85%”达标任务,计划免疫针对疾病得到有效控制,免疫规划管理加强。2004年,卫生部审评组对德安县儿童计划免疫疫苗接种情况进行现场调查考核,各项指标均达考核标准。2005-2007年,按照《江西省“以乡为单位计划免疫接种率达90%”目标考核方案》要求,全市各县(市、区)在3年内陆续申请并通过省卫生厅评审组考评验收,实现以乡为单位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0%目标。2007年7月始,全市进行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至2010年,乡级预防接种单位系统建设率达100%,基本做到全市接种信息资源共享,预防接种规范化、科学化。
  扩大国家免疫规划 2008年4月,启动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成立市实施扩大免疫规划民生工程工作督导活动领导小组,把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费接种纳入政府民生工程。
  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建设2004年始,全市各级预防接种单位按照《九江市规范化免疫接种门诊量化分级考核标准》,加强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建设。到2007年,九江、德安、永修、武宁、瑞昌、都昌、彭泽、星子、浔阳、庐山10县(市、区)疾控中心预防接种门诊及部分乡级接种单位通过“A级规范化门诊”评审标准,全市40%以上乡级预防接种门诊通过“B级规范化门诊”评审要求。2008年始,市卫生局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建设和全市预防接种单位资质认定工作,2010年年底,全市100%县级疾控中心预防接种门诊完成示范化门诊建设,100%乡级接种单位完成合格门诊建设,100%预防接种单位使用统一标识。
  二、免疫规划疫苗相关疾病防制脊髓灰质炎 1991年,星子县发现1例野毒株脊髓灰质炎病例。1992年后,全市无病例发生。1993年2月始,全市开展消灭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和消灭脊髓灰质炎“扫荡”免疫活动。1994年始,建立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报告系统,实行AFP病例旬报制度,AFP病例监测质量提升,各项监测指标基本达到世界卫生组织标准。2001年4月,市卫生防疫站发布《九江市无脊髓灰质炎证实工作报告》,宣布全市处于无脊灰炎状态。至2010年,全市开展14次28轮消灭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和1次2轮消灭脊髓灰质炎“扫荡”免疫活动,服苗累计达503万剂次,接种率达97%以上。
  麻疹1991年和1992年,市麻疹发病率分别为62.77/10万、58.39/10万。1993年后,全市麻疹发病率在5/10万上下浮动,以1997年12.51/10万为最高。2006年,建立麻疹病例监测系统,及时预测预警,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麻疹疫情。2007年3月,开展麻疹补充免疫活动,对免疫空白人群进行查漏补种,同时对适龄儿童进行加强免疫,共接种麻疹疫苗193739人,接种率97.06%。2009年10月,全市在8月龄至14周岁人群中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共接种麻苗883433人,接种率99.23%。2010年9月,对8月龄至4周岁儿童进行麻疹强化免疫,共接种270728人,接种率97.72%。通过两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最大限度提高人群免疫力,阻断麻疹病毒传播,至2010年,全市麻疹发病率降到0.5/10万以下。 乙肝1992年,按照《全国乙肝疫苗免疫接种实施方案》,全市将乙肝疫苗纳入儿童计划免疫管理。2003年,修水县作为卫生部/全球疫苗免疫联盟(CAVI)合作项目县,全面实施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工作。2004年2月1日,全市乙肝疫苗纳入儿童计划免疫工作正式施行,新生儿从此享受免费接种乙肝疫苗政策。2007年,根据各县(市、区)疾控机构检测结果,3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为1%以下。2009年11月-2010年5月,在8-15岁人群中开展乙肝疫苗补种工作。3针次乙肝疫苗补种1188675剂次,接种率98.77%。
  第七节突发性疾病防治一、非典型性肺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是由一种新型冠状病引起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属新型传染性疾病。2002年11月,“非典”首发在广东省,疫情迅速蔓延。2003年2月,市政府成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领导小组,采取加强疫情监测、迅速处置隔离等综合性防控措施。市防疫站和各县区防疫站均成立“非典”防治机动队,24小时待命。全市共设医学观察点16处,留置可疑非典病人住院观察136例,出动机动队548次,处理可疑疫情14起,排除住院留观发热病人139人。至2004年,“非典”流行结束,全市无“非典”病例报告。
  二、甲型HIN1流感 2009年,在国外甲型HIN1流行初期,全市便跟踪疫情动态,举办相关培训班,开展机动队现场处置演练,设置医学观察点。6月,确定市第一人民医院为市流感哨点监测医院。在疫情流行期间,排查可疑病例7起,追踪密切接触者8起:完成对密切接触者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起,处理61起计72例确诊病例疫情处理工作。市疾控中心与教育部门密切配合,保证当年高考和中考未受疫情影响。
  2009年,全年共报告甲流确诊病人88例,各县市区均有病例报告,其中浔阳区56例。
  第八节卫生应急能力建设一、疫情网络直报系统 2003年10月,市财政为各乡卫生院购置电脑,2004年1月1日,全市正式启动以传染病个案报告为基础疫情网络直报系统,12个县(市、区)医疗防疫机构通过网络报告传染病疫情,实现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动态统计和分析。
  二、日元贷款项目 2003年6月,国家利用2003年度日本政府贷款实施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04年5月20日,日贷项目启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请贷款81.3百万日元,实际采购设备使用额度为72.6百万日元,采购一批信息健教设备、车辆及部分检验设备。2008年12月,项目全面完成。
  第二章医疗服务第一节中医治疗一、中医机构及人员 1991年,全市有中医院11所,其中市级1所,县级10所,实现“县县都有中医院”布局。至2010年,11所中医院中有三级甲等中医院1所,二级甲等中医院10所;固定资产22590.92万元,医疗设备总值10735.3万元;市县以上医院从事中医药工作1621人,其中中医中药人员(含中西医结合)641人;农村乡村中医及能采用中西医两法乡村医生2437人,占乡村医生总数65%,其中乡村中医850人。2010年,全市有全国老中医专家1名,其继承人2名;全省名老中医14人,中青年名中医人员34人;培养各级师承人员120余人,选拔33名优秀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此处为表格(2010年全市中医院一览)=] 二、中医药临床 2008-2009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市中医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有中药房建设项目10个,中医医院急诊急救能力建设项目3个,中医民族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项目11个(其中骨科7个、糖尿病科1个、肝病科1个、针灸理疗康复科1个、肛肠科1个),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11个。2010年,全市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重点专科2个(市中医院肾病科、骨伤科),省中医特色专科22个(市中医院针灸科、中西医结合血液净化科、男性病科、风湿病科;修水县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妇科、糖尿病科;武宁县中医院心脑血管科、骨伤科;瑞昌市中医院肝病科、骨伤科;都昌县中医院中西医结合糖尿病科、骨伤科;湖口县中医院肛肠科、骨伤科;彭泽县中医院肛肠科;永修县中医院肝病科、骨伤科:德安县中医院骨伤科;九江县中医院中西医结合急诊科、骨伤科;星子县中医院肛肠科、骨伤科),省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临床基地1个(市中医院的肾病专科),省特色中医医院建设单位5家(市中医院、都昌县中医院、武宁县中医院、修水县中医院、瑞昌市中医院)。其中市中医院肾病科是全国重点专科,全国肾病重点学科建设单位,开放病床250张,利用传统中医药进行治疗,每年有全国各地患者1.2万余人次就诊;骨伤科是全国重点专科建设单位。2010年,瑞昌市中医院肝病专科肝病门诊及住院病人数比2008年增加40%。修水县中医院的小针刀专科、蛇伤专科年门诊量超过1万人次,成为医院中医特色品牌专科。九江县中医院骨伤科2010年门诊病人达3万余人次,住院病人达2000余人次,其中有来自县外、省外的疑难重症病人,服务范围辐射赣北地区及毗邻湖北、安徽省部分地区。
  三、重点专科建设肾内科1991-2010年,市中医院有病床200张,设肾科一、二、三、四病区,血液净化中心,腹膜透析室,肾脏病病理室,肾脏病实验室,肾脏病信息室,年收治疗病人数5000余例次,病人来自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独创“四联”疗法被专家认定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获全国肾病重点专科、全国中医肾病重点学科建设单位、省中西医结合肾病医疗中心等称号。都昌、修水、瑞昌等医院开设肾病门诊,配备血液透析机。
  肝病科 1991-2010年,市中医院有1个专科门诊,病床23张,年收治病人数逾300人次,门诊病人6000人次。是国家中医肝病医疗中心——上海中医药大学曙光医院、南昌大学一附院重点学术支持与业务协作单位。瑞昌、都昌、永修、武宁等县(市)中医院专门开设肝病门诊。2007年,瑞昌市、永修县中医院肝病专科为省特色专科专病建设项目。瑞昌市中医院在省卫生厅立项课题2项,其中“乙肝康方治疗慢性乙肝e抗原阳性临床研究”结题。
  风湿免疫科1991-2010年,市中医院风湿免疫科是省“十一五”重点中医建设专科。有1个专科门诊诊室,病床5张,年收治病人100多人次,门诊1200人次,运用中西医结合疗法治疗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痛风、系统性红斑狼疮、干燥综合征、强直性脊柱炎、骨质疏松、皮肌炎等各种风湿、自身免疫性疾病及疑难杂症。各县中医院均开设风湿免疫科门诊。
  骨伤科 1991-2010年,市中医院骨伤科有2专家门诊诊室及2专科门诊,病床120张,设骨一、二、三病区,年收治人数3000余例次,对临床常见的颈肩腰腿痛、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骨质疏松症、痛风、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急慢性骨髓炎、骨结核、各种骨折脱位等疾病,根据中医辨证论治,运用不同治法及方剂,结合推拿按摩、腰椎牵引、手法复位等,临床有效率达90%以上。能开展颈椎前路手术、全髋半髋关节置换术、断指再植手术、神经吻合术、胸椎鞘膜瘤摘除术,以及各种骨科常见的四肢骨折、手外伤、膝关节、小儿骨科等各种骨科手术。各县中医院都有相应的骨科门诊并开设相关病区。九江县中医院以传统中医骨伤疗法与现代骨科相结合骨伤疾病诊疗技术居江西省领先水平,在赣北地区及湖北、安徽等毗邻地区享有良好医疗信誉。
  肛肠科1991-2010年,市中医院有1个专科门诊诊室和综合治疗室,病床10张,年收治病人数近300人次.门诊1200人次。该科运用中西医结合治疗各种大肠、肛门疾病,如结肠各种炎性疾病、结肠癌、直肠癌、便秘、痔疮、肛瘘、脱肛、肛周性病、肛肠会阴综合征、溃疡性结肠炎、放射性肠炎等。其中慢性结肠炎自配中药保留灌肠治疗疗效达国内先进水平,并在全市率先开展消痔灵注射治疗、保留肛门精细控便功能治疗新技术-PPH手术、治疗高位复杂性肛瘘中药拖线引流术、治疗脱肛直肠周围间隙注射术。各县(市)中医院开展相应门诊,星子县、湖口县、彭泽县中医院肛肠科为省级特色专科专病建设项目。
  男性科 1991~2010年,市中医院男性科是省级特色专科专病建设项目,有1个专科门诊诊室,年收治病人200多人次,门诊1200人次。以中医为主,中西医结合,在治疗急慢性前列腺炎、前列腺增生、男性性功能障碍、男性不育症以及各种睾丸疾病中运用中药内服、薰、蒸、灌肠等方法,疗效显著,无毒副作用。对男性性功能障碍患者运用中医治疗同时,配合心理疏导、行为治疗、应用中药补肾疏肝法,抗男性早衰,治疗男性亚健康均有较好疗效。自创“前列安通汤”治疗慢性前列腺炎、“活血补肾汤”治疗老年前列腺增生、“痿亢灵”治疗阳痿、“生精排毒汤”治疗男性不育症等纯中药制剂取得好效果。
  糖尿病科 1991-2010年,市中医院有1个专科门诊诊室,病床20张,年收治病人近400人次,门诊5000人次。其研制“太平糖1-4号”及“太平糖克浓缩丸”等制剂,通过修复、营养、调整受损B细胞基冈结构,减少凋亡,使分泌胰岛素变为健康成熟胰岛素,降低血糖,对早期糖尿病患者能达到临床治愈效果。
  皮肤科 1991-2010年,市中医院是全省较早成立中西医结合皮肤科之一,有1个专科门诊诊室和综合治疗室,病床5张,年收治病人100多人次,门诊6000人次。该科采取中西医结合治疗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黄褐斑、银屑病、斑秃、红斑狼疮等皮肤疾病以及各种性病等,其中以中草药内服为主,配合中药面膜治疗痤疮、黄褐斑,用冷冻、微波、高频电刀治疗各类寻常疣、扁平疣、雀斑皮肤小肿物、慢性皮炎等,疗效确切,无痛苦、安全可靠。
  急诊科 2009年,永修县中医院开设急诊科,能提供内(儿)、外(骨)科急诊医疗服务。九江县中医院急诊科为省级特色专科专病建设项目,每年接诊门急诊人次达到1.5万,收治住院人数1000余人。 肿瘤科 1991-2010年,市中医院有1个专科门诊诊室,病床22张,年收治病人近400人次,门诊3000人次,是赣北地区规模最大中西医结合肿瘤医疗中心。采用中西医结合治疗肺癌、胃癌、肠癌等肿瘤取得好疗效,有沪赣协定处方35项,院内制剂1种,配有注射液、丸剂、散剂、外敷剂及传统口服等剂型。同时向患者提供中医养生、针灸、预防、监控、康复等辅助治疗,具有费用低,副作用小特点,适合老年患者及晚期癌症患者。能开展常规化疗、生物治疗、免疫治疗。在市率先开展血管插管中药介入治疗,适合于不能手术患者及术后复发患者。
  针灸科 1991-2010年,市中医院有专科门诊3个,住院病床10张。年门诊人次1万人次。开展针刺、艾灸、平衡火罐、脉冲针疗、刮痧、梅花针、小针刀、穴位注射、穴位敷贴、耳穴压籽疗法等多种诊疗技术。主要治疗病种为中风后遗症、面神经炎、血管神经性头痛、三叉神经痛、坐骨神经痛、肌筋膜疼痛综合症、颈椎病、肩周炎、肥胖症、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皮肤瘙痒等。
  四、中西医结合 2004年,武宁县中医院、瑞昌市中医院、德安县中医院为省卫生厅确定中西医结合急诊科建设项目单位。2010年,修水县第一人民医院中医科、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医科被授予全省综合医院示范中医科。 九江学院附属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直医院均开设中医科及中药房。
  五、中医科普 2009年9月1日,在市区沃尔玛广场举办“中医中药中国行”九江站大型科普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前来咨询和义诊群众1200多人,各市、区卫生局和10处县级中医院悬挂展板36块,有9家企业参展,现场发放科普资料3000余份,各医院、企业发放宣传资料l万余份,回收中医药调查问卷510余份,有300余人在签名墙上签名,整个活动中,到场群众近万人。2009年9月16-18日,首届庐山杏林论坛在星子县召开。中华中医药学会主持并向星子县政府授予“杏林文化发源地”牌匾和证书。2010年11月26-28日,在庐山杏林园故地及星子县温泉镇举行“全国中医药文化建设会议暨第二届庐山杏林论坛”。
  第二节西医治疗一、临床技术外科 1991-2010年,可开展开颅术、颅内血肿清除、颈椎推管探查植骨术、颅内及脊髓肿瘤摘除术、钛钢修补颅骨缺损、颈内静脉胸导管吻合术、椎间盘突出髓质摘除术、甲状腺切除术、肺叶切除术、心脏二尖瓣交界分离术、心包剥离术、半肝切除术、急性出血笥胰腺炎外科治疗、胰腺癌根治术、肝内胆管整形术、食管癌根治术、胃全部切除术、胃建走神经切断术、胰和十二指肠切除术、肝外胆道吻合改道术、前列腺摘除术、直肠癌根治术、先天性巨结肠根治术、脾肾静脉吻合术、肾部分切除术、肾轴对半剖开取石加肾盂成形术、肾上腺嗜路细胞癌切除术、双侧输尿管移植术、膀胱瓣输尿管吻合术、膀胱全切加乙状结构短棒代膀胱成形术、后尿道狭窄切除吻合术、精索静脉与骼外静脉吻合术、自体睾丸移植加输精管长袢睾丸固定术、下肢整块皮肤撕胱植皮术、肌髓移植术、开放性多发性骨折手术复位内固定术、多向张力髓内针治疗肱骨、股骨骨折、人工股骨头置换术、断肢再植、小儿麻痹后遗症矫形手术等。
  内科 1991~2010年,开展锥颅穿刺治疗脑卒中、颈椎横突前局部注射激素治疗颈椎病、颈动脉注射治疗偏瘫痪、心肺脑复苏、心脏监护、心房调搏、体外反搏、去纤酶治疗慢性肾炎、口服透析液治凼慢性肾功能衰竭等疑难症医治,市区综合性医院治愈好转率达95%,抢救成功率达85%。
  皮肤科 1991-2010年,可开展早期皮肤肿瘤及赘生物电烙与激光治疗、性病诊断与治疗、皮肤病理切片检查、红斑狼疮和皮肤炎等疑难皮肤疾病治疗。
  精神科 1991-2010年,可用碳酸锂治疗躁狂抑郁性精神病,开展精神病患者心理测验和心理治疗。
  妇产科 1991-2010年,可做阴道式子宫切除术、尿瘘修补术、开展官颈癌药物契机、植人性胎盘挖除术、输卵管吻合术、卵巢癌切除术、红藤败酱沟灌肠治疗慢性盆腔炎等。
  眼科 1991-2010年,可治疗先天性白内障,进行白内障针拨手术、人工晶体植入术、眼球摘除术、抗青光眼手术、球内异物吸取术、鼻泪管吻合术、斜视矫正术、角膜移植术等。
  耳鼻喉科 1991-2010年,可对耳源性鼎内合并症诊断与处理,进行鼓膜修补术、乳突根治术、各类鼻窦炎及中耳炎根治术、鼓窦成形及听骨链重建术、面神经减压术、鼻咽纤维血管瘤切除术、鼻中隔弯曲矫正术、食道异物取出术、气管异物取出术、声带息肉摘除术、喉切除、无麻醉扁桃体挤切术、中面部翻揭进路切除鼻腔和鼻窦广泛病变手术、羟基磷灰石人工骨鼻腔粘膜下填塞术等。
  口腔科 1991-2010年,可做唇腭裂修补术、口腔整形手术、光固化补牙、光固化治疗四环素看色牙颌骨关节手术、诞腺手术等。
  麻醉科 1991-2010年,可做乙醚开放点滴麻醉、气管内插管全麻、硬膜补外醉、静脉复合麻醉、神经阻滞麻醉以及声门外高频喷射给氧和高频喷射通气等技术。
  二、技术设备检验 1991-2010年,市医院检验科有日本日立7600-020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美国BD Phoenix-100全自动细菌鉴定/药敏系统,美国BD BACTEC9120全自动血培养系统,美国贝克曼IMMAGE800全自动特定蛋白仪,罗氏Com-bas 6000全自动电化学发光分析仪,日本Sysmex UF-500全自动尿沉渣分析仪,美国强生V350全自动干式生化分析仪,迈瑞BC5500全自动血液分析仪(五分类),日本SysmexCA-550全自动血凝仪,检验科实验室计算机管理系统(LIS)等设备。市一医院PCR实验室为全市首批通过卫生部验收合格实验室,艾滋病抗体初筛实验室一次性通过省卫生厅专家验收,获合格证书。
  病理1991-2010年,市医院病理科有奥林巴斯光学显微镜、荧光显微镜、图像分析仪、液基细胞仪、原位杂交仪、珊顿及莱卡恒冷切片机等设备。开展肿瘤发病机理、预后和肿瘤多药耐药等多项研究工作,为临床科室个性化治疗提供依据。
  磁共振1991-2010年,市一医院磁共振室有Signa Excite l.5THD超导磁共振,是市第一台高场磁共振。除应用于人体各系统常规扫描外,还可进行血管成像(MRA)、弥散成像(DMI)、灌注成像(PWI)、磁共振频谱成像(MRS)、磁共振脑功能成像(FMRI)、磁敏感成像(SWI)等检查。
  放射介入 1991-2010年,市一医院放射介入科室有飞利浦大C臂数字化血管造影X线机、多功能数字胃肠X线机、GE9800C臂血管造影机、曲面分层齿科全景X线机、日本500mA拍片机、美国GE钼铑双靶乳腺X线机等设备,同时配备有美国柯达数字X线成像系统。
  CT 1991-2010年,市一医院放射介入科有美国GE公司原装进口多排螺旋CT机,除应用于人体各系统常规扫描外,还具有血管成像(CTA)、多平面重建(MPR)、三维重建、仿真内窥镜等高级图像处理功能。
  功能检查 1991-2010年,市医院功能检查科有GE ViViD-7彩超、西门子彩超、GE B超、西门子B超、ALOKA B超等设备,能对临床各类疾病起重要诊断治疗作用。介入超声诊断治疗开展超声引导下肝脏肿瘤穿刺活检及注药治疗、肾组织快速活检、肝肾乳腺囊肿穿刺抽液硬化治疗、肝及腹腔脓肿置管引流、胸腹腔穿刺抽液、胆道梗阻置管引流、肾造瘘引流、各种软组织肿块穿刺活检及隐性(微小)病灶术前穿刺定位等新技术,达到省内先进水平。介入超声诊疗具有痛苦小、效果可靠、可重复进行等优点。 三、重点专科建设心血管内科1991-2010年,市一医院心血管内科是第一批省市共建重点医学学科,市级和院级重点专科,编制床位65张,有独立心脏介入室和心血管病实验室,配备飞利浦公司Allura Xper FD20心血管造影机、美国GE公司OEC9800心血管专用造影机、ViViD-7彩超、主动脉内球囊反搏仪、多导电生理仪、心脏射频消融仪、食管调搏仪和进口心脏临时起搏器等设备。擅长于心血管内科疾病如高血压、冠心病、风心病、心肌病、先心病等疾病诊断、治疗和抢救;对难治性高血压、恶性心律失常、心源性休克、顽固性心力衰竭等疾病诊疗临床经验丰富。1994年,开展心血管介人手术,2009年度,介人手术量达900人次以上。心脏临时起搏器及心脏永久起搏器植入术、射频消融术、冠状动脉造影及支架术、肾动脉造影及支架术、先天性心脏病封堵术、经皮球囊心脏瓣膜成形术等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肝胆外科 1991-2010年,市一医院肝胆外科是第一批省市共建重点医学学科,市级和院级重点专科,编制床位48张。有日本PENTAX公司Fcn-15X纤维胆道镜、日本OLYMPNS电子十二指肠镜、电子高清腹腔镜、超声刀等设备。科室擅长肝脏、胆囊及胆道、胰腺和脾脏疾病及门脉高压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到2009年,科室成功完成4例同种异体原位肝移植术;半肝切除术、胰十二指肠切除术、胰体尾肿瘤和肝门部胆管癌根治术、门脉高压症分流和断流术手术,对重症急性胰腺炎、肝胆管结石等疾病治疗经验丰富,开展胆道镜和十二指肠镜诊疗等微创手术新技术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科室年手术量1300多台,累计完成各类腹腔镜手术7000多例。
  泌尿外科 1991-2010年,市一医院泌尿外科是第一批省市共建重点医学学科,市卫生局和医院重点专科,为全市规模最大的泌尿专科,承担赣北地区及湖北、安徽等周边地市泌尿外科疾病诊断、治疗及科研任务。编制床位43张。有美国科威钬激光碎石机、德国狼牌前列腺电切镜、输尿管肾镜、腹腔镜、中型C型臂X光机、强生第三代超声刀、尿流动力学测定仪等设备。开展前列腺癌、输尿管癌根治术、全膀胱切除术及各种肠管代膀胱术、肾移植术、阴茎癌、睾丸癌根治术、小儿泌尿畸形手术矫正术等手术,后腹腔镜肾癌肾盂癌根治术、肾上腺肿瘤切除术,泌尿系结石现代微创治疗术、经尿道前列腺汽化电切术、膀胱肿瘤电切术、尿道狭窄内切开术、女性压力性尿失禁等外科微创技术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肿瘤专科1991-2010年,市三医院肿瘤专科为市肿瘤诊治专科,有立体精确放疗系统、模拟定位机、德国西门子双光子直线加速器、后装治疗机、聚集超声刀、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计划系统、热丝切割机等各种体位固定设备。1998年,在全市首家开展放射治疗,先后开展肿瘤手术、放疗、化疗、介入治疗、后装治疗及粒子植入治疗。2008年,引进全市首套三维精确放疗系统,能为患者提供”高精度、高疗效、低损伤”的规范治疗。
  肝病防治专科1991-2010年,市三医院肝病防治专科有人工肝支持系统、腹水浓缩回输系统、第二代肝病治疗仪、美国AB17300扩增仪、美国全自动微离子化学发光仪、美国三维彩超、日本肝硬化纤维四项检测放免仪、日本奥林巴斯Au2700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日本全自动时间分辨分析仪等先进设备,重症肝炎、肝硬化、慢性肝炎抗病毒治疗和人工肝治疗、腹水超滤浓缩回输治疗、肝病治疗仪物理治疗、肝穿刺、肝活检等技术达全省先进水平。
  结核科 1991-2010年,市三医院结核科为市结核病定点救治点。在市率先开展耐药结核病治疗、纤维支气管镜经气管局部给药技术,提高难治性结核病治愈率。模拟定位下经皮肺穿刺活检术、短程直视监督下化疗(BOTS),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心理科1991-2010年,市五医院心理卫生中心是专业心理卫生机构,设心理测验室、脑功能治疗室、生物反馈治疗室、彩色脑电地形图、心电图及各项生化检查。开展各项心理监测,多种量表评定,有A620脑功能诊断治疗、生物反馈治疗。该院心理科是省唯一设立开放式心理病房,科室集医疗、科教、科研于一体,设有床位45张。主要收治焦虑症、恐惧症、强迫症、失眠症、应激障碍、抑郁症、厌食症、更年期综合症、酒精依赖以及青少年心理问题、学习障碍等,同时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各种心理治疗、心理咨询、行为治疗、支持治疗、暗示治疗、松弛治疗、系统脱敏治疗、精神分析治疗、早期精神分裂症和其他精神疾病的早期干预等。
  精神科1991-2010年,市五医院精神科是医院重点专科。该科开展电休克治疗精神病的技术改良、精神科血药浓度测度、心理测试、智商测试、心理支持治疗、心理疏导疗法、行为观察和治疗、音乐治疗及工娱治疗。精神科主要收治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狂躁症、抑郁症、分裂样精神病、癫痫所致精神障碍、人格障碍、难治性神经症、酒精依赖戒断治疗。尤擅长改良电休克治疗、酒精依赖戒断治疗、心理支持治疗、心理疏导疗法。
  第三节医疗机构一、人员构成及分布 1991年,全市有卫生技术人员13557人,其中医生6387人,护士(师)3494人。1995年,全市有卫生技术人员13656人,其中医生6549人,护士(师)3772人。2000年,各类卫生技术人员12108人。其中:医生5366人,护师、护士3775人。2005年,全市有卫生技术人员11079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4769人,注册护士3591人。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卫生技术人员509人;卫生监督所卫生技术人员21人: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2589人。2010年,全市共有卫生职工1586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3469人,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715人(正高职称172),中级职称5190人。在医院、卫生院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中,有医师5145人,注册护士5008人。
  二、主要医院选介市第一人民医院位于市塔岭南路18号,占地面积45166平方米,建筑面积76578平方米。1991年有员工560人,其中主任医师6人,副主任医师21人,主治医师120人,医师99人,医士8人,技师19人,技士8人,护师96人,护士68人。2010年,医院共有1400名员工,其中卫技人员1218人,正高职称56人,副高职称130人,中级369人,博士研究生16人,硕士研究生81人。该院是全市规模最大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承担医疗、保健和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等任务。服务辐射面达3.6万平方千米。2010年,编制病床808张,实际开放床位738张,设临床医技科室45个,设有ICU、COU病房。
  市第三人民医院位于市十里大道170号,1991年,占地面积19880平方米,其中医用建筑面积6600.9平方米,编制床位数210张,实际开放床位数180张。设临床科室7个、医技科室6个,员工208余人,其中主任医师2人、副主任医师8人。主要以综合性疾病诊治为主要诊疗特色。1996年与市传染病医院合并。合并后位于十里大道408号,占地面积31876.37平方米,其中医用建筑面积23120平方米。设临床科室12个、医技科室9个,员工380人,其中主任医师5人、副主任医师46人。编制床位430张,实际开放床位340张,医院成为以肝病诊疗、肿瘤诊疗、结核病诊疗三大专科特色,内、外、妇儿等科室全面发展的综合性医院。2009年医院员工548人,其中高级职称126人,中级职称230人,开设床位500张。设有肿瘤一科、肿瘤二科、肿瘤三科、肝病一科、肝病二科、肝病三科、中西医结合肝病科、内科、外科、妇产科、肺科等临床医技科室27个,并设肿瘤专科和肝病专科实验室。市肿瘤诊治中心、市肝病诊治中心设在该院。
  市第五人民医院位于浔阳区白水湖路6号,为市精神病专科医院。2008年占地面积34098平方米,院内绿化面积占42.20-/0。设立精神一科、精神二科、精神三科、康复科、针灸科、伤科、五官科、牙科等临床科室。该院开展中西医结合治疗精神分裂症和碳酸锂治疗躁狂抑郁性精神等新治疗项目。为二级甲等医院。
  九江学院附属医院 1991年称市第二人民医院,位于市湓浦路284号,占地面积120万平方米,床位200张,设有临床和医技科室21个,全年门诊量185126人次,出院人数3773人次。员工280人。医院成立微机统计室、内窥镜室,购置全自动心血管功能仪,成立全省第一、全国第十三市级美容中心——市美容中心。1992年员工编制数核定为397人。1995年九江医专附属医院与市二医院合并,改称九江学院附属医院,分东西两院,东院位于浔阳东路57号,占地面积1.35万平方米;西院即原二医院,合并后,总占地面积2.55万平方米。医用建筑面积为3.26万平方米,其中东院1.76万平方米,西院1.50万平方米。2010年,编制病床800张,设有临床及医技科室45个,在职员工1050名。有正高(主任医师)42人,副高(副主任医师)106人,讲师(主治医师)271人,博士9人,硕士61人。医院有33个学科专业,承担医疗、教学和科研任务。
  市妇幼保健院位于市甘棠南路15号,是集妇幼保健、医疗、康复、科研、教学为一体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2.7万平方米。2009年编制病床600张,员工1027人(含退休229人),正高职称23人,副高54人,中级220人。设置临床、保健、医技科室51个,拥有5个重点专科,其中2个市级重点专科(生殖健康科、新生儿科),有装备先进遗传实验室、产科妊高症实验室、PCR实验室、HIV初筛实验室。年门诊量约46万人次,年出院病人数约2.7万人次,年分娩人数5000余人。
  市中医院位于市滨湖路7号。1991年,建筑面积12350平方米,其中工作用房1000平方米。临床科室有中医内、护、针灸、骨伤、按摩、眼科、中西医结合皮肤、骨病科。医技科室设放射科、检验科、心电、脑电、B超室及药剂室、中西药房、中药普通制剂室。编制病床100张,员工135人,其中正技人员104人。系省中医学院附属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技术协作医院,上海嘉定中医院协作医院和江西省中医学院、九江学院、抚州中医学校临床教学基地。2009年在编员工352人。其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60名,中级专业技术人员80余名,硕士研究生6人,省市专业学科带头人17名。全国重点专科1个,省级重点专科8个,市级重点学科7个。设有28个临床科室,20个专科30个专病门诊,设有10个病区,开放病床350余张。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71医院位于市东门口16号,1994年12月并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庐山疗养院,对外仍称171医院。1996年加入地方医疗保险行列,成为全军最早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单位之一。2007-2009年,完成军队科研课题6项,其中重点课题2项,科研课题结题2项。2010年12月评为三级甲等医院。设有南京军区心血管内科中心、南京军区创伤外科急救中心,组建X-刀、光子刀治疗中心、血液透析中心、高压氧治疗中心。开展经皮冠状动脉腔内成形术与支架植入术治疗冠心病、球囊导管心脏瓣膜扩张术、射频消融治疗快速型心律失常、头部和体部X-刀与光子刀治疗肿瘤和体外循环心内直视手术、全髋关节置换术、高位颈椎手术、断肢(指)再植术、宫颈癌根治术、肛门原位再造、超声乳化治疗白内障、高压氧治疗一氧化碳中毒等业务。医院有西门子1.5T核磁共振系统、PQ5000C螺旋CT、瓦里安600C直线加速器、GE数字减影心血管摄影系统、菲利浦遥控多功能数字胃肠X光机、hp5500型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德国菲斯尔头部X-刀、体部X刀、光子刀、日立7180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设备。 民营医院九江阳光妇科医院:原称九江阳光女子医院,2005年8月成立,位于浔阳区滨江路75号。设外科、妇科、中医科、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等。2008年7月更名九江阳光妇科医院。
  九江妇康医院:2004年8月成立,位于浔阳区甘棠北路44号。有儿科、妇科、皮肤科、中医科等。 九江仁爱医院:2005年1月成立,位于市十里大道128号。设有内科、外科、妇科、耳鼻喉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超声诊断、心电图诊断、放射治疗、中医科、骨伤科。
  九江港泌尿医院:原称九江现代男子医院,2006年成立,位于浔阳区滨江路37号。2008年7月更名为九江港泌尿医院。设内科、外科、中医科、医学检验、医学影像。
  九江东方医院:2005年8月成立,位于市十里大道8号,又名人民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口腔科等。
  九华医院:位于浔阳区庐峰东路白水湖街道综合楼,有内科、外科、妇科、中医科。
  九江美佛医院:2006年5月成立,位于浔阳区环城路2号,有儿科、外科、妇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
  九江新世纪男科医院:2007年4月成立,位于浔阳区庐山路8号,有内科、外科、中医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2008年7月更名为九江新世纪泌尿医院。
  九江县红十字会医院:2005年7月建成,设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骨科等临床科室,聘请省市县及各类医疗专家、技术人员62人。
  武宁县广仁医院:2003年3月建成,位于武宁县建昌路38号,设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五官科、中医科、影像科、检验科等科室,有病床60张,人员52人。
  第三章妇幼保健第一节妇女保健一、孕产期保健 1991年,全市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项目,强化培训。当年始,在修水县开展《加强基层妇幼卫生/计划生育》项目。该项目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人口基金共同资助,世界卫生组织参与执行,项目投入资金66万元,各类设备33件,并对县、乡、村妇幼保健人员、产科医生和接生员开展培训。同年,全市举办县级卫Ⅲ项目妇幼卫生领域师资培训;此后,推广孕产妇保健“三十”措施,推行“母子系统一条龙服务”等适应技术。1992年,在武宁、德安县开展孕产妇死亡监测工作。自1994年起,每年组织市级专家对全市孕产妇死亡病例进行逐个评审,通过评审找出引起死亡原因,针对共性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借助项目管理经验,全市建立孕产妇管理登记本、孕产妇抢救、高危妊娠筛查、孕产妇死亡监测和评审等一系列制度,紧抓产前检查、产后访视环节,提高产前检查率。1999年始,定期举办“全市降低孕产妇死亡适宜技术及新技术”培训,如产程中常用措施的正确运用、产程图使用和观察、催产素正确使用、妊高征处理、羊水栓塞防治、产科出血性休克、DIC处理、妊娠子痫、米非司酮规范应用、新生儿窒息复苏、妊娠合并症等相关技术服务知识。
  2000年,市卫生局下发《关于开展全市乡镇卫生院产科达标活动的通知》,制定相应“房屋、设备、人员”三配套产科基本要求,明确规定助产技术常规。同年,修水、星子县列为全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县。2001年,市卫生局下发《关于开展全市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达标活动的通知》,对县级产科设施建设和服务能力做出明确规定,当年有19家县级医疗保健机构被评为产科建设达标单位。2002年,全市开展提倡住院分娩、取消村接生员、打击非法接生等活动。
  2003年,通过3年创建工作,产科建设有变化,但发展不平衡,不少乡镇卫生院存在用妇科检查床代替产床、住院分娩不写病历,必需基本设备不齐全,全市中心卫生院缺新生儿复苏包占32.35%,缺新生儿磅秤占5.88%,一般卫生院缺新生儿复苏包占49.07%.缺新生儿磅秤占35.19%。2005年,全市开展创建“母婴安全乡卫生院”活动,市卫生局下发《九江市创建“母婴安全乡卫生院”实施方案》,对乡镇卫生院的产科进行规范。当年,对10个县122个乡镇卫生院的创建情况进行逐个验收,有99个验收达标。
  2004年,市妇幼保健院开展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筛查。2005年,全市规范产科管理,共制定7项制度,包括县(市、区)级例会制度、产前检查制度、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产后访视制度、药品管理制度、助产人员培训制度、产科病历书写制度。同年,湖口、都昌、武宁、德安4县列为第二批“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县。2007年,全市开展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建设活动。
  2008年,“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扩大到全市范围。国家对降消项目县每年给予资金,用于培训督导、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和少量的设备投入。同年,全市产科病历改为全省统一的表格式产科病历。2009年,完善《孕产妇保健手册》,在全市统一使用和流通。市妇幼保健院及各级产科门诊开展孕期个体化营养指导、产后盆底康复治疗、孕妇学校培训等活动。同年3月14-15日,市卫生局在全市举行“两项技能”大比武活动。至2010年年末,全市有1个市级医疗保健机构(市妇幼保健院)和14个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庐山区人民医院、湖口县人民医院、彭泽县人民医院、都昌县人民医院、都昌县妇幼保健院、星子县人民医院、九江县人民医院、九江县妇幼保健院、瑞昌市妇幼保健院、德安县人民医院、永修县人民医院、武宁县人民医院、修水县人民医院、修水县妇幼保健院)验收达标,成为市、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全市共得到国家投入培训督导社会宣传费339.8万元、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费2074.9万元、设备资金145.1万元。
  二、婚前保健 1995年,市政府下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切实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决定》,在全市开展婚姻保健工作,有条件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和乡卫生院均开展婚检工作。1997年,省卫生厅出台《江西省婚前医学检查管理办法》,规定婚检工作由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承担,市卫生局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卫生厅婚检培训班,严格审批制度,批准14家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婚检工作。1998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婚检工作进行全面检查。2000年,全市开展婚前保健工作调查,对14个承担婚检机构房屋、设备、人员、婚检质量等116项内容进行调查,针对存在问题进行分类指导。至2002年底,婚前医学检查率达80%以上,疾病检出率为9.85%。2003年10月1日,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不再实行强制婚检。2004年,全市婚检率降至0.12%。2009年,浔阳区、庐山区为辖区免费开展婚检;湖口县、瑞昌市被列为省级免费婚检单位,资金由省财政下拨。2010年,全市婚检率提高到3.96%。
  三、常见病防治疾病普查 20世纪90年代,市卫生部门落实《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每年开展已婚妇女妇科病及乳腺疾病普查,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全市妇科病和乳腺普查率在1 5%-25%之间,宫颈癌患病率约为20/10万,乳腺癌患病率为7.15/10万。2009年,对农村妇女免费开展妇科病和乳腺癌普查工作,都昌、修水2县成为项目县,2县2年共免费为80196名农村妇女做妇科病检查,国家每例补助49元,共投入392.96万元;都昌县为乳腺癌项目县,国家投入23万元为4366名农村妇女进行乳腺普查。至2010年,10年间宫颈癌患病率约为15.44/10万,乳腺癌患病率为6.19/10万。
  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2004年始,全市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工作。当年对全市产科人员进行培训,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产科门诊均有艾滋病母婴传播相关知识宣传,有的开设艾滋病母婴传播咨询室和艾滋病病毒检测。2008年,发现第1例母亲传给新生儿病例,2009年2例,2010年2例。
  第二节儿童保健一、健康体检 2007年开始,全市每年对0-7岁儿童开展健康检查,按全国统一身高、体重标准,通过体检对儿童体格发育进行评价,检查出的缺铁性贫血、3岁内佝偻病和体弱儿进行分类管理;开展儿童系统管理,对3岁以下儿童实行“4-2-1”管理,即1岁内体检4次,2岁体检2次,3岁体检1次,后每年体检1次;利用“六一”儿童节期间对7岁以下儿童进行体检。2009年,对《儿童保健手册》进行完善,并在全市统一使用和管理。《儿童保健手册》把宝宝护理、喂养、智能发展、疾病预防等科学育儿知识和不同月龄生长发育特点印制在册,附有记录7岁以下儿童体检情况的原始资料。
  二、疾病预防 20世纪90年代初,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脐带夹断脐适宜技术,减少因断脐消毒不严而引发新生儿破伤风;实行新法接生,使用一次性产包。1992年,市卫生局确定武宁、德安2县为全市孕产妇死亡、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点。1993年,结合全市婴儿患肺炎占22.38%,成为儿童第一死因状况,市卫生局制定《九江市1993-1995年儿童急性呼吸道感染防治规划》,将肺炎列为重点防治三大儿童疾病(肺炎、腹泻、营养不良)或“四病”(肺炎、腹泻、贫血、佝偻病)之一,全市推广小儿腹泻口服补液盐及小儿肺炎标准病例管理。对市、县、乡级妇幼保健人员、儿科医生和乡村医生进行培训,规定各级用药范围。1995年秋天,根据全国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工作电话会议部署,在修水县、湖口县、庐山区3个新生儿破伤风高危县开展育龄妇女破伤风类毒素接种工作,共接种25371人。
  三、创建爱婴医院 1992年始,每年开展“世界母乳喂养周”主题开展宣传活动。1993年,开展创建爱婴医院活动。市妇幼保健院成为国家级爱婴医院。1995年,修水县人民医院、武宁县妇幼保健所、瑞昌市妇幼保健院、庐山人民医院、德安县人民医院、湖口县妇幼保健院、彭泽县妇幼保健站、彭泽县人民医院、都昌县妇幼保健院、共青城人民医院、九江县人民医院、永修县人民医院、彭泽县棉船中心卫生院12家县级和l家乡级机构通过省级评审,成功创建爱婴医院。1996年,庐山区人民医院、武宁县人民医院、瑞昌市人民医院、都昌县人民医院、星子县人民医院成功创建爱婴医院。1998年后,继续开展创建爱婴医院和爱婴乡卫生院活动。通过创建爱婴医院活动,全市4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80%以上。
  四、儿童保健机构 1991年,全市有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13所。其中妇幼保健院1家(湖口县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所6家(九江市、德安县、永修县、都昌县、武宁县、修水县)、妇幼保健站6家(庐山区、庐山管理局、瑞昌市、彭泽县、九江县、星子县)。1991-2007年,部分市、县妇幼保健站、所升格为妇幼保健院。至2010年,全市共有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15所,其中,妇幼保健院8家(九江市、湖口县、都昌县、德安县、武宁县、修水县、瑞昌市、九江县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所1家(永修县妇幼保健所)、妇幼保健站6家(浔阳区、庐山区、庐山管理局、彭泽县、星子县、共青城妇幼保健站)。
  [=此处为表格(1990-2010年部分年份全市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结构一览)=] 第四章农村卫生第一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组织机构 1993年,永修县在梅棠镇、九合乡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以村为单位,农民每人每年筹集8-10元,看病保小不保大,后因无经费来源终止。2005年,全市开始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即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坚持农业人口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模式是“门诊家庭账户补偿+住院可报费用按比例补偿+门诊大病(慢性病)补偿”模式,即大病统筹加门诊家庭账户模式。2005年底,市政府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县级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管理委员会,以及监督委员会和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设立县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农医局),负责具体业务工作。
  二、医疗基金 2005年,合作医疗基金专用账户设县财政局,基金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专人负责。实行医疗基金支取双印鉴制度,做到管钱不用钱,用钱不管钱.封闭运行。新农合基金分风险基金、住院统筹基金和门诊家庭账户基金(简称家庭账户)3部分。风险基金由各县(市、区)每年从筹集新农合基金总额中按3%比例提取,基金结余较多县(市、区)也可以按结余资金500-/0划人风险基金,风险基金规模保持在住院统筹基金年筹资总额1 00-10,达到规定规模后,不再继续提取;住院统筹基金由中央及地方财政对参合农民补助资金全部纳入住院统筹基金,农民参合自缴经费不低于200-/0部分纳入住院统筹基金:家庭账户农民参合自缴经费纳入统筹基金后,剩余部分为参合农民本人家庭账户,中央及地方政府对参合农民补助资金不纳入家庭账户。
  三、医疗制度新农合直补2007年,市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报销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用工作(以下简称直补)。4月16日,市下发《关于确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公告》,确定市一医院、市三医院、市五医院、九江学院附属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医院为首批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从4月开始,彭泽县在市一医院开展为期2个月“直补”试点。5月,下发《关于九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直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直接报销补偿农民医药费用工作的通知》《关于统一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与医疗服务设施范围补偿标准的通知》《九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同文附发《九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增补用药目录》和《参合农民在市级定点医院住院、报账、转院流程规定》)、《九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报销补偿工作补充规定》(同文附发统一格式的《九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病人费用补偿结算审核表》)。6月,各县(市、区)在市直各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开展“直补”工作。7月,增补解放军一七一医院为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8月23日,下发《关于建立各县(市、区)农医局与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联系制度的通知》。2008年3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直补”工作的通知》,统一市级“直补”标准,并同文附发《九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增补目录(修订版)》《关于统一全市新农合报销比例的意见》《县(市、区)农医局与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医疗资金结付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邻近就医同等报销2007年,永修县把本县农民常去看病的都昌县、德安县医疗机构确立为定点医疗机构,打破各县医疗市场相对封闭与隔离。市卫生局及时总结永修县做法和经验,在全市推广。8月23日,下发《关于建立参合农民邻县就近就医绿色通道的通知》。2008年,彭泽县实行邻近就医同等报销制度,将邻近就医同等报销范围扩展到安徽东至县。各地相继实行邻近就医同等报销制度。
  门诊统筹补偿试点2008年,对新农合补偿制度进行完善,启动“门诊统筹试点”。先期在德安、永修县4个乡镇试点,通过门诊基本医疗,满足参合农民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需求,引导参合农民无病早预防,有病早治疗。2009年,全市实行两种补偿模式,即“门诊家庭账户补偿+住院可报费用按比例补偿+门诊大病(部分特殊病种)补偿”或“门诊统筹补偿+住院可报费用按比例补偿+门诊大病(部分特殊病种)补偿”。同年,永修、德安、武宁3县启动门诊统筹补偿,其他各县(市、区)在部分乡镇试运行并逐步推广。2009年全市门诊统筹补偿151.75万人次,补偿金额1290.4万元,受益面比2008年上升50%。永修、德安、武宁3县基金使用率均达到95%以上,基金效益得到发挥,农民就医负担减轻,家庭账户基金沉淀率下降,增强共助互济意识。
  门诊慢(大)病补偿模式2007年始,门诊慢(大)病补偿由新农合建立之初4~5种逐步增加到10余种(精神病、糖尿病、心脏病、高血压、慢性肾病、脑卒中后遗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肝硬化失代偿等)。门诊大病补偿比例为30%-40%,起付线为200元,封顶线为2000-3000元。 住院分娩补偿2007年始,参合孕产妇计划内怀孕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定额补偿150元,对病理性产科住院分娩按疾病住院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其他重要制度2007年8月,市合医办下发《九江市县级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考核评分细则》。2008年6月,下发《关于全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患精神病在市五医院住院治疗补偿要求的函》,规定参合农民患精神病在市五医院住院治疗补偿,按参合农民户籍所在地县级医院住院补偿标准计算。2009年7月,下发《关于做好新农合参合农民一次报账率达900-/0以上工作的通知》。2010年,彭泽、武宁、永修、修水等地启动新农合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改革。彭泽、武宁实施门诊总额包干并逐步实施部分病种的单病种收费;其他各县逐步实施部分病种单病种收费。同年12月,下发《关于下发九江市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增补临时用药目录(2010年版)的通知》,并同文附发《九江市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增补临时用药目录》共75种。
  [=此处为表格(2005-2010年全市新农合筹资标准和补偿方案一览)=] 四、运行情况 2005年,市作为省第二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在修水县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覆盖农业人口68万,当年参合人数56万人,参合率82.03%,国家、省、市、县四级财政对每个参合农民补助20元.投入1020万元,农民自筹每人13元共计资金720万元,门诊补偿27.014万人次、补偿金额291.95万元,农民住院补偿13376人次,补偿金额612.59万元。2006年,试点扩大至永修、德安、九江、瑞昌4县(市),覆盖农业人口161.41万,参合农民132.38万人,国家、省、市、县四级财政对每个参合农民补助标准提高到40元,共投入资金5290万元。全市参合农民门诊补偿66.8992万人次,补偿金额1921.14万元:住院补偿49727人次,补偿资金2832.57万元。2007年,增加湖口、星子、彭泽3个新农合县,新农合县达到8个,覆盖全市县(市)数80%,覆盖农业人口234万,参合农民208.2614万人,参合率88.63%,财政投入资金增至8330万元。全市门诊补偿参合农民41.4510万人次,补偿金额达1175.89万元:住院补偿13.0196万人次,补偿金额8014.1335万元;统筹资金使用率达到94.050-/0。2008年,增加都昌、武宁、庐山3个新农合县(区),同年,共青开发区、庐山管理局、九江开发区亦实施新农合,至此,新农合实行全市覆盖。各级财政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80元。参合人数314.7426万人,覆盖全市343.15万农村人口,参合率91.66%。全年参合农民门诊补偿56.8750万人次,补偿金额1678.03万元;住院补偿26.9143万人次,补偿金额21734.41万元。统筹资金使用率达86.81%。门诊家庭账户受益面为18.08%(门诊家庭账户补偿人次数/参合人数),住院补偿受益面为6.77%(住院补偿人次数/参合人数),次均住院费用为2374.47元(住院总费用/住院补偿人次数),实际住院补偿比为43 0-10(实际获得补偿金额/住院总费用),一次性报账率97.05%。获补偿3000元以上人数43871人,5000元以上人数18681人,万元以上人数3608人,2万元以上人数326人。2009年,全市10个县(市)财政上划省管,中央财政补助40元/人、省37元/人、县3元/人、农民自筹20元/人。全市参合人数331.3631万人,贫困人口五保户百分之百参合,参合率达96.56%,参合率最高的统筹县区99.78%.最低85.05%。全年门诊统筹补偿151.7552万人次,补偿金额1290.3万元;家庭账户补偿85.6136万人次,补偿金额3565.228667万元;住院补偿26.8063人次,补偿金额26965.21万元;住院正常分娩补偿21625人,补偿金额541.185万元;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5110人次,补偿金额257.083947万元。获补偿3000元以上人数87642人,补偿5000元以上人数38655人,补偿万元以上人数8624人,补偿2万元以上人数1089人,补偿3万元以上人数194人。统筹基金使用率98.22%。
  2010年,农民自筹每人30元,中央财政补助60元/人、省57元/人、县3元/人。全市参合人数342.0209万人,贫困人口五保户百分之百参合(20.0849万人)。参合率达97.820-/0,参合率最高的统筹县区达99.92%,最低95.010-/0。永修县、德安县、武宁县门诊统筹补偿全面覆盖,其他各县(市、区)部分乡镇逐步推广。全年门诊统筹补偿212.4万人次,补偿金额3753.1万元;家庭账户补偿107.3605万人次,补偿金额3895.92万元;住院补偿298674人次,补偿金额37629.16万元;住院正常分娩补偿30924入,补偿金额993.825万元;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26175人次,补偿金额947.704878万元。累计获得5000元以上人数48769人,累计获得万元以上人数12611人,累计获得3万元以上人数548人,累计获得5万元人数89人。统筹基金使用率95.06%,一次性报账率99.5%。
  第二节初级卫生保健 1991年起,市农村全面实施“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规划目标。在全市14个乡镇先行试点,再由点到面展开。1992年3月,市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成立,制定《九江市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全市各县(市、区)初保工作启动,修水、永修等县成立初保领导机构,都昌、永修等县制定初保规划和年度计划。瑞昌市、九江县初保工作经市考核验收,基本达标;瑞昌市经国家评审组抽样复检,通过验收。1993年,农业部取消农村初保达标活动后,全市各县(市、区)机构不散、工作不停、量力而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巩固提高,确保初保目标如期完成。市卫生局召开全市初保工作研讨会,讲授初保知识,交流工作经验。1995年,全市有瑞昌、九江、永修、彭泽、德安5个县(市)通过国家级审评验收基本合格,占全市总县(市、区)数40%。至1999年,12个县(市)均通过验收,提前一年完成“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目标。2009年,修水县、武宁县、彭泽县获农村卫生初级保健县称号。
  第三节乡村卫生院所一、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建设 1990年,全市农村有乡镇卫生院236所,设床位3236张,员工3474人。1994年5月,金湖、米粮铺卫生院随乡并入共青城。1995年,全市乡镇卫生院减至227所;2003年,为207所。2004年,开展全市乡镇卫生院房屋设施、基本设备、人才结构、科室设置、效益5个方面基本情况调查。因撤乡并村,全市乡镇卫生院减至192所;固定资产8123万元,专业用房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其中危房3.4万平方米;B超95台,心电图机74台,X光机36台,生化分析仪25台;在岗员工3106人,其中,中、高级技术职称占19%,初级技术职称62%,本科生占1.3%,大专生26.3%,中专生42.8%,其他29%;有床位2144张,门诊162.6万人次,业务收入7856万元。2005年,各乡镇卫生院均建立乡防保所,设村级防保员。2006年,全市开展乡镇卫生院达标建设,当年完成66所。同年,开展创建“农民满意卫生院”“母婴安全乡卫生院”活动,至年底,有8所乡镇卫生院通过“农民满意乡镇卫生院(所)”评审。2007年,完成达标乡镇卫生院73所。2008年,卫生院203个,开放床位2621张。2009年,建成“农民满意乡镇卫生院”45所,“母婴安全乡卫生院”120所,建成达标中心卫生院18所。至2010年,全市累计完成达标乡镇中心卫生院63所,完成达标一般卫生院建设119所。
  乡镇卫生投入2005年,全市利用国家及省财政专项资金为乡(镇)卫生院配备三大常规检验设备、急诊八项设备,配备部分半自动生化分析仪、心电图机。2006年,全市为乡镇卫生院配备洗胃机、产科设备,为53所卫生院配备300毫安X光机。全年投入农村卫生事业危房改造、设备更新资金2700余万元。2007年,为乡镇卫生院配备B超、X光机等医疗设备共555台(件),总金额1500万元以上,其中5万元以上大型设备达205台(件)。2008年,全市争取省财政投资1000万元,为卫生院配备B超、X光机等急需设备。
  二、村卫生所(室) 1991年,全市有村卫生所2336所。办医形式为卫生院与村联办、村办、乡村医生自办3种,以乡村医生个体自办为主。其间除瑞昌市码头镇码头村、庐山区五里乡前进村等少数村外,80%以上村一体化管理逐步取消。1995年,全市有村卫生所及村医疗点3109个。2007年,开展村卫生所达标建设,共投入建设补助资金1084万元,改建、扩建、新建村卫生1084所,当年建立达标村卫生所517所。按照村卫生所(治疗室、观察家、诊察室、药房、值班室)“五室分开”的要求,每所约需建筑面积80-100平方米.全部建成需要资金5万-6万元(含部分设备配套)。各地采用乡村医生自行筹资、利用村委会旧办公房、对乡村医生符合条件私房进行改造等办法推进。至12月中旬,全市建设达标村卫生所694所,超额完成任务34.2%。其中,瑞昌市、永修县、武宁县、都昌县在村卫生所建设中开展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为下步建设与发展奠定组织基础。2009年,全市建成达标村卫生所504所。2010年,累计完成达标村卫生所建设1662所。
  第五章爱国卫生运动第一节病媒生物防治 1991年以来,全市每年开展2~3次“除四害”(鼠、蚊、蝇、蟑螂)统一行动,遵循“标本兼治,治本为主”原则,以环境治理为基础,采用化学药物杀灭,辅以物理措施,控制“四害”密度。1994年,市城区获“省灭鼠先进城区”命名。2000年始,加强对全市杀虫剂市场及后起有害生物防制业(PCO)市场监管。相继审批市病媒生物防治中心、市新天地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和市永康有害生物管理有限公司等专业消杀服务企业,开展“除四害”有偿服务,同时义务承担公共场所除“四害”工作,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群众参与,专家技术支持,PCO市场依托,群众性、突击性与职业性、长效性相结合”除四害”格局。
  2003-2005年,全市相继组织农村爱国卫生集中整治,开展春季灭鼠和统一灭蟑螂、蚊、蝇等行动,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开展防控消杀工作。2006年,组织市卫生防疫站完成《九江市城区四害本底情况调查报告》和《九江市城区四害本底调查及防治策略的研究》课题任务,对中心城区“四害”种类、季节消长、种群抗药性进行综合调研,提出防治策略。2007年,市政府增拨15万元经费,开展中心城区“除四害”专项整治,组织28名专业人员分8组,对22个类别、188处现场反复检查。同年,经省爱卫会专家组现场考核认为:城区“除四害”工作基本达到全国爱卫会《灭鼠、蚊、蝇、蟑螂标准》,蟑螂密度未超过国家标准三倍,取得创建卫生城市“入场券”。其间,中心城区累计除“四害”点80313处次,投入资金180.25万元,其中委托PCO有偿服务资金140.55万元,为总投入77.98%。2008年,市爱卫办印发《九江市病媒生物监测方案》,要求以科学方法,长期、连续、系统地收集以“四害”为主病媒生物监测资料,对其种类、数量、分布、季节变化及消长情况进行分析、解释和反馈,为防制工作提供依据。2009年,转发全国爱卫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要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病媒生物监测工作列入业务考核项目,建立本底资料,定期报告监测数据。2010年,全市备案专业消杀服务机构有浔阳区惠帆有害生物防治服务中心等10家,市爱卫办举办“有害生物防制员”培训班,筹划成立市有害生物防制协会。当年,全市统一投放灭鼠药11.2万包、灭蟑螂药8.1万包,市中心城区老鼠、苍蝇、蚊子和蟑螂密度分别为2.3%、0.87%、2.49%和7.27%。
  第二节环境卫生 1996年,浔阳区庐山路获“江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示范路”命名。同年,市人大通过《九江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暂行办法》及8个相关法规。市容综合执法大队成立。1997年,市获“江西省城市卫生进步奖”。1998年,发生特大洪灾,市爱卫会相继印发《关于做好抗洪救灾期间爱国卫生工作的紧急通知》《洪涝灾后爱国卫生工作规范》和《洪涝灾后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方案》,有目的地开展大规模爱国卫生运动。修水县组织“十万妇女齐上阵,爱国卫生显身手”,开展打扫室内卫生、整洁环境、搞好水井清洗消毒卫生突击行动。灾后全市开展卫生突击行动2311次,清运垃圾53.76万吨,清理卫生死角67068处,疏通沟渠315.86万米,使灾区村庄无积存垃圾、无污水污物、无卫生死角、无动物死尸,为实现“灾后无大疫”提供环境保障。
  2003年9月,以“除四害、讲卫生、保健康”为主题省首次公共卫生周活动启动,在爱国卫生月活动基础上,全市将每年3月第一周和9月最后一周定为“公共卫生周”,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和环境卫生整治活动。2008年,在全省“城乡清洁工程”中,市政府印发《九江市城乡生活垃圾管理(试行)办法》和《九江市关于乡村垃圾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在庐山区海会镇召开“九江市乡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现场会”,推动全市乡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当年9月,省政府在星子县温泉镇召开“江西省乡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现场会”,称九江市“城乡清洁工程”走在全省前列。2009年,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农村环境整治(垃圾处理)实施意见》,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制订《九江市农村环境整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市卫生局结合农村医疗机构工作实际,印发《关于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环境整治(垃圾处理)工作实施意见》,推进农村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进程。2010年,全市在6640个自然村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占全市自然村总数30%,帮助110万农民实现“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住整洁房、上卫生厕、用洁净能源”。全市共建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处,省级自然保护区4处,创建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1个,国家级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县1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17个,省级生态村18个。在城区因地制宜实施绿化工程,沿江造绿,依湖布绿,顺路植绿,见缝插绿,拆墙透绿,腾地建绿,完成沿江沿湖绿化、城区干道绿化、烟水亭广场改造、南湖公园改造、白水湖公园建设、和中广场绿化、滨江生态园等绿化改造工程,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30-/0,绿地率达350-/0。同时,依据“生态、景观、游憩”要求细化园林功能分区,打造城市精品园林。市、县各城区建成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居民生活垃圾袋装率1 00%,清运率1000-/o。长年垃圾四散、水流污浊、蚊蝇滋生的十里河经过整治改造,变成“十里清流、十里画廊”。当年春夏,山洪暴发,暴雨成灾,全市开展以救灾防病为重点的夏季爱国卫生运动,灾后环境清理面积939平方千米,饮水卫生技术处理8418处,组织病媒生物防制445次。
  第三节卫生单位创建一、卫生乡(镇)村 1998年,庐山区海会镇获“省卫生镇”命名。1999年,全省启动创建“省卫生村”活动。2000年,市爱卫会印发《创建卫生县(乡镇)活动实施意见》,市卫生创建活动重点下移。2004年,市爱卫会制定《九江市卫生县城、卫生镇(乡)、卫生村、卫生庭院标准及申报、考核、命名和管理办法》,确定第一批60个卫生村、镇示范点名单,对基层创建活动予以指导、规范。同年,修水县渣津镇长潭村获“省卫生村“命名。2005年,市爱卫会推出第二批100个创建卫生村、镇示范点名单,将创建活动向农村拓展。至2010年,全市累计省级卫生乡(镇)12个、市级69个;省级卫生村21个、市级448个;开始形成农村基层卫生创建活动网络。
  二、卫生庭院 1996年,创建千座“卫生庭院”活动在全省启动。1997年,九江县公路段等10个单位获第一届“江西卫生庭院”命名。2000年中国农业银行九江市分行等48个单位、2002年九江石化总厂等34个单位、2005年九江学院等35个单位相继获第二、三、四届“江西省卫生庭院”命名。至2010年,累计省级卫生庭院171个次、市级148个次。
  三、卫生城市 1992年,在全省15个地、县级城市卫生检查中九江名列第二。1993年,庐山管理局获建设部“环境卫生达标风景区”命名。1995年,全国开展第三次城市卫生检查,市在省5个地级市中排名第五。1996年,市爱卫会制定《九江市创建卫生城市方案》,把争创“省卫生城市”列入工作目标。1996年,九江县获“省卫生县城”命名。1997年,武宁县获“省卫生县城”命名。2003年,武宁县获“国家卫生县城”命名。2004年,修水县获“省卫生县城”命名。2007年,市政府将创建省卫生城市列入年度政府工作报告,颁布《九江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活动领导小组提出《九江市创建江西省卫生城市活动实施方案》。8月1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迎检动员大会,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九江市创建江西省卫生城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个工作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要求,形成“属地管理,条条保障”工作架构,确定工作内容和时间进度。重点强化环境卫生、农贸市场、“六小”(小型饮食店、副食店、熟食品店、美容美发店、歌舞厅、旅店、公共浴室)行业、“城中村”和“除四害”等专项整治。12月14日,市创建工作通过省爱卫会考核验收,12月,获“省卫生城市”命名。2009年,瑞昌市获“省卫生城市”命名、德安县获“省卫生县城”命名。
  2010年,市委、市政府提出“六城”(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双拥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无障碍城市、省级生态城市)同创工作目标,印发《九江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实施方案》《关于成立九江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领导小组及组成机构成员的通知》,在继续巩固省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基础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同年,修水县获“国家卫生县城”命名。
  第四节农村改水改厕一、农村改水 1991年始,在扩大前期农村改水受益面同时,推进集中式供水模式.提高自来水人口受益率。1995年,彭泽县获“省农村改水先进县”命名,庐山区新港镇官洲村水厂获“省农村改水先进水厂”命名。1996年,九江县新洲自来水厂获“全国农村百佳水厂”命名。1998年洪灾后,当年恢复重建水井73511口(处)、自来水工程81处,在灾后重建中,不断加大小型自来水工程力度。2003年,市自来水受益人口增幅为全省第一。2005年,星子县、湖口县成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CES)项目县,完成县域内所有农村中小学校水与环境卫生设施现状普查。2005年1月9日,《江西日报》第一版刊发《改出农村新天地——卫生九江健康万家》,对市农村改水改厕工作予以报道。2006年,全省开展农村饮用水与环境卫生现状调查,全市完成农村饮用水不安全人数核定工作,武宁县、彭泽县被确定为省国家级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县。当年,全市争取专项补助资金61万元,小型自来水厂项目14个,涉及9个县(市、区)14个行政村。2008-2010年,彭泽、九江、永修、星子、湖口、瑞昌县(市),相继确定为省国家级农村饮水质卫生监测项目县,全面完成年度监测工作,按时上报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总结。“十一五期间”,全市农村改水受益率从2006年86. 13%提高到2010年94.38%,农村饮用自来水受益率为从2006年43%提高到2010年54.06%。
  二、农村改厕 1991年以来,市农村改厕工作本着“谁受益、谁出钱、民办公助、各方集资”原则逐步展开,至1993年,农村累计建成卫生厕所20.8万座,占总农户28.250-/0,其中粪便经无害化处理(简称“无害化”)厕所7.95万座,占总农户10.7%。1998年灾后,恢复重建农村卫生厕所11.28万座,无害化厕所2.988万座。至2004年底,累计建卫生厕所48.76万座,普及率为56.39%,其中无害化厕所21.15万座,普及率为24.45%。2005年,市政府将血吸虫病疫区厕所改造工作作为防治血吸虫病一项措施。市爱卫会、财政局、卫生局联合印发《2005年农村改厕(血防)项目实施方案》,以自然村为单位进行三格式化粪池卫生厕所建造,资金由国家、省、市、县各出一部分,农户自筹一部分,规范施工,督查验收。当年,完成改厕农户22600户,国家、省级专项补助678万元,项目覆盖7个县区、64个乡镇、184个行政村、632个自然村,其中1 00%农户改厕自然村为60.57%。2006年改厕2.37万座,上级财政专项补助575万元。2007年改厕4.98万座,上级财政专项补助2490万元。连续三年争取项目数与专项资金额均达全省总数额1/3以上。当年实现改厕7.49万座,项目外农户自发改厕2.51万座,为年改厕数33.51%。2008年,市血防所、九江学院医学院、市爱卫办深入疫区联合开展《血防改厕对降低钉螺感染和居民感染的效果观察》课题研究。数据分析显示:血防疫区改厕后传染源得到有效控制;疫区村改厕率必须达50%以上,才能显示这种效果。2008-2009年,完成农村改厕项目25100户,争取上级财政专项资金1631.5万元,项目涉及12个县、131个乡镇、405个行政村、809个自然村。2010年,完成农村改厕项目2万户,争取上级财政专项资金1300万元,项目涉及11个县、133个乡镇、397个行政村、703个自然村。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76.39%.农村无害化户厕普及率58.56%。
  第六章医学研培第一节医学研究 1991年,市科委、市卫生局对全市20个申报课题进行论证,“精神卫生流行学研究”“中医药治疗胆道结石临床研究”等10项科研项目通过市科委鉴定和市卫生局验收,推广科技成果、扩散实用技术5项。至1995年,全市卫生系统共获得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14项,2项技术获得国家专利。1999年3月,召开全市科教兴医千人动员大会。市政府立项给予全市卫生科技贷款400万元,由财政贴息一半。
  2000年起,市卫生局从下达卫生事业费中划出4.5%用于卫生科研,每年提取科教专项资金91万余元,并多方筹资,设立科教兴医基金。制定《九江市卫生科技项目重大效益奖励规定》,为科教兴医和卫生事业的发展创造条件。全市卫生系统“九五”期间共获得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省卫生厅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13项。市一医院心血管内科“冠脉造影术…‘人工心脏起搏器安装技术”“射频消融术”填补市空白;市中医院“肾病理诊断技术”填补省空白。市中医院“同种异体肾移植”、市一医院“同种异体原位肝移植”均获得成功。2001年始,市每年召开科技兴医表彰会,表彰当年获重大效益奖项目。批准在6家医院设立6个医学研究室f市第一人民医院心血管病研究室、市第三人民医院肿瘤研究室、市中医院肾病研究室、市第五人民医院心理卫生研究室、市妇幼保健院不孕症研究室、九江医专附属医院耳鼻喉科研究室),给予经费扶持。2002年9月,表彰新技术应用奖等奖项先进个人45名。2003年6月,表彰市科技项目重大效益奖和新技术应用奖等奖项先进个人33名,奖金15万元。同年,向省申报科技项目15项,其中市保健院所申报“陕速听性脑干诱发电位用于高危新生儿听力损害早期诊断”研究课题获准立项。
  2004-2005年,全市卫生系统产生重大效益奖5项,新技术应用奖76项。“十五”期间,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引进新技术、新项目462项;完成省科技厅课题3项,省卫生厅课题24项;共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省卫生厅科技进步奖三等奖l项;市科技进步奖27项(其中二等奖8项,三等奖1 1项);2项技术获国家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各l项);在各级刊物发表论文1281篇,发表论著35部。2007年,评选2006年度市卫生科技项目新技术应用奖29项(其中:一等奖8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13项),优秀论文奖43篇。2008年,在已批准11个重点专科基础上,市第一人民医院和九江学院附属医院申报省市共建重点学科7个,其中,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心血管内科、肝胆外科、内分泌外科3个学科通过省专家评审,获省市共建重点学科。2009年,市第三人民医院肿瘤(综合放化疗)科被确定为第二批省市共建学科;评选出新技术应用奖35项、管理创新奖1项、优秀论文奖40项。2010年,组织“2011年度省医学领先学科建设计划和医学学科省市共建计划项目”申报,全市申报学科42个;开展“2011年省卫生厅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申报36个课题;7个省住院(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通过验收;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内科与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成为第三批省医学学科省市共建计划项目单位。
  第二节医技培训一、农村卫生人员培训 2005年,完成全市193所乡(镇)卫生院院长管理培训、193名乡镇卫生院为期半年传染病主检医师临床进修培训。2007年,免费培训3000名乡村卫生人员。主要为乡镇卫生院呼吸内科、放射、检验、消化内科、妇产科、心电图等卫技人员临床进修培训和乡村医生合理用药基本知识培训。同年,对140名一般乡镇卫生院院长进行管理知识培训。2008年,对全市1000余名卫生院内科、B超、妇产、检验、放射等卫技人员免费理论培训和临床进修培训,对1800名乡村医生免费进行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2009年,完成207名乡镇卫生院内儿科人员理论培训和临床进修、2200名乡村医生内儿科适宜技术培训和144名一般乡镇卫生院长管理知识培训。完成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培训195人次,完成乡村医生培训3316人次。
  二、社区卫生人员培训 2007年,在全省率先组建社区卫生服务夜校,6月始,对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开展社区妇幼保健、孕产妇管理、糖尿病、高血压病等慢性病防治和管理、社区精神卫生康复、合理用药等一系列技术培训,共举办11期,培训社区卫技人员达1200余人次。2009年,选派184人到南昌大学医学院培训。其中,全科医师89名、全科护士82名,骨干全科医师10名,其他类人员3名。2010年,社区卫生服务参加省卫生厅全科医生、护士培训143人,省级夜校培训136人,市本级夜校培训533人,培训率达100%。
  三、妇女保健人员培训 1991年,举办县级卫Ⅲ项目妇幼卫生领域师资培训,推广孕产妇保健“三十”措施及“母子系统一条龙服务”等适应技术。1999年始,定期举办“全市降低孕产妇死亡适宜技术及新技术”培训,涵盖产程中常用措施正确运用、产程图使用和观察、催产素正确使用、妊高征处理、羊水栓塞防治、产科出血性休克、DIC处理、妊娠子痫、米非司酮规范应用、新生儿窒息复苏、妊娠合并症等相关技术服务知识。2009年,对《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完善,在全市统一使用和流通;市妇幼保健院开展孕期个体化营养指导,产后盆底康复治疗;各级产科门诊开展孕期个体化营养指导、孕妇学校培训等活动。同年3月,举行产科技能与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两项技能”大比武活动,共有94人参加。
  第三节继续教育 1998年起,市卫生局、人事局相继联合下发《九江市全面开展继续医学教育的通知》《九江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九江市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考核办法》,在全市卫生系统推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市卫生局及市级各医疗卫生单位(包括厂矿、企事业医疗卫生机构)均成立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市级由市卫生局医政科、市医学会组织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各单位由医务科或科教科实施单位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项目。市卫生局将继续医学教育中卫技人员考核成绩,作为职称晋升和评优必备条件。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参照市继续医学教育有关文件精神,另行制定规定。全年共组织各种学术活动21次,参加学术活动人数4000余人次。1999年7月,市卫生局于市卫生进修学校设立市继续医学培训中心。1999-2009年,平均年组织继续医学教育专题讲座30余次,年听课人员3000人次。同时每年对职称晋升卫技人员进行继续医学教育“集中培训”和“阶段性培训”,组织基础理论考试,颁发成绩合格证。2009年,完成市直医院“双卫网”建设,市直3家医院和石化医院、铁四局医院、市中心血站3个单位建设6家“双卫网”;组织全市15个县(市、区)和市直医疗机构到南昌大学附属医院和新建县参观学习双卫网和继续医学教育,发挥“双卫网”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功能。2010年,组织申报、评审和公布年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45项,参加听课人次达5000人次;完成全市初级职称以上人员继续医学教育阶段性培训工作,参加培训600余人;完成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核验证工作,共有1170人通过验证。
  第七章卫生管理第一节医政管理一、医疗质量管理 1991年,全市开展病例质量抽样检查,市直医疗单位甲、乙两类病例占抽查病例总数83.6%,市妇幼保健院获总分数第一名。全市县以上医院治愈好转率96%、人出院诊断符合率96.5%、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97%。1992年,对市直医疗单位进行3次医疗质量大检查,结果显示各医疗单位病例和处方质量有所提高,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和完善,未发生等级医疗事故。1993-2000年,全市各级医疗单位继续提升医护质量,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加强质量控制和医院感染监控。2001-2002年,全市实行和完善医疗机构法人代表对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负责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创建“信得过医院”活动,通过考评,对群众确实信得过医院授予“信得过医院”匾牌,予以通报表彰,在医疗、科研、设备等方面经费扶助上优先安排。活动中,推行“病人选择医生”“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等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意识。2004年,医院实施全程医疗质量管理,建立和完善质控网络。2005年2月,市一医院、五医院、妇幼保健院和德安、武宁、修水县人民医院等7家医院首批获“全省群众满意医院”称号。在继续“群众满意医院”创建活动同时,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2006年,将“医院管理年”与其他工作有机结合,出台《九江市卫生局关于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实施意见》《九江市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考核方案》《实行医疗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责任追究制的若干规定》《九江市医疗机构审批工作程序》《九江市医疗机构巡查工作方案(试行)》《关于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改善医疗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等制度。2007年,印发《九江市医疗技术准人管理实施意见》《九江市卫生局关于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实施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市一医院开展“防范纠纷从我做起”主题实践活动及技术比武活动,“三基”考试合格率达96.5%,健康教育知晓率达100%。同年,在全省最先开展医院巡查,组织专家组对市直6家医院和石化医院进行院感、检验、护理、药剂等专项质量工作检查,健全质量控制组织,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在全市县以上医疗机构推广“医疗后服务”“优质诊疗组”“医护连心卡”“一卡通”“一单通”“一站式服务”“知情签字制”等服务举措,方便群众就医。推行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全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定期向社会公布医疗服务信息、价格信息、收费信息和行业作风建设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病人提供透明、优质、高效、价格规范医疗服务。在各级医院推出“医院对社会、科室对医院、个人对科室”三级服务承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对卫生工作监督;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推行节假日医疗服务,实行全天候抽血和各类急诊检查,对出院病人进行电话随访服务,开通绿色通道对急救病人实行先抢救后交费。市妇幼保健院开展“温馨护理”活动,实行护士长与病人“五见面”制度;瑞昌市将药品价格降低5%,实行新、旧药价同步上墙公示。2009年,市卫生局对全市12所县级人民医院、6家县中医院、4家妇幼保健机构进行评审,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对科室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对不合理用药及时进行干预,并在每月考核中通报。建立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权限。2010年,开展院前急救、临床护理、检验比武活动,组队参加全省临床技能大比武活动,取得院前急救全省团体第一名,护理、检验团体二等奖,6人获得“岗位技术标兵”称号。
  二、医院等级评定 1994年,各级医疗单位逐步推进医院分级管理。修水县医院、武宁县中医院分级管理试点进展顺利,修水县医院首次通过二级甲等医院评审。1995年3月,全市医院分级管理现场会在修水县召开,修水县医院、武宁县中医院通过二级甲等医院评审。1996年,全市加大医院分级管理力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当年武宁县医院、庐山区医院分别通过“二甲”和“二乙”医院评审,修水县白岭、大桥、山口、三都,德安县邹桥、磨溪6所中心卫生院被评为“一甲”医院。2008年11月,市中医院接受省卫生厅三级甲等中医院评审;市第一人民医院和九江学院附属医院分别接受省卫生厅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同年,修水、德安县人民医院被确定为第一批申报二级甲等医院。2009年,市保健院、三医院、五医院通过省厅三级甲等专科医院评审,解放军一七一医院获南京军区后勤部授予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称号。至2010年,全市共有三甲医院7所、二甲医院22所,县级医院均达到国家建设标准。
  三、医疗纠纷处理与事故鉴定 20世纪90年代,成立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从医疗事故认定、赔偿、处罚等方面对医疗事故进行处理。2002年9月,医疗事故认定由社会学术团体(医学会)担任。市医学会组建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聘用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专家186人为第一届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成员。2005年,共处理和接待来信来访31余起,对市五医院、解放军一七一医院、石化医院等10起医疗纠纷及时进行调解和处理。2006年12月,聘用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专家359人为第二届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成员。2008年共发生医疗纠纷146起,其中市直医院发生医疗纠纷24起:经医疗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参与协商处理102起,86起纠纷解决:通过各级协调委员会处理15起,8起纠纷解决。2009-2010年,全市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市卫生局、市综治办、司法局、公安局共同制定《九江市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实施意见》,全市组建市、县二级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15个,设立百余人医学和法学专家库,其中市级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医疗专家36名、卫生行政人员2名。2010年,全市共发生医疗纠纷173起(其中市直医院发生医疗纠纷31起)。经过医疗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参与协商处理127起,通过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处理46件。
  四、医疗市场管理 1991-1993年,全市每年开展医疗机构整顿。1994年9月,各县(市、区)根据国务院发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清理整顿各地医疗机构,对游医和无证诊所进行取缔,对违纪违法行医案件进行查处,医疗秩序有所好转。1995年6月,《九江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通过省卫生厅审核和市政府批准,市成立医疗机构监督办公室。各县(市、区)相继成立医疗机构监督办公室,制定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10月,市医疗机构监督办公室对城乡1800余名个体行医人员进行考试,合格率70%,不合格者不予办理行医执照。1996年起,每年重点抓好医疗机构登记、审批和发证工作。当年,部分县(区)开展医疗秩序清理整顿,取缔个体和社会无证诊所235家,有效净化医疗市场。
  2001年,全市共检查医疗机构3065家(次),查处医疗机构161家,查处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情况21个,清理整顿性病诊疗机构12家,检查个体医疗机构医务人员1052人(次),对一次性输液(输血)器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医疗广告17起,取缔无证行医66个。2002年4月,市卫生局与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清理在药店内设置“坐堂医”的通知》,对市区内27个药店进行清理,清理在药店内设置“坐堂医”2个。全市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73人(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242个,取缔药店内设置坐堂非法行医31家,非法行医人数32人。对23件未经批准擅自刊登或传播医疗广告予以停刊或停播:对46件已批准、但未按规定宣传医疗广告立即整改,停止违规行为,移送工商部门处理2起。2002年,全市共检查医疗机构3823家,取缔无证行医368家,处罚超范围执业医疗机构78家,没收药品、器械20余万元;制定《九江市性病诊疗机构资格评审检查标准》,组织医学专家对市区内16家从事性病、皮肤病防治工作人员及机构进行重新审核。2004年,全市检查24所县级医疗机构、24所乡(镇)卫生院、48个村卫生所、260余所企业职工医院(卫生所和民营医疗机构)。走访40余家企业,征询对当地医疗机构清理整顿工作意见。全年共取缔非法行医58起,立案23起,处理违规医疗广告16起。2005年,市卫生局会同市科技局、计生委等6家单位下发《九江市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4月下旬和5月初,对浔阳区、庐山区50家口腔医疗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移送工商管理局违规违法医疗广告79起。
  2006年,检查机构828家,查违规行为171起,取缔非法行医57起,移送工商部门处理违法、违规广告15件。2007年,各县(市、区)召开多部门联合会议21次,监督检查2532家,查违规行为168起,吊销机构执业许可证29家,取缔无证行医45家,移送工商部门处理违法、违规广告20件。检查机构828家,查违规行为171起,取缔非法行医57起,移送工商部门处理违法、违规广告15件。2010年,卫生部门监督医疗机构1656户次,取缔无证行医诊所42户;移送工商部门处理违法、违规医疗广告16件;处罚“医托”4名。
  第二节药政管理一、药品市场管理 1991-1995年,全市共查处不合格药品4531种,假劣药品价值44.35万元,违法案件336件,罚没款25.6万元,对全市24个县级医院中药房、18个县级医院西药房和122个乡镇卫生院和厂矿医院中药房验收检查后发放合格证。1996年,开展全市性药品执法大检查,查处假劣药品案件158起,价值16.16万元,取缔无证经营药品和药贩60起。2000-2001年,全市共查处假劣药品总值300余万元,没收药品价值104.6万元,销毁假劣药品价值102万元。2002年后,药品监督职能由市卫生局药政科移交给市药监局。
  二、药品检验 1991年,全市有市级药品检验所1所,县级药品检验所9所,其中瑞昌、修水、彭泽、武宁、湖口5个县级所正式开展实验监测工作。当年完成检体982件,检验总合格率为82.18%,药品质量监督检验有所提高。1993年,全市各级药检所完成药品检验1893件,合格率为78.66%,对检验不合格药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理。1996年,有4个县级药检所通过计量认证。2000~2001年,全市完成检品4526件,其中抽验3080件,抽验合格率87.99%,对抽验不合格药品定期发布质量公报,做到件件有处理。2002年,药品检验所划入药品监督局,卫生部门不再承担药品检验职能。
  三、药品招标采购 2002年,组织全市34家县以上医疗机构、部队医院、企业职工医院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来自16个省(市)72家企业投标,有39个中标,中标药品近500个品规。招标后,药品价格平均下降200-/0,减轻患者医疗消费负担。2003年,因受非典型性肺炎影响,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首次进行远程网上开标,品种剂型有4092种,一次性卫生耗材14种,采购金额近1亿元。全国参加药品招标企业113家,参加耗材招标企业12家,1723个品规中标。招标后,1—9月发生采购金额4467.63万元,药品零售价、采购价平均下降17.15%,让利患者982.8万元,比2002年一年实际让利多450多万元,让利患者1700万元,使群众真正得到实惠。2004年1-9月,全市药品招标采购金额7705.49万元,向患者让利1622.81万元。开展非招标药品议价采购试点,7-11月实现议价采购品规1000多个,金额678.71万元。2005~2007年合同到2007年8月31日结束。按省卫生厅部署,对市第七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合同予以延标,与2008年推行以省单位药品集中网上招标采购接轨。
  2008年4月,以省为单位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全面启动,市下发《关于我市做好以省为单位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确定全市39家第一批以省为单位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医疗机构,明确由市政府纠风办、物价局、卫生局、工商局、药监局等部门组成监督小组,全面负责对单位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全程监督管理,对网上药品采购、药品配送、合同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11月,举办全市网上药品采购监管系统培训班,12个县(市、区)40多人参加培训。12月,全省网上药品招标采购正式启动,全市39家县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正式进入网上药品采购阶段,除市紧急救援中心外,有38家医疗机构执行网上药品采购。至2009年12月31日,全市网上药品交易金额40678.29万元,让利23624.07万元,到货率76.32%。市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参合率、网上采购量都在全省名列前位,实现统一网上投标、统一网上采购、统一网上监管。2010年,全市网上药品采购金额60240.25万元,让利金额29795.93万元。其中基药采购金额10417.70万元,让利金额5969.65万元;非基药采购金额49822.55万元,让利金额23826.29万元。
  四、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009年,市政府下发《九江市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细则》。2010年1月,召开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全市门诊人均药品费由改革前35.85元降为23.57元,每床日均药品费由改革前83.69元降为59.32。2010年5月,全市基本药物占总药品品种数49%,业务总收入由1075.3万元上升至1087.71万元,药品收入由610.69万元降至490.74万元,其中基本药物收入由271.77万元升至316.67万元,基本药物销售所占比例为64.52%。6月,组成4个检查组,对全市医院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情况进行通报。对没有按要求执行网上招标采购少数基层医疗机构进行调查,要求整改到位。
  第三节血液管理一、管理机构 1992年,成立市中心血站,系国家专营公益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向全市医疗单位供应全血,实行地区输血管理工作“三统一”,同时对全市县医院血库进行技术指导。1996年,市中心血站借助世界银行卫Ⅲ项目贷款建设综合业务楼,逐步发展成为采供血和临床输血技术指导兼备采供血机构,同年向医疗单位供应各种血液成分制品。
  2003年,市中心血站通过支持中西部血站建设国债项目,建成占地面积0.33公顷、主要工作区域面积3000平方米工作大楼,承担为全市50余家医疗机构提供献血招募、血液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业务指导,供血半径辐射到220千米。2010年,市中心血站设血源科、成分科、检验科、供血科、质管科等职能科室,员工97人,有全自动酶免检测系统、细菌培养仪、全自动血细胞单采机、血浆速冻机、大容量低温离心机、无菌接管机、血细胞分离机、血细胞计数仪、全自动血型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储血冰箱、试剂冰箱,以及大型专用采血车4辆、市区街头献血屋1座、修水街头献血房车1座、专用送血车4辆等一系列专用仪器设备。开展滤白红细胞和冰冻红细胞、机采和手工分离血小板、病毒灭活血浆、冷沉淀等血液成分制备,完全满足临床需求。
  二、管理体系 1992年,市中心血站建成后,向临床提供安全、充足、有效的血液,从未发生任何血液质量事故。2000年5月,市中心血站引进唐山现代血站采供血标准化管理系统,在全省率先实现采供血业务计算机管理。2001年10月,市中心血站成立质管科。2003年8月,市第一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颁布实施,在全省率先建立符合国际质量管理标准血液质量管理体系。2005年8月,市中心血站与汕头穿越计算软件有限公司合作开发血站质量管理软件启用,采供血质控管理、技术操作、数据分析统计等方面更加规范。此后,市中心血站引进滤白红细胞和冰冻红细胞、机采和手工分离血小板、病毒灭活血浆、冷沉淀等血液成分制备,满足临床需求。由卫生行政部门牵头,对输血科和中转血库实施监督指导,每年开展2次综合性检查,考核输血管理情况。每年至少2次邀请全国知名输血专家举办全市输血安全培训,定期召开血液管理座谈会,对医务工作者进行血液基础知识普及和新技术、新理念宣传培训,帮助医生更新观念,指导临床医生科学合理用血。
  2006年3月,市中心血站撤销瑞昌市、都昌县、修水县、武宁县中心血库,实现全市统一采供血。当年,投入1000余万元,引进进口血液酶免检测分析系统、细菌培养仪、生化分析仪、大型献血车和献血屋、进口专用贮血冰箱、进口血浆速冻机、生物安全柜等采供血专用设备,完成检验科和质管科实验室、成分制备室、机采献血大厅改造等,提高血液采集、制备、检测、贮运等工作环节技术安全保障能力。2008年,市中心血站建立覆盖采供血全过程第二版质量管理体系,于当年一次性通过第三方认证,成为全市唯一通过国际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益卫生机构。2009年始,执行同年7月1日实施第三版质量管理体系。当年,投入399万元用于实验室硬件建设,引进瑞士全自动酶免检测分析仪1套和日立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台,实验室配有2台全自动加样处理系统、2台全自动酶免后处理、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型仪等先进血液检测设备。投入90万元改造检验科和质管科实验室,检验实验室完全按照生物二级实验室标准设计、施工,严格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人流、物流分开,添置生物安全装置,保护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性。此外,实验室专门安装Liswell实验室管理控制软件,对检测前、中、后过程实行全面计算机管理,保证血液检测正确性和可追溯性。实验室工作效率提高,人员防护安全得到保障,硬件和软件建设均达全省最高水平。至2010年,实验室连续6年获卫生部临检中心“全合格实验室”、省临检中心“优秀实验室”。
  三、无偿献血 1998年前,全市无偿献血人数仅千余人。同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颁布实施,无偿献血纳入法制化发展轨道。
  2000年始,每年制定无偿献血计划指标,向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高校、驻浔部队下发无偿献血计划指标,当年献血人数达3532人次,献血量3535单位,临床用血24%来自无偿献血。2004年,全市献血人次首次突破1万人次,达12832人次,献血量达13850单位,临床用血55%来自无偿献血。当年始,市中心血站成为省唯一未从其他地区调入血液血站。2005年,首次尝试无偿献血招募方式,当年献血人次突破2万人次(20466人次),献血量比上年增长93.8% 2006年,在全市各县区设立献血固定点、献血日。当年,农村无偿献血5655人次,超过2005年度总和,献血者一次献血400毫升比率达到45%。2006年3月,实现全市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自当年始,在确保全市充足、安全供血同时,向其他地区提供血液支援。2007年,调整无偿献血工作思路,提出各县区临床用血必须80%来自当地无偿献血目标,实施无偿献血工作队伍“3211”工程(指3万人全血献血者队伍.2000人机采成分献血者队伍,1000人稀有血型献血者队伍和1000人志愿服务者队伍)。8月,献血者用血医院直报便民举措开始启动,方便献血还血报销。通过创新宣传招募形式,2007年实现计划献血向社会自愿献血转移,全市临床用血1 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2008年以后,进一步完善献血服务,加强“流动和固定、城市和县区相结合”献血服务网点建设,全市县区有13个、市区有4个固定献血点。无偿献血步入稳步发展轨道,临床成分血使用率达99%,每年采供血业务量以15%-20%比例增长。 2010年,全市38566人次献血14.48吨。其中农村无偿献血17554人次,占全市献血总量51%以上,一次献血400毫升比率达80%以上。庐山、共青、星子、湖口、德安、彭泽、九江县7个县区实现临床用血100%来自当地无偿献血,永修、武宁、瑞昌临床用血95%以上来自当地无偿献血。全市无偿献血实现从个体有偿供血向无偿献血转变;由下达年度指令性计划向街头自愿无偿献血转变;献血者由一次献血向多次献血转变:从一次献血200毫升向一次献血400毫升转变;采血工艺从手工制备向机采成份血转变:用血观念从使用新鲜全血向成分输血转变;实现无偿献血从城市向农村延伸。至当年,在保证全市安全供血外,先后向省血液中心及景德镇、宜春、吉安、赣州、上饶、南昌血站7家单位支援红细胞7023.5U(140.47万毫升)、血浆1120U。市人均献血量和人均用血量居全省同级地市首位,无偿献血工作创全省先进。
  [=此处为表格(2000—2010年市中心血站采、供血一览)=] 第八章卫生监督第一节饮食卫生监督一、食品卫生监督 1991年,对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常规性监督检查,在食品从业人员中开展健康体检,销毁不合格食品,对监督检查所发现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当年食品合格率8l.9%。此后,每年进行常规性监督检查。2010年,食品合格率为97%。
  二、餐具考核 1993年始,开展餐具考核工作。1997年,配合食品卫生宣传周“卫生的餐具,卫生的厨房”主题,全市开展餐具抽检活动,共抽检餐具单位及街头摊点即将使用餐具638份,合格371份,合格率58.2%,其中街头摊点合格率仅20%。2010年,餐具消毒合格率达94%。
  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 1992年龙舟赛和自贡灯会期间,加强赛区和外围环境食品卫生监督,保证整个赛期饮食安全。1994年8月,配合市人大和省高招办做好市人大会议和高校招生工作会议饮食卫生工作。1996年10月,派4名食品卫生监督员参加中国庐山国际旅游节暨招商洽谈会饮食安全保障工作。2002年,配合南湖庙会、南方粮食交易市场开业典礼及交易活动等进行饮食卫生监督确保饮食安全。2005年2月27日至3月3日,完成市人大、政协两会期间饮食卫生安全保障。6月7-9日高考期间,组织卫生执法人员保障高考期间饮食卫生安全。9月12—13日赣台(庐山)经贸合作研讨会期间,组织专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保障,对18家宾馆负责人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2006年2月,参加市首届龙狮大会、市人大会议食品安全保障,无突发事件发生。9月21-25日,组织卫生监督员参加庐山赣台经贸合作研讨会食品卫生安全保障。2007年,完成香港经贸考察团、全国人大考察团到浔,十八届超模环球大赛中国总决赛,国际龙狮精英赛等20余次重大会议和活动食品安全保障。6月5-9日,组织卫生监督员做好高考期间饮食安全保障。2008年1月22日,中央领导到星子视察,派卫生监督员参加饮食安全保障。9月22-28日,组织卫生监督员完成龙狮赛安全保障,涉及酒店有雅格泰、中海、柴填、远洲、星河、金轩益君、天翔等。2009年6月22日,中央领导到市视察,组织市卫生监督所、庐山防疫站做好食品安全保障。10月26-28日,中央领导到永修视察,组织市卫生监督所、永修监督所保障饮食安全。全年完成20余次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2010年,派人参加南昌第五届中博会饮食安全保障。市卫生监督所承担并完成“华东六省一市老年体协工作交流会”、总政歌舞团在浔演出、全省新型城镇化推行现场会等16起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
  四、食物中毒事件调查 1995年2月,市防疫站协助庐山区防疫站调查处理十里乡一因办丧事进食被甲胺磷污染黄豆芽引起97人中毒事件。4月16日派工作组赴修水协助调查处理因进食掺有氯化钡面食而引起79人中毒9人死亡事件。1998年5月6日,市防疫站为湖北省黄梅县小池镇小学食物中毒查出病因,系误食鼠药氟乙酰胺。6月15日,市防疫站派人到彭泽县湖西中学开展食物中毒病因调查,从卫生学、临床、检验资料综合分析,拟判定为误食氟乙酰胺污染面食所致。2001年9月2日,永修县艾城、虬津、梅棠等乡(镇)农民采食野生蘑菇发生中毒事件后,市卫生局、市防疫站、市一医院120急救中心及专业人员到现场调查处理,采样检测。2002年,市防疫站协助县区站查处食物中毒7起,其中5起毒鼠强中毒,1起葡萄球肠毒素中毒,1起有机磷中毒。2006年10月9日,庐山区姑塘镇蔡岭新村一农家丧宴,300余人就餐,58人食物中毒,经调查系致病性大肠杆菌食物中毒。12月12日,市卫生局组织专业人员处理开发区学校食堂和工厂食堂食物中毒事件,均为食用未煮熟豆类引起皂戒中毒。2009年12月17日,市卫生监督所、市卫生局法监科指导处理九江县马回岭私立中学学生食物中毒案。
  五、食品卫生抽查 1991年,市卫生防疫站对全市重点食品及外来食品进行抽查。抽查酱油27件,合格3件,合格率11.1%;抽查月饼36件,合格率66.6%;对不合格781箱冷饮进行销毁,价值15354元。1993年,开展食品卫生法实施10周年纪念活动,对江边副食品批发市场进行检查,查处伪劣食品193千克;配合工商等部门开展2次打假活动,查处伪劣食品2343千克。1996年5月,市防疫站会同浔阳区防疫站对市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8月,全市集中力量先后在浔阳区、庐山区开展突击性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和抽检,确保“中国庐山国际旅游节”饮食安全。1997年3月,组织市防疫站、浔阳区防疫站检查市内102户饮食服务、食品加工和销售单位执行食品卫生法情况。1998年8月,组织汛期食品卫生大检查,整个活动参加执法人员52人,出动机动车18辆,共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88户次,中央电视台记者跟踪采访报道。2001年4月,市防疫站对京九大市场、四码头市场、百货商场等单位开展以食品为重点打假活动。共监督检查120户次,检查假冒伪劣食品7类177件1000余千克,给餐饮单位发放《致全市餐饮单位一封信》1000余份。8月,按统一布置,突击对市肉联厂进行水产品(带鱼、黄鱼、鲳鱼)抽查,检测结果甲醛阳性,没收500千克并销毁处理。对全市桶装水进行抽检,共检测22件,合格率为68.2%。
  六、饮用水监督 1991年,全市完成生活饮用水水质全分析103件,单项分析594件。实施城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开展水源水、出厂水、丰水季、枯水季各1次监测,管网末梢水每月1次监测。结果显示:丰、枯两季水源监测项目指标均达标:出厂水中河西水厂丰水季水臭和味超标,枯水季浑浊度超标。1992年,生活饮用水全分析13件,单项分析11件。开展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调研和水源监测。对全市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摸底造册备案,首次开展清洗消毒,对5个县级自来水厂和部分单位自备给水进行卫生审查,全市采集末梢水12次、样品72件,水源水、出厂水各2次、样品8件,收验水样50件、全分析35件,对1个供水设施新材料进行卫生学鉴定。1994年,对全市净水剂市场进行整顿,抽查10个厂家样品,对合格厂家发给卫生许可证。市卫生局、城建局共同拟订《九江市集中式给水卫生管理办法》,同年5月颁布实施。1998年4月6日至5月20日,对全市23户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检查,采集42件水样,经检测合格27件,不合格15件,合格率64.3%。不合格以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超标为主,其中大肠菌群超标13件,细菌总数超标4件,两项均超标4件。对净水材料检查,采样25件,合格8件,合格率30%,不合格主要以盐基度及氧化铝为主。6月,市防疫站加强对市自来水公司供水情况监督检查,要求市自来水公司加大氯量,增加余氯监测密度。8月,各县(市、区)防疫站加强对集中式给水末梢水检测,确保余氯含量大于0.5毫克/升,并每天向市防疫站报告1次余氯监测结果。至10月,全市共监测水样1714件。1999年8月,对全市桶装水进行抽检,样品31个,合格率61.2%。2005年,市管集中式供水单位5户,审核发放卫生许可证2户;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水样全分析监测20个,合格率85%;市政自来水管网末梢水监测11批次、66个样,合格率89.39%;直接从事供水、管水人员健康体检149人,发放健康证146份,调离禁忌人员3人。对县(区)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卫生监督监测抽查,抽查20户,采集水样做全分析29个,合格率86.21%。对市管10户二次供水单位进行监管,发放卫生许可证10个,监督覆盖率1000-10。全年督促清洗消毒二次供水设施11次,检测水样14个,合格率92.86%。开展对小型水质处理器标签标识、输配水管材抽查,共12个样品,均合格。全年检查水化学处理剂生产产品6家,抽查样品11个,均合格。全市开展夏季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卫生执法检查,共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61家,其中市级单位3家、县级单位58家、乡级9家。抽检水样86个,合格率74.420-/0。检查二次供水单位71户,市级11家、县级60家,抽检二次供水设施水样77个,合格率96.670-/0。2008年,对开发区九龙村雪灾后村民身体不适事件进行饮用水方面现场调查分析,应急采集水样7份,合格3份,不合格指标均为氯化物。强化奥运期间城市供水及管网系统监督监测,实施管网水监测399次,采集水样3192个,全部合格。开展奥运期间饮水专项检查、省二次供水单位基本卫生状况调查、全国饮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完成市健康相关产品抽检计划中涉水产品(涉水管材、小型水质处理器)抽检及资料汇总上报,其中涉水管材抽检8件,小型水质处理器抽检16件。组织九江县、彭泽县、永修县完成2008年农村饮水水质监测。2009年,立案查处市水务公司供应不符合国家标准饮用水事件。
  2010年,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通知》。现场审核监督市政供水单位1家(3个水厂),二次供水单位7家;对3家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进行验证,新发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3份。对市政供水单位开展供水水质监测,共监测水样101份。其中:水源水6份,合格率100%;出厂水10份,合格率80%,不合格指标为浊度、pH值:管网末梢水95份,合格率94.7%,不合格指标为余氯、铝。对4个县区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水质抽检,共监测水源水4份,合格率100%:出厂水4份,合格率25%,不合格指标为余氯、浊度。开展对市管学校和宾馆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共检查7所学校8个校区和9家宾馆。其中检查学校供水设施4处,检测学校水样15份,合格率20%,不合格指标为余氯、浊度;检查宾馆供水设施9处,检测宾馆水样10份。开展全市生活饮用水和涉水产品监督检查。其中涉水产品(水化学处理剂)抽检9家供水单位5个品牌11个批次产品,所检产品外包装均符合要求;抽样检测3个品牌净水剂,检测指标合格率100%。
  第二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一、日常监督 1991年,全市有宾馆、舞厅、游泳场所等公共场所单位1175户,发放卫生许可证1101户,开展卫生监督957户;从业人员体检3155人次,查出五病(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痢疾、伤寒、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下同)55人;卫生知识培训2563人次;开展检测465户,检测样品1729项次,合格1454项次。2000年,市本级公共场所单位监督覆盖率100%.频次6次/年/户,对客房、舞厅等空气、微小气候监测1104项次,合格率90.6%;公用物品监测532件,合格率为90.9%。至2005年,累计完成从业人员体检86223人次,查出五病2103人。2006年,对全市376家公共场所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开展空测2690项次,合格率93.53%:监测物品2999件,合格率99.30-/0;发现违法户38家,警告34家,行政处罚4家,罚款金额3200元。2010年,全市完成3709户被监管单位年度换发(审验)卫生许可证;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完成从业人员健康检查16219人次。全市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情况:产品监测9407件,合格率89.86%;非产品监测11672项次,合格率86.21%。
  二、重点检查 2005年,开展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效果、游泳池水重点抽检工作,共抽检毛巾、茶具、拖鞋、理发工具、美容工具、游泳池水、化妆品185件,合格率68.65%。开展商场(超市)空气质量卫生监督检查,共抽检单位11户,合格率100%。卫生许可证抽查37户,合格率100%。档案管理抽查37户,合格率51.35%。从业人员健康证抽查280人,持证率97.5%。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抽查13户,合格率53.85%。按省抽检计划对市区3户游泳场所10个点开展池水检测共80项次,合格率97.5%。2006年6-9月,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分别对所辖区内宾馆饭店卫生管理情况和集中空调系统卫生状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共抽检330个单位,合格率89.39%。抽检单位中设施合格率为58.59%,新风机组正常运行占82.86%,新风来自室外占78.35%,新风进口附近无污染源占90.72%,新风机房符合卫生要求占73.13%,消毒设施符合卫生标准占67.09%;对1516名从业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抽检,合格率为98. 15%。全市上报抽检6个有集中空调宾馆饭店,其中空调风管检测均值和空调送风检测均值超标均为0%,冷却水中军团菌检出率为0%。2007年,全市检查90家洗浴场所,其中有效卫生许可证合格率88.9%,卫生管理制度合格率90.0%.消毒制度合格率87.7%,公用物品一客一消毒记录合格率93.3%:检查单项美发386家,单项美容221家,美容美发综合341家;监测洗浴场所公共用品、用具1506件,合格率为7l.g%;监测美容美发场所用具2645件,合格率为65.6%。对9家游泳场所卫生许可、卫生档案、卫生设施和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监督检查,8家场馆取得本年度卫生许可证。4家营业游泳场所水质卫生指标合格。2008年,对794户住宿场所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其中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40户,经济型商务酒店宾馆110户,普通旅店、招待所624户,其他住宿场所20户。对全市14家游泳场所卫生许可、卫生档案、卫生设施和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基本符合卫生要求。2009年6-7月,对13家游泳场馆开展卫生监督检查,合格率69.23%。2010年5-7月,对14家人工游泳场所进行开池前卫生审查和办证,开展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上岗时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做好个人卫生、预防传染病和突发事件等卫生监督检查,建立完善卫生档案和应急预案,加强环境与公共用品消毒、游泳池水净化消毒。结果合格6家,合格率42.86%;抽检游泳池水样66份,浸脚池水样47份,其中细菌总数合格率93.94%、大肠菌群合格率95.45%、尿素合格率95.45%、浑浊度合格率94.0%、池水余氯合格率90.90%、浸脚水余氯合格率80.85%。
  三、量化监督 2009年,全市住宿业实有单位数811户,许可单位数693;游泳场所实有单位数17户,许可单位数17户:沐浴场所实有单位数63户,许可单位数61户;美容美发场所实有单位数1106户,许可单位数965户。5月开始,对全市范围内住宿业、游泳场所、美容美发、沐浴业4行业推行卫生监督量化评分管理。至年底,全市住宿业966户,发卫生许可证935户;游泳场所18户,发卫生许可证17户;沐浴业101户,发卫生许可证96户;美容美发1423户,发卫生许可证1189户。实施量化监督管理的住宿业730户。卫生许可单位量化率分别达到住宿业78.2%、游泳场所52.9%、沐浴业66.7%、美容美发67.3%。2010年,实施量化监督管理住宿业1464户,不予评定120户:游泳场所16户;沐浴业68户,不予评定29户;美容美发747户,不予评定322户。卫生许可单位量化率分别达到住宿业94.3%、游泳场所100%、沐浴业55.4%、美容美发49.3%。
  第三节医疗机构内感染监督 1998年,市卫生防疫站成立卫生监督五科,对全市各县区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院感监测,监测频次为2次/年。2008年12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院感监测工作由该中心公共卫生科承担,对市直管17家医疗机构空气、物表、医护人员手、消毒剂、高压灭菌等院感监测项目进行监测,监测频次为2次/年。
  [=此处为表格(1999-2010年全市医疗机构内感染监测一览)=] 第四节学校卫生监督一、学校卫生管理 1991年9月,全市开展小学生健康教育,市防疫站征订小学健康教育教材12758本,对1600名接受健康教育小学生进行测试评估,形成专题报告。1992年,开展城市中学生吸烟行为调查。同年,市卫生部门两次会同市教育部门对九江县农村学校卫生试点工作进行技术指导。1999年3月,市教委、市卫生局联合下发《进一步加强灾后学校卫生及防病工作》。4月,市卫生防疫部门对全市学校卫生工作作统一部署,指导和规范全市学校卫生防疫工作。2001年,市卫生局、市教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学校卫生管理,做好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终期考评工作的通知》,抽查星子、彭泽、修水、浔阳、庐山5县、区10所学校,完成全市综合考评统计及上报。2008年,开展学校助理卫生监督员培训及聘任,在市管7所校区中共培训聘任15名学校助理卫生监督员。2010年,举办市管学校助理卫生监督员培训班,培训并聘任市管7所大中小学14名助理卫生监督员。
  二、食堂量化分级管理 2003年,开展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对双峰小学、九师附小、师专、财校、师范、医专6所学校食堂予以量化分级评分2次,九师附小、双峰小学、师专食堂85分以上。2004年,开展市管学校食堂监督管理量化评分及量化分级,九江学院浔东校区食堂通过省级复核。2005年,对市管学校9个食堂进行量化评分,评出A级2所,B级5所,C级2所。同时对520名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调离职业禁忌人员13人,培训从业人员508人。2007年,对学校食堂进行量化评分管理,评出A级食堂2个,B级4个,C级3个。
  三、传染病防治 1993年,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甲肝、乙肝、流脑、麻疹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有效控制3起学校疫情,其中暴发风疹1起、暴发麻疹2起。2003年,到市一中、二中等12所市直中学,早校、外国语学校等3所私立学校,双峰小学、九师附小2所小学共计17所学校进行预防非典型性肺炎知识讲座,参加学生达3万余人。高考期间,市卫生防疫部门完成市一中、二中、三中3个考点考场消毒和隔离考场工作。2008年,对市管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检查,共检查6所学校。2009年,开展对市管学校的检查,共检查小学2所、中学2所、大中专学校4所,对存在问题单位要求限期整改。2010年,开展市管学校防控手足口病专项执法检查。
  四、监督检查 2000年,开展全市学校卫生监督综合执法检查,共检查68所学校,综合指数合格率50%。2001年,对市区大中专院校及市管中小学饮用水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并处理江西财校饮用水污染事件。2008年6-10月,对市管7所学校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单位督促整改,并及时将检查情况通报教育主管部门。高考、会考期间,对市管学校范围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高考、会考考点进行驻点监督检查。2009年春秋季开学前,对7所市管学校开展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治及学校环境卫生监督检查。5月和9月,开展两次学校甲型HINI流感防控暨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综合执法检查,监督检查7所学校9个校区,检查学校医务室(医院)6所、学校食堂10所、供水设施4处。2010年,按照《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学校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市卫生监督部门开展对市管学校监督检查,共检查小学2所、中学2所、大中专学校4所,对存在问题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同时开展专项检查,共检查各级各类学校973所。
  五、体质调研 1991年,市卫生部门配合教育部门对市一中、九江县沙河街镇小学1939名学生开展学生体质调研,获得有效卡片1590张,取得有效数据6万余个。1995年6月,市教育局、卫生局、市体委、市科委4家单位联合实施学生体质调研,完成市一中、九师附小、彭泽县一中、彭泽县芙蓉小学4个监测点7-18岁在校学生身体健康检查素质测试,完成第四次全国学生体调任务。2000年11月,市卫生部门与市教委、市体委共同开展2000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调查研究,至12月4日结束。先后对九师附小、市一中、九江县二中、石门小学共9000余名学生进行30多个项目检查,选择7岁、9岁、12岁、14岁、17岁5个年龄段学生共2000余张有效卡片,送省教委汇总上报,为国家制定有关中小学生健康标准与政策提供科学依据。2005年,配合市教委开展全市学生体质调研工作,负责生长发育形态指标检查及营养指标检查。
  六、健康体检 1991年以来,市卫生防疫站每年均对市管中小学学生进行健康体检。1995年6月,对市二中、双峰小学、九师附小3所学校2000多名学生开展肝炎普查。1996年,市管3所学校学生健康体检率达1000-/o。1997年,开展全市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乡以上学校卫生监督覆盖率达85%以上。2000年,市防疫站首次使用计算机对学生体检结果进行个体资料健康状况评估。2001年,市卫生局、市教委下发《关于我市学生健康检查及常见病防治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在市管学校开展学生健康检查、血红蛋白测定、粪检(蛔虫卵查找)、乙肝表面抗原检测,共检学生6313人。2002年11月,对九江财经职业学院新生进行体检,检测项目为常规体检、HBsAg、肝功能及PPD,共检查学生1200余人。2003年,市防疫站对2所大专院校开展新生入学健康体检工作,体检2082人,并对学生整体及个体状况进行评估。
  七、常见病防治 1992年,开展学生肠道蠕虫感染防治,驱虫学生3603人次。1993年,全市发放驱虫药72429片。1994年10月,按照《江西省肠道蠕虫感染综合防治方案及补充方案》,全市接受驱虫人数达4万余人次。1997年,完成全市中小学生贫血、蛔虫感染、沙眼、龋齿、视力不良、乙肝“六病”考评方案。1999年,制定《九江市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实施方案》。2001年,市管中小学6313名学生体检结果显示:轻度贫血占31.67%,中度贫血占0.15%,重度贫血占0.013%;蛔虫感染率7.13%;沙眼率4.79%;龋齿患病率7.63%:视力不良30.56%(其中中学57.23%,小学17.225%);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率2.67%。市防疫站对体检资料进行个体及整体评估,将结果反馈给学校和学生家长。对HBsAg(+)者告知家长作进一步检查。同年,对3583名蛔虫感染学生进行驱虫防治。2002年9-10月,对2所市管小学进行驱虫药投服,共3500人份。
  第五节职业卫生监督一、放射卫生监测 1994年,市卫生防疫站建立放射卫生综合监督“示范点”,邀省劳动卫生监督所专家对染色体检查项目进行技术指导。1995年,召开全市放射卫生工作会议,部署放射卫生综合监督管理工作。1996年3月,放射卫生综合监督管理“示范点”通过省卫生厅达标考核验收。2009年,对市中医院、庐山区人民医院等19家医疗机构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放射机房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二、职业卫生监测 1995年,全市劳动卫生建档率达98.2%。1996年,召开“全市厂矿企业劳动卫生管理现状调查会议”,完成102家厂矿企业劳动卫生调查。2001年,开展健康相关产品和公共卫生监督抽检,全市共抽查39个企业职业卫生状况,监测有毒有害作业点671个,合格率37.4%。2005年后,每年开展职业危害因素普查建档工作检查和指导。5月,市卫生防疫站通过省卫生厅审核,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证书,依法对九江和平窑具有限公司、九江精密测试技术研究所、同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2009年5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过省卫生厅复审,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B级资质。2009年6月后,为江西无线电厂等5家企业做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至2010年12月,全市普查建档单位203个。
  第六节专项治理 2002年5月,市防疫站与浔阳区、庐山区防疫站进行食品卫生专项打假活动,重点对集贸市场、学校周边食品、县(区)饮食饮水卫生和桶装水企业制售假窝点进行清理整顿,收缴不符合卫生要求食品863千克,查出消费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经营户22户,捣毁制作糕点、米粉、豆腐等黑窝点7个。7月,市卫生局组织联合执法,对全市最大副食品批发市场——市京九农贸产品批发市场开展食品专项打假活动。同年,进行职业卫生有毒有害化学品专项整治。2004年11月,市卫生局对全市果素汁饮料市场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共抽检11家企业生产的果素汁20件,合格率95%,不合格指标为酵母。2005年3月,市卫生局对食品中滥用“苏丹红一号色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未发现使用苏丹红一号色素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同年开展“蓝顿EX薰衣草精华油”“蓝顿薰衣草祛疤组合”产品和祛斑、美白类化妆品专项检查,抽查化妆品经营生产使用单位406家,收缴不合格化妆品93件,采取卫生行政控制封存可疑化妆品33件,行政处罚3家。2008年8月,市卫生局开展奥运期间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对三鹿牌婴幼儿奶粉追查。6-10月,对市管7所学校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单位督促整改,并将检查情况通报教育主管部门。2009年9月,省卫生厅督查组对市国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督查。12月,国务院检查组到九江检查食品安全,其中餐饮业专项检查由卫生监督部门承担。6~7月,全市开展游泳场馆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13家游泳场馆,合格率69.23%;检测水样52份,9家合格,4家不合格。同年,开展食品添加剂、问题奶粉和消毒产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2010年,开展问题乳粉专项检查,抽样48种乳制品,检测三聚氰胺全部合格。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检查,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314家,查处假冒伪劣保健食品37种、62件,查处违法宣传疗效保健食品42种90件。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地沟油”和不合格一次性筷子专项监督检查,检查餐饮单位4610家,依法查处餐饮单位303家,取缔无证餐饮经营单位24家。开展小学、托幼机构防控手足口病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小学及托幼机构1440家。开展放射诊疗防护专项监督检查,对开展放射治疗3家医疗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同年,开展食品添加剂、学校卫生监督管理等专项检查活动。
  第九章食品药品监管第一节食品安全监管一、食品安全宣传 2004年5月,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市食药监管、卫生、工商、质监、出入境检验检疫、农业、粮食、商管、公安9部门在烟水亭广场举行食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共安排宣传咨询人员180人,陈列宣传展板30多块,发放宣传单1万多份,摆放假劣食品样品100多种,接受群众咨询服务数千人。同年,各县(市、区)共组织宣传咨询活动12场,发放宣传资料4万多份,陈列宣传展板200多块,展示食品样品300多种,悬挂条幅标语400多条。2005年始,省食品安全监管协调小组将每年5月列为全省食品安全宣传月。2005年1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管、粮食等7部门召开首次食品安全新闻发布会,通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和信息。2006年5月,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组织各成员单位在《九江日报》联合举办“美庐杯食品安全有奖知识竞赛”。2007年,开通具有独立域名“九江食品安全信息网”,邀请国务院法制办食品安全法顾问、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巡视员叶永茂到九江作“食品安全态势与政府应对”专题报告。2008~2010年,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每年5月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活动,促进食品安全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厂矿、进农村、进家庭。
  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2005年12月,召开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动员会,确定汇源饮品九江公司、江西美庐乳业等9家为试点单位,动员企业开展诚信建设,启动试点工作。2006年,永修县列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单位,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组织市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管办加强对永修示范县创建工作督促指导,2007年永修示范县顺利通过省级验收。2008年、2009年湖口县、瑞昌市先后创建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成功。与此同时,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将示范县标准在全市各县推广,引导各县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根据国家8部委(局)《关于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要求,结合九江实际,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印发《九江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三、食品市场整治及应急处理 2004年始,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每年制定全市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食品放心工程工作任务和目标,组织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各职能部门对食品源头污染治理,加强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监管。在“春节”“五一”“十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各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开展整治工作,维护节日食品安全。学校秋季开学之际,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会同卫生、工商、质监、教育、公安、执法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园内外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确保校园食品安全。2006年,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印发《九江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市农业、工商等部门制定市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等应急预案。
  2008年10月,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在湖口县举行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各县(市、区)以及市农业、工商、质监、卫生、商管等部门共1000余人参加演练观摩。同年全国“三鹿”问题奶粉事件发生后,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积极应对,有效处置,协调全市“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核查及患病婴幼儿救治工作,通过媒体宣传奶制品相关知识和预防措施,引导公众科学、理性对待问题奶制品事件。全市因食用问题奶粉就诊患儿202390人,累计确认患儿2401人,其中住院318人,均全部治愈;退市不合格奶制品38160公斤,为消费者退回问题奶制品1794.4公斤,受理和处理有关咨询、申诉和举报3074起,全市处理问题奶制品工作平稳,未发生群体性事件。2010年,市政府将放心食品工程列为100件为民实事项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协同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管等部门推进放心食品工程,加强对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监管,全市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在市政府60万元专项食品抽验经费保障下,2010年,对与群众日常饮食密切相关的蔬菜、豆腐、食用植物油、淡水产品、米粉等14个品种进行3次评价性抽验,合格率分别为96.8%,97.5%和98.3%;对南昌彤业公司等10家问题突出企业、小作坊10个不合格食品在市内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第二节药品安全监管一、药品生产监督 20世纪90年代初,市医药工业有省管九江制药厂1家,以生产大输液为主;市医药总公司下属制药工业3家,分别是彭泽制药厂、都昌制药厂和钟山制药厂。主要生产传统中成药和加工常用西药。另外,市医药总公司办有1个中药饮片加工厂,除满足市区各药店和医院外,还向没有饮片加工的县公司调拨。武宁、修水、九江、都昌等县有饮片加工部,主要供应县内。2002年,全市药品生产企业15家,其中,武宁药包材发展较快,县林全胶囊厂销售量在全国排名第七位。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后,为医药企业牵线搭桥,帮助众心药业、润和药业分别吸引外资3000万元、1500万元进行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简称)改造,当年医药工业总产值19094.6万元,上缴税金557.1万元。2003年,对全市15家药品生产企业及4家医疗机构制剂室“许可证”进行年检、换发,1家药包材企业产品取得注册证、4家医疗机构制剂室37个制剂品种换发批准文号。推进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工作。另外,国家尚未规定认证时限空心胶囊、医用氧气的一些生产企业按GMP要求筹划改造。2004年,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实行挂钩帮促,分片负责,现场督导,全市7家药品生产企业中,长江药业、钟山药业、众心药业、昂泰药业等4家企业15个剂型通过国家GMP认证,促进药品生产企业实现设备和技术升级换代,增强发展后劲。全市新增5家医药生产企业,医药工业企业实现产值3.2亿元,是2001年3倍,实现省政府医药经济三年翻番目标。2005年,监督实施GMP,提高医药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昂泰药业、钟山药业(口服制剂)、金世康药业、诺伊尔药业等7家药品生产企业通过GMP认证,整体完成产业升级换代。对已通过认证的长江药业、钟山药业、众心药业实施GMP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3家企业5个品种新药注册进行考核和抽验,指导鼓励企业开展新药研发,完成4家企业22个品种OTC药品审核和45个品种包装、标签、说明书备案初审,并发挥药检技术优势,帮助药品生产企业研制木糖醇注射液等7个药品制剂。2006年,完成全市1 1家药品生产企业176个品种批准文号普查。加大对药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共检查药品生产企业12家,医疗机构制剂室4家,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推进医用氧气生产企业实施GMP,加强指导督促,有2家企业申请认证。2007年,向3家药品注射剂生产企业派驻驻厂监督员,对4个药品生产企业申报47个品种药品注册进行现场核查,清理出5个不合格品种;指导武宁昭德堂中药饮片厂顺利通过GMP认证,及时向省局请示、协调,使湖口蓝天玻璃厂避免停产状况,多次到长江药业帮助分析解决生产质量难题;开展GMP突击检查,收回1家企业所有剂型GMP证书。2008年,加强药品生产源头监管。推进驻厂监督,向辖区内使用特殊药品3家生产企业增派监督员,探索派驻监管新机制,实行指导员、监督员“两员”并举、强化重点环节监管靶向性重点监控、QA人员定期自查等制度。在全市包括中药饮片、医用氧、空心胶囊等12家企业全面推行质量受权人制度,制订《九江市药品生产企业质量授权人管理办法》《九江市药品生产企业QA人员管理办法》,对12名药品质量受权人、35名QA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加强企业内部药品质量责任体系建设。开展原辅料、中药饮片、医用氧气、药包材生产企业、变更生产设施设备等专项检查,责令企业整改21次,下达停产整顿2家,收回药品GMP证书1张,实现对注射剂等高风险生产企业的飞行检查覆盖面、对GMP认证企业跟踪检查覆盖面、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均达到100%。开展注射剂工艺和处方核查,全市共核查3家药品生产企业53个品种,核查资料上报省局通过率达100%。2009年,推进质量受权人制度。派出6个检查组对全市药品生产企业开展跟踪检查和专项检查,“飞行”检查覆盖面达100%。开展化学制剂原料药、未通过GMP(生产线)和变更生产设施设备等专项检查,排除药品安全隐患46处,查处违法行为1起。按照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要求,核查2家药品生产企业8个品种。开展医疗机构制剂室专项检查,规范药包材生产行为。2010年,在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推行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对全市涉及基本药物6家生产企业、45个品种加强监管,做到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监管全覆盖。开展中药制剂原料药、医用氧、医疗机构制剂、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等专项检查,注射剂类、特殊药品等高风险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覆盖率100%。打造集保健品生产、医药营销为一体的医药集团,湖口钟山药业、永修众心药业、彭泽金芙蓉药业等药品生产企业通过新一轮GMP认证。
  [=此处为表格(2002-2010年药品安全监管企业一览)=] 二、药品流通监督 20世纪90年代初,全市药业由市医药总公司专营,兼有药品市场监管之责。实行“人、财、物、产、供、销”六统一计划经济管理体制。1991年市医药总公司下属县医药公司10家,市区零售网点11家。
  2002年,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承担药品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同年,药品经营逐步向社会放开,全市医药批发企业发展到24家,广东康力、湖北春天药品连锁经营企业到九江开办连锁药店。全市268家药品零售企业开展验收换发新证工作,9家不符合条件不予换证,吊销1家《药品经营许可证》,2003年,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按照《江西省农村药品配送站设置暂行规定》,全市受理43个非法人乡镇药品配送站开办申请,其中30家通过现场验收报省局审批发证;制定《九江市乡镇卫生院代购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暂行规定》,受理57个乡镇卫生院代购药品申请,其中37家通过验收开展代购业务。5月,《江西省药品零售企业设置管理办法》施行,药品零售市场全面放开,从此结束市医药公司专营体制。新规定出台后,共受理审批新开办药店216个。制定《九江市普通商业企业设置乙类非处方药零售专柜经营管理暂行规定》,在全省率先开展普通商业企业设置乙类非处方药专柜试点工作,市力佳得超市、联盛广场和联华超市3家企业经批准设置乙类非处方药专柜。此外,在药品零售企业全面实行药品分类管理,要求所有药店必须做到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存放,标识醒目,警示语规范,经营处方药必须配备药学技术人员履行审方职责。开展“质量管理规范达标”药店活动,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管理。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从业人员培训,共举办培训班20期,培训人员1800人。另外,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制定《九江市农村药品服务点设置暂行规定》,受理943个农村药品服务点设置申请,其中443个村药品服务点通过验收挂牌。2004年,全市12家法人药品批发企业有10家通过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认证,83家县城以上单体药店中有80家通过GSP现场检查。同时,规范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对768家村级服务点重新进行审查。2005年,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和农村零售药店实施GSP认证列入市政府100件“惠民实事”,全市l00%农村零售药店实施GSP。全市839家药品经营单位、2414家使用单位有正规、稳定配送渠道,建立完整规范供货方档案,药品配送进乡达到100%,所有乡镇及以下275家零售药店通过GSP认证现场检查。以全市药品零售企业换证,完善药品经营企业数据库。
  2006年.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和药师在岗情况及资质再审核,对全市630名在岗药师资质进行再审核,发现持假证15人、不具备资格29人,对3家清查后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的药店依法核减处方药经营范围;制定《九江市药品GSP飞行检查工作程序》,跟踪检查药品批发企业26家,药品零售企业410家.30家企业受到警告处罚,5家药店撤销GSP认证证书并责令停业整顿15天、2家药店收回GSP认证证书;制定《九江市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验收标准》,共审批新开办药店55家,注销2家;制定《九江市药品销售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加强药品销售人员监管:加强对在岗质量管理人员和药师培训,共培训涉药人员1193人次。另外,对农村药品供应网点采购渠道、购进验收记录、储存条件和药品质量加强检查,健全农村药品供应网络档案。2007年,创新药品监管方式,在县城以上零售药店推行药品质量远程监管,与科研单位合作研发药品质量远程监管网络系统,通过互联网实现对药品经营质量实时监管,海南省局、海口市局等4个省、市局到浔探讨交流,市获全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规范药品销售人员管理,对全市282名药品销售人员进行培训和备案。2008年,按标准对45家药品零售企业申办进行检查验收并发放许可证;办理药品零售企业变更59家、注销l家;开展GSP跟踪检查,共检查零售企业555家、批发企业22家,监督覆盖率达100%。规范药品销售凭证管理.26家药品批发企业、129家药品零售企业实施电脑开具销售凭证,占县城以上企业总数60%。推进动态药品经营动态监管,全市县城以上药品经营企业视频安装率97%,软件安装率100%;医疗器械专营企业安装动态监管系统46家;加强动态监管系统的管理,发挥其在线监管作用,彭泽县局通过动态监管软件发现不合格药品4批次。药品零售企业开展分级管理试点,构建政府组织、药监牵头、部门联动、各方参与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格局。全市192个乡镇政府全部挂牌成立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做到“三有三统一”,即:有牌子、有场所、有人员;统一工作职责、统一信息报表、统一工作建档。开展农村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合格药房”创建,验收挂牌乡镇卫生院“规范药房”170家、占93%,验收挂牌村卫生所“合格药房”1418家、占61%,农村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软硬件明显改善。2009年,跟踪检查零售企业650家、批发企业17家,监督覆盖率达100%;全市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4家、零售企业81家;组织对129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CSP认证检查,123家通过认证;做好全市241家零售药店换证服务工作。百家农村“示范药店”列入当年市《政府工作报告》93项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筹集价值29.1万元电脑、软件对“示范药店”给予免费补助,全市通过创建申报、验收评选、社会公示、表彰授牌等环节.100家农村“示范药店”挂牌经营。
  2010年,市局与各县(市、区)局签订国家基本药物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开展药品经营企业GSP跟踪检查,重点加强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GSP跟踪检查,监督市内国家基本药物配送中标企业基本药物购进、配送和储存等各环节管理,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推动零售药店基本药物供应全覆盖,零售药店销售国家基本药物实行“四个一”管理模式,即:设立一个国家基本药物专区或专柜,有醒目标识;建立一个国家基本药物选购服务咨询台;制定一个国家基本药物管理规定并上墙:建立一套国家基本药物购销、养护、不良反应监测等内容管理档案。全市15家药品批发企业全部与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基本药物配送记录齐全.420家药品零售企业达到“四个一”管理要求。全力推进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全市批发企业均实行电子监管。全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深入推进,庐山区、九江县等5个县(区)列入全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区),共争取上级专项资金100万元,构建“政府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县、乡、村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供应保障机制不断完善,药品配送“进县到乡”覆盖率100%,80%乡镇卫生院达到“规范药房”标准、70%村卫生所达到“合格药房”标准。
  三、药品市场稽查 1991年,对所属企业贯彻实施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制售伪劣药品、哄抬药价、扰乱市场、游医、药贩等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对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产品加强行政监督。对开发医疗器械、制药设备、卫生材料、药用包装等新产品及开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江西省医疗器械新产品管理办法》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组织实施医药流通领域各项政策、法规,会同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大队对医药市场加强整顿、监督管理。1995年,市医药管理局(公司)会同工商、卫生、公安、城管大队对医药市场进行整顿。1997年,市医药管理局(公司)把开拓市场与整顿治理市场相结合,以查处无证经营和假冒伪劣药品为重点,开展医药市场检查,对无证非法经营进行整治,取缔非法经营,吊销违法经营,对依法经营零售药店悬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规定核发的“绿十字”标志。1998年,市医药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医药监督管理局《关于严禁开办或变相开办各种药品集贸市场的紧急通知》精神,协同工商部门关闭兽药市场,使医药市场逐步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至2001年,督导全市医药企业实施有关医药质量管理政策和法规,加强医药行业质量监督和管理。
  2002年4-12月,先后组织4次专项整治:医疗机构药剂和药品采购渠道专项监督检查:药材集贸市场专项整治;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个体诊所、乡镇药店药品采购渠道专项检查;元旦、春节期间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共查办297件违法涉药案件,案件总值金额87.74万元。规范药品广告,全年共检查违法广告22个,移送工商部门依法处罚广告7个,并实行药品广告登记备案制。2003年,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活动。先后开展农村购药渠道、中药材、邮售药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执行标准和对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使用药包材情况专项检查等10多项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出动监督检查人员13553人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产供用单位4624家,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304件,结案2243件,案件总值285.71万元。全市聘请1820名药品监督协管员,药品监督网络延伸至乡、村。制定《九江市举报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奖励办法》,24小时开通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投诉185起,通过受理举报投诉查出九江县医药公司违法销售假药吗丁啉片等18起违法案件。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管,查处违法药品广告73起。2004年,组织开展中药材、邮售假药、制售假劣藏药、各类药品展示会、疫苗经营、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药品等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并针对药品市场新情况,开展特色专科用药、口腔科用药用械专项整治,全市共查处各类涉药涉械违法案件1572件,案件总值125.28万元。制定首发案源信息通报制度,加强与公安、法院联系,举办赣、湘、鄂3省3市10县药监工作协作会议,加入赣、鄂、皖3省3市9县药监工作协作网,形成全方位打假态势。建立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制度,对26家违规企业按规定在网上进行公示,引导企业建立自律和约束机制。2005年,加强药品广告监测,向工商部门移交违法药品广告24起,协助处理违法药品广告投诉6起,使非法药品广告得到有效遏制。同时,加大药品市场监管力度。做到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严厉打击各种涉药涉械违法行为,全市共出动监督检查人员3286人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86件。共检查涉药单位151家,立案调查103家,查处万元以上案件10余起。2006年,查处假劣药品案件260件,占一般程序案件65%,先后查处“21金维他”“三九皮炎平”假药案、假“野苏胶囊”案、某医院违法使用假药注射用血塞通案、某医院违法使用未经注册电子阴道镜案等一批有影响案件。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176人次,查处各类涉药涉械违法案件2646起,涉案货值465万元,撤销5家零售药店GSP认证证书,捣毁制售假药窝点2个,移送法院强制执行2件。
  2007年,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查处涉药涉械案件1661起,案件总值300多万元:取缔无证经营33起,捣毁制售假药窝点8个。查处违法广告药品案5起,向工商部门移送违法保健食品广告48起、违法药品广告61起。实行“群众买到假药,药监先行退付”,已先行退付2041元。2008年,开展人血白蛋白、虚假广告宣传药品及违法搭售产品行为、人用狂犬疫苗、中成药违法添加化学违禁成分、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等兴奋剂类药品专项检查以及社会医疗机构、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检查,消除药械安全隐患900余处,查处涉药械违法案件847起,案值258.98万元。联合市公安局、工商局等5部门下发《关于切实加强物流领域药品监督管理的通知》,与市区41家货运中心(部)建立联系,发现假冒“毓婷”、劣药“炒制白芍”等3起涉药违法案件;先后开展2次市县联合执法行动,发现各类违法药械线索近200起,立案查处百余起,形成全市药监资源整合、信息互通、办案联动稽查工作机制。有效处置四川科伦脂肪乳注射液、“肝素钠注射液”、黑龙江完达山“刺五加注射液”等药品安全事件。建立药品广告日常监测、定期移送和反馈制度,向工商部门移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51起(次),通过网站曝光违法广告41件。依法查处从违法渠道购进广告药品,全市共立案10余起,对参芪消渴茶、紫灯胶囊等8种严重违规药品广告采取停止销售行政强制措施。
  2009年始,制定药监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规定,与公安联合办案30多次。当年,全市共查处违法案件702起,移送公安部门12起,查处注射用奥美拉唑钠劣药、艾迪注射液劣药、假冒“飘安”医用卫材等案件。组织“光明·微笑”工程、甲型HIN1流感防控药械监督检查,抓好国家基本药物质量监管。2010年,对群众关注的违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非法收购药品等问题加强监管。出台《九江市违法广告药品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暂行规定》,对清咽六味散等违法广告药品采取强制下架行政措施,全年行政强制下架违法广告药品30种次,移送违法药品广告42起;查出“前列保康乳膏”等80个非药品冒充药品品种;联合公安部门对市区医院周边以及大中大、烟水亭地段非法收购药品地下网点进行整治,查处非法收购药品案件3起,移送公安刑事拘留1人;对储存条件不符合要求药品依法查处。全市共立案查处药械违法案件210起,其中1案列入2010年全省10大典型案件之一。
  四、药品技术监督 2002年,实行药品抽验工作季度分析例会制,市药检所共完成检品861件,其中抽验328件,不合格95件。2003年,完成年抽验计划和防治“非典”药品抽验工作,全年共抽验药品741批,查出不合格药品104批次,不合格率14.040-/0。当年9月,市药检所通过省计量技术认证考核验收,药检基础建设走在全省前列。2004年,实行药品监督抽验任务和抽验阳性率目标考评。完成快检验品1700批次,监督抽验药品577批,不合格167批,不合格率2g%。2005年,大力推行药品快检,全市药品稽查人员快检药品675件,发现不合格药品46个。完成抽验检品327批,其中评价性抽验101批,不合格6批,监督性抽验93批,不合格13批。2006年,开发药品质量信息快速查询系统和在库药品信息查询系统。成立药品快检课题组,编辑快检教材,推广药品快检技术,共“筛查”药品1063批次,发现假劣药品71批次;监督抽验药品641批次,不合格150批次,阳性率23.4%。
  2007年,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自主开发、完善药品质量信息快速查询系统,全市一年中使用该软件筛查抽验药品615批,经检验不合格165批,靶向率26.34%,得到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科委肯定,并拨给科研专项经费,在全省部分设区市推广试用。注重发挥技术监督作用,全市共监督抽验药品1066批,阳性率34.1%;通过快检车发现假药44个。武宁县局自筹资金购置酸度计、澄明度检测仪等设备,将日常监管与技术监督有机结合起来。2008年,发挥药品监管“好帮手软件”和快检车作用,实现抽验工作日常化和“有因抽验”,同时推进县级药品快检室建设。全市完成药品监督性检验800批,不合格320批,阳性率41.3%;药品快检车抽验2754件,初筛出100多批次劣药,发现假药2批次:完成医疗器械抽验20批次。全市共查办假劣药品案件367起,查获假冒药品格列剂特片(达美康)、三七粉、多潘立酮混悬液、三金片、“毓婷”等。2009年,完善自主研发《药品质量监督综合管理系统》项目,投入8万余元将软件安装在PDA(掌上电脑)上,拓展软件监管服务功能,使用该系统共扫描药品23340批次,监督抽验药品926批,阳性率33.9%,其中市局阳性率为56%。系统在应急处置、打假治劣方面优点突出,《中国医药报》头版予以报道。省局分别在武宁、南昌召开使用培训班,在全省系统推广。
  2010年,推广应用《药品质量监督综合管理系统》,利用其信息量大、查询快速等特点,开展药品监督检查、应急处置和监督抽验,提高监管效率、提升打假水平。全市应用PDA扫描药品39266批次,通过扫描确定抽验药品492批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发挥技术监督作用,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评价性及监督性抽验,共抽验药品1172批,其中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99.2%。
  五、特殊药品监督 2002年,特殊药品管理逐步加强。2003年,按照保证正常需求、防止流弊原则,重点抓好特殊药品购销渠道规范、账物核查、储存安全。组织开展原料麻黄素、咖啡因、罂粟壳、精神药品、盐酸二氢埃托菲管理专项检查,对234家特殊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年检,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麻醉药品专用卡”使用麻醉药品注射剂审查备案;为2家医疗机构办理“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严格把好特殊药品单方制剂购销凭证初审关。全市未发生一例特殊药品流弊情况。2005年,加强特殊药品监管,严格按要求和标准办理特殊药品使用许可。2006年,完成8家二类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8家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资格确认和7家药品批发企业申请经营特殊药品材料审查及现场检查。成立市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中心,召开两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会,并开展培训,全市上报不良反应病例562例、药物滥用调查表942份。2007年,对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实行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管理。做好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全市三项监测上报数分别为1505例、800份、31例,均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2008年,开展兴奋剂专项治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卫生、工商、体育和九江海关等协调,加强含兴奋剂类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管理宣传和监督检查,查处违反兴奋剂管理案件3起,确保北京奥运会期间全市没有发生一起兴奋剂相关联事件。与市卫生局、公安局3部门联合举办全市三项监测工作会,提高《九江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工作简报》质量,加强对全市ADR报告工作指导和督促,推进监测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正常化轨道。修水县还把每年6月26日确定为ADR宣传日。全市上报ADR报告数2063份,其中严重不良反应报告数18例、新严重报告数7例、新一般病例144例;药物滥用监测数634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119例。
  2009年,开展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盐酸克伦特罗生产经营以及生产、销售、使用盐酸芬氟拉明原料药和制剂专项检查,落实特殊药品监管巡查制度,保证特殊药品“管得住、用得上”。重视上市药械质量监测,上报《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75份。2010年,落实特殊药品监管巡查与电子监管制度,开展罂粟壳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医院制剂添加化学药品等专项监督检查,明确6家第二类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6家第二类精神药品定点零售企业、1家使用罂粟壳为原料药生产企业合法资质,进一步强化特殊药品监管,有效杜绝特药流弊。加强与卫生部门联系,推进ADR监测工作规范化、正常化,全市ADR报告2160例,其中新的、严重不良反应197例。
  六、药物三项监测 2002年,全市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2003年,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扩大监测面,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定期汇报制度。2006年4月,市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成立,该中心设在市药品检验所,直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业务上接受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指导。当年,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ADR)中心针对全市各基层药监局、药品产、供、用单位等多数没有注册基层用户,不会进行网上填报ADR报告现象,与市卫生局、公安局3部门联合举办全市三项监测工作会,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形式,对填报人员进行药品不良反应网络信息上报技术现场指导,使一些县局和市直医疗单位掌握网上填报技术,加强对全市ADR报告工作指导和督促。同时,加大对ADR监测工作宣传,提高对ADR监测工作认识,中心编写《九江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简报》,宣传ADR监测法规、知识和最新动态、通报全省、全市ADR监测工作情况、交流ADR监测报告工作心得。2007年,根据当年第四期《江西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简报》通报,全市2007年药品不良反应/事批报告数居全省第一,报表数共计1498例。2008年6月12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局、公安局召开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批监测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表彰会。
  七、医疗器械监管医疗器械生产监理2002年,全市有8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003年,指导帮促3家企业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备案,4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5个品种取得产品注册证。开展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清理工作,对4家企业12个品种注册证进行清理。九江华达医用材料有限公司投资3000万元,在共青建设全国最大医用卫生材料厂。2004年,加强对新开办生产企业服务,全市新增永修舒适护眼液厂、星子鑫康医用仪表厂、兰奇医疗器械厂等4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壮大医药经济总量。2006年,对5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7个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进行清理,依法受理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4份。2007年,对全市2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4个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进行注册核查。2008年,对江西龙腾生物缝合线、九江美琪义齿产品重新注册、扬州厚德生物材料有限公司星子分公司生产许可、九江康复塑胶有限公司增加产品范围进行企业质量体系考核,审批注册扬州厚德星子分公司皮肤保护防水膜一类医疗器械产品1个,对美琪齿科换发及变更生产许可证进行现场审查。促成投资8000万元九江青雷医学科技公司开工建设。全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产值达到18240万元,比2007年增长47.1%,实现利润721.2万元。2009年,全市新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6家,办理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3个,全年医疗器械总产值22986.6万元,比2008年增长26%,实现利润973.9万元,纳税564.3万元。2010年,注册…类医疗器械产品13个,超往年注册产品总和,新增生产企业3家,全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3家,全年医疗器械总产值25721.79万元,比2009年增长1 1.9%,实现利税1453.98万元,以德安美宝利、共青华达、瑞昌科威为代表全市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势头良好。
  [=此处为表格( 2002~2010年全市医疗器械监管企业一览)=] 医疗器械经营监理2002年,完成79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重新进行资格认可现场审查。2003年,加强性保健品监管,以避孕器械监管为突破口,制定《九江市避孕器械经营管理办法》,受理67家避孕器械经营企业开办申请,其中11家通过审查并核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规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办审批程序,为51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审核发放“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对全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年度验证。2006年,批准设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7家,结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换证工作,对换证企业进行再审查,全市13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完成现场验收并换发新证。2008年,对经营企业由经营高风险品种、专营企业到普通品种、兼营企业顺序,有重点、有先后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秩序。2009年,在全市范围内对107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过期企业以及19家新开办经营企业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受理换、发经营企业许可证44个。2010年,强化监管、规范秩序,提高企业专业化经营水平,医疗器械许可审批做到既坚持标准又结合实际,既严格准入又利于企业发展。根据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经营场地条件、注册资金等情况,严格核准企业经营范围,全年为49家企业换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2009年,应对甲流疫情,组织开展防治甲型HINI流感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开展“光明·微笑”工程药械安全、无证经营医疗器械、义齿加工和使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等专项检查,清理拟注销经营许可证73份,注销生产许可证1家,查处违法案件6起。完成医疗器械抽验58批次。2010年,开展医用分子筛设备制氧、天然胶乳制品生产监管、不良事件监测、安全生产大排查等专项检查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督检查,注销1家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第三节食品药品检验一、检验基础 2006年12月,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挂牌成立。全所在编工作人员29人,其中高级职称6人,中级11人。有实验室房屋面积1500平方米,配备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薄层扫描仪、红外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检测设备130余台批。负责全市范围内药品质量监督、检验和技术仲裁;辖区内药品生产、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单位药品(包括医院自制制剂)进行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掌握本地区药品质量动态并综合上报;承担药品标准拟定、修订,药品新产品、医院新制剂有关质量技术审核;开展有关药品检验、药品质量等有关方面科研;开展有关新药科研;指导辖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产、供、用单位质量检验机构业务技术工作,协助解决技术疑难问题,培训检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执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有关食品药品监督任务。
  二、药品检验 2002年,市药检所上划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垂直管理单位。2003年9月19日经省计量认证专家组审核验收。一次性通过计量认证审核验收。2003年,市药品检验所建立内部局域网。12月全面安装药品检验管理系统软件,为次年信息化管理奠定基础。2004年10月,第十一届全国市级药检所合作会议在安徽淮南召开,市药品检验所首次以合作所成员身份参加。2005年,药检所完成对辖区内各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净化监测工作。对不达标单位帮助查找原因,指导整改,使监测合格率达100%,能满足药品生产要求,保证药品生产质量。2006年8月,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参与《化学药品快检工作手册》起草工作,12月,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正式挂牌。2007年3月,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人血白蛋白、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物质专项抽检的通知》精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与市局药品稽查科联合举办一期药品快检学习班,就基层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经营、使用人血白蛋白及具有降糖、消肿止痛、补肾壮阳、止咳平喘、减肥、镇静安神类功能中成药监督检查和抽样初筛进行讲学。2008年,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参加全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能力验证比对考核,排名第二,同年6月,完成《江西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标准起草及复核工作,9月,顺利通过省实验室资质认定复评审及食品扩项评审。2009年1月,参加全省中药检验比对获总分第一。2010年,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由省垂直管理划为市垂直管理。
  三、食品检验 2008年9月,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复评审及食品扩项评审。10月中旬开展三聚氰胺检测能力,获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乳品中三聚氰胺检测”资格计量证书,为市唯一具有该项资格单位。12月,为客观评价市城区散装食用油安全状况,让百姓吃上放心油,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安排下,对市城区散装食用油进行评价性抽验检验工作,共计抽样84批中有16批样品不合格,不合格率为19%。2009年2月,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协同庐山区工商局,对腐竹、笋干、笋尖、银耳及干辣椒等食品分别进行多批抽样检验。3月,根据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关于4月1日前完成面条、味精、婴幼儿奶粉、饮料、咸蛋、辣椒干6个品种共计135批抽样任务通知,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在市工商部门配合下,分别到市郊及各县城,对各超市、农贸市场、食杂店进行抽验。3月31日顺利完成6个品种135批抽验任务,4月1日送交省食品药品检验所。2010年7月,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对市内联盛、派拉蒙等超市进行抽验,完成酱卤肉制品共计76批抽验任务。9月,为预防因餐具不洁造成食源性疾病发生,根据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2010年九江市放心食品工程统一抽验工作计划》要求,20~21日,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和市卫生监督所联合对市中、小学以及高等院校食堂餐具进行监督抽查。共抽验15所院校,于25日前完成103批餐具检测。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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